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德阳市口腔医院医用氧气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德阳市 发布日期:202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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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德阳市 采购单位 德阳市口腔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医用氧气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德阳市口腔医院 拟对 医用氧气供应商 采购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内容
本次比选主要确定医院医用氧气供应商1家
(一)比选申请人参加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知晓参加比选的要求
1.供应商需向我院提供医用氧气及配送服务,配送地点为德阳市口腔医院(德阳市旌阳区天山北路83号)和德阳市旌阳区东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德阳市旌阳区东山南巷39号)
2.本项目预算***元/40L(报价包含医用氧气和钢瓶、配送及售后维护服务费用),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3.医用气体的质量标准为《中国药典》2020版第二部中“氧”的标准,瓶装压力为12至15MPA。供气品质医用氧(纯度99.5%)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标准。
4.医用气体产品包装为专用无缝钢瓶包装,并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专用钢瓶。包装钢瓶必须有“中国药典“氧”专用标识,和专用标签(说明书)。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三年,期间因上级相关政策调整方可作出相应改变,供货合同每年签订,1年合同期满后医院相关部门组织对本年度合作进行考评,若考评不合格,取消第二年合作资格;
2.付款方式:根据德阳市口腔医院财务付款流程支付;
3.售后服务:中选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提供相应售后服务;
4.提供服务承诺函。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邀请文件自2025年8月22日(北京时间)在德阳市口腔医院官网网上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一式3份)应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版本) ‌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格式自拟)
(4)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8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七、评审方法
低价中标。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德阳市口腔医院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北路8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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