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攀盘煤焦化2025年8月1/3焦煤(川渝1/3)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攀枝花市
发布日期:202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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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攀枝花市 |
采购单位 |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燃料事业部本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攀盘煤焦化2025年8月1/3焦煤(川渝1/3)采购公告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攀盘煤焦化2025年8月1/3焦煤(川渝1/3)采
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攀盘煤焦化2025年8月1/3焦煤(川渝
1/3) (PGPWRSHHD250808229593)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
司燃料事业部本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
行公开单轮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攀盘煤焦化2025年8月1/3焦煤(川渝1/3)
2.2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直接采购
2.3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 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1.1 投标截止日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
件)。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本项目投标方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且本项目允许多家中
标,生产型供应商、流通型供应商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所投标段或标量
金额(不含税)的30%。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4)新增供应商须在投标时提供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攀钢技术质量部
门出具的样品评审合格报告有效期为三个月。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9日12时00分至2025年08月12日
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
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2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
交电子响应文件。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
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 司燃料事业部本部 | 招标公 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 分公司 |
地址: | 东区大渡口街85号 | 地址: 号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 风螺丝嘴弄弄坪东路21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8.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
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
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
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其他事项
(1)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且
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2)本项目投标人最低响应数量为2000吨,低于最低响应数量的投标无
效。
(3)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
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
依法予以赔偿。
(4)请务必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其中《鞍钢集团
采购廉洁诚信承诺》务必请签字盖章上传,未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将否决
投标。
(5)采购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按照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鞍钢集团有关制度执行。
(6)采购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等要求,均指不允许负偏离,凡评
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采购文件要求),视为无偏离。
202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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