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昌镇裕清村2025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奖代补项目择优确定建设主体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绵阳市 发布日期: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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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绵阳市 采购单位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永昌镇裕清村2025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奖代补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为进一步加强永昌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绵阳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工程建设以奖代补指导意见》(绵府办发〔2024〕16号)、《北川羌族自治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北农水建指办发〔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永昌镇裕清村2025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奖代补项目择优确定建设主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永昌镇裕清村2025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奖代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安装管道10000米,整治泵站2座(共约15千瓦);整治沟渠5000米;新建蓄水设施7座(共约280立方米);整治山坪塘5座。概算总投资397万元,其中奖补资金不超过建安费用的70%。
二、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自愿出资投劳参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村、组集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户以及其他企业等。
(二)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的工程建设技术力量和管理能力,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三)资金保障:因项目性质属于“以奖代补”,验收合格、审计、公示无异议后,根据相关程序向建设主体兑付奖补资金。故申报主体要有一定的资金垫支能力,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至完工。
(四)建设规划:项目建设规划符合我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实施计划。
(五)以往信誉: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在项目建设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填写《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奖代补工程申报表》(附后),说明申报主体基本信息及相关承诺并附项目施工组织计划。
(二)资质证明:提供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三)资金证明:提供垫支资金的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款证明等。
(四)信誉声明:出具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8月26日。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永昌镇项目建设办公室(地址:永昌镇人民政府2楼209室,联系人:******),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309479478@qq.com。
五、择优确定方式
(一)初步审核:由镇项目建设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主体。
(二)实地考察:组织工作人员对初步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实际建设能力和项目实施条件。
(三)综合评分:根据申报材料和实地考察情况,按照措施集中程度、技术能力、资金保障、以往信誉、工程效益、后续管护机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排序,确定以奖代补建设主体。
(四)结果公示: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拟入选的建设主体名单,并在镇政府公告栏、相关村公告栏以及镇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奖补标准及资金拨付
(一)奖补标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投资和验收情况,按照文件相关规定先建后补,奖补标准不得超过概算价的70%给予奖补。
(二)资金拨付: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依据审计报告结果并将资金使用公示无异议,按照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将奖补资金拨付给建设主体。
七、项目建设及验收要求
(一)建设要求:建设主体应严格按照申报的项目建设方案和相关标准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二)验收要求:项目竣工后,建设主体应及时向镇项目建设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镇政府将组织验收小组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建设内容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积极申报,共同为永昌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贡献力量。如有疑问,请与永昌镇项目建设组办公室联系。
附件: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奖代补工程申报表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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