【招标公告】乐山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2023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项目市级竣工验收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乐山市 发布日期: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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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乐山市 采购单位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乐山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2023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项目市级竣工验收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名称
乐山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2023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项目市级竣工验收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
(一)项目内容:对乐山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改)建12万亩(增发国债)、2024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5.6万亩、2023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2.1万亩开展市级竣工验收服务工作。
(二)项目预算:59.1万元
(三)工作要求:对上述3个项目(19.7万亩)全覆盖逐个逐项开展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程数量和质量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项目建设和管理执行情况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同步对犍县、井研县和夹江县2024年建后管护试点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关表册、留存验收过程资料和编制相关验收意见(报告)、评价意见(报告)等。
三、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人地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科协办公楼308办公室(市中区柏杨东路218号)。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资质,在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
3.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出具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五、提交材料
1.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司公章。
4.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5.《招标代理机构选择评分细则表》(详见附件2)相关材料。
六、公告时间
2025年8月7日在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https://snyncj.leshan.gov.cn/)。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参加报名的机构于8月11日18:00前,通过邮件方式报名(代理机构将报名信息加盖公章发邮箱lssntjsk@126.com,时间以接受邮件为准)。参加投标的单位应于2025年8月14日18:00点前到市农业农村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18号农业农村局科协办公楼308办公室)递交相关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材料或报到的将不予参评。
八、评审方式及时间、地点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评审小组,于2025年8月15日上午10:00在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18号农业农村局科协办公楼3楼会议室。
九、确定代理机构
确定中选代理机构的结果在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告。
(联系人:***,电话:***)
附件:1.代理机构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招标代理机构选择评分细则表.docx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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