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建水电六局西南公司昌波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项目部吸污车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电建水电六局西南公司昌波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项目部吸污车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甘孜藏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电建水电六局西南公司昌波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项目部吸污车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采购单位:西南公司
招标顶目编号:POWERCHINA-0106-250632
项目编号:
中国电建水电六局西南公司
昌波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项目部
吸污车采购项目
竞价文件
采购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
采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一、竞价条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采购一览表
四、竞价方式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七、竞价有效期
八、确定成交人
九、合同签订
十、其他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十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十三、监督机构
第二章 合同条款内容
第三章 报价文件的格式
一、报价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产品质量、供货、售后承诺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竞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竞价的方式采购扫洗车,本次采购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合同的支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并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联合体不得参加本次竞价。
5、供应商需申请成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三、采购一览表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
交货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苏洼龙乡水电六局昌波水电站工程项目部(具体地址以合同为准)
说明:
本次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以上采购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设备实际供货数量与估算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四、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二次报价方式。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9月10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在线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针对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并在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竞价文件免费。(集采平台客服经理:袁女士 电话:18301612549)。
六、竞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不需要现场递交竞价文件,应在竞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不可编辑的签字盖章电子版)。
3、逾期未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进行报价或通过其他渠道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启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七、竞价有效期
竞价有效期为90日。
八、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九、合同签订
成交人自收到通知书10日内,应当按照竞价文件“第二章 合同条款内容”在中国电建供应链云服务平台(https://scm.powerchina.cn/web/index)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签订等一系列交易行为。
十、其他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甲方采取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3、付款方式: 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甲方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95%。甲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合同实际总价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24个月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二街178号
采购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二街178号
邮 编: 1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4-26209395
电子邮箱: 6jzichanguanlibu@powerchina.cn
采购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新区崇德一路611号中电建西部科创中心
邮 编:610093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6j08lantian@powerchina.cn
现场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871650200
办理电子密钥及首次申请合格供应商请联系袁女士,电话:18301612549。报名审核请联系李先生(024-26209395)。其他问题联系杨先生,电话:15871650200。
十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资产管理部
电 话:***
电子邮箱:6j08lantian@powerchina.cn
十三、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招标采购办公室
监督邮箱:6jzcbjd@powerchina.cn
2025年9月4日
第二章:条款内容
设备采购合同
设备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项目部名称: 昌波水电站工程项目部
采购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货物
1.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名称/1.2款中所列货物)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1.2 货物的名称、数量、品牌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详见下表。
1.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1.4 第1.2 款表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甲方、乙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设备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甲方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取回,并以实际数量结算。如设备及随车备件数量不足甲方实际需要数量,则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质量要求
1.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 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设备质量保证期为 24 个月。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设备保证期限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为准。
3.2 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3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若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3.4 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5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6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 价格
4.1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4.2 本合同设备单价固定,具体单价细目详见下表。
数量为暂估数量。
4.3 合同暂估总价: 元(大写: 人民币)。
合同实际结算总价(含税)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增值税税率为: 13% 。
如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以不含税合同价格为基础,调整含税合同价格。
4.4 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1)货物价款、税金、售后服务费用;
(2)货物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
5 支付
5.1 甲方采取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从甲方收取本合同货款。若因特殊原因,乙方确需委托第三方收取本合同货款时,应提供甲方、乙方、第三方共同签订的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若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5.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信息,用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
乙方名称:
乙方开户行名称:
乙方开户行行号:
乙方银行账号:
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提供的上述信息要与乙方为甲方开具的发票“销售方”内容一致。
5.3 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甲方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95%。甲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5.4合同实际总价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24个月。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5.5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乙方继续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3)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5)乙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甲方统一社会代码:9121011211756300XA
甲方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2号
甲方联系电话:024-83899768
甲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甲方账号:2100 1663 8030 5250 0130
(6)乙方若采取分批交货的,乙方应在每批货物到货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供货
6.1 供货时间为 合同签订后7日内 。若供货时间发生改变,甲方应提前 2 日通过书面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情况对供货时间做出调整。
6.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一次性将货物运输至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苏洼龙乡水电六局昌波水电站工程项目,甲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
6.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起交付甲方。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系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委托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
6.4 乙方应承担卸货并办理交接手续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6.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4 小时内以书面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6 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6.7 乙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6.8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6.9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10 乙方应于货物启运后,立即以书面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7 包装(可视情况选择适用)
7.1 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甲方要求,乙方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
7.2 乙方应在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7.3 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乙方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设备名称、箱号/件号等有关内容。
7.4 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8 检验与验收
8.1验收方式为全面检查,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检验。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 小时内,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乙方应提供发货清单、说明书、维保手册、质量证明文件、检定证书等资料,双方按乙方《发货清单》清点验收,如有质量(外观瑕疵)、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清点验收完毕后,双方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
8.2 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8.3 货物交接时,甲方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8.4 由于货物性质及客观情况不能由双方组织交接验收的,甲方应在收货后7日内进行检验,并在该期限内以书面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货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乙方,数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补足,质量不符合原定的,按照12.1条进行处理。
8.5 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货物的处理详见以下第12.1条。
8.6 因货物质量问题,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当按照现行财税法规向甲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9 权利瑕疵担保
9.1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
9.2 乙方须保障其货物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主张,乙方保证甲方在购买和使用该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是完全处于合法的知识产权使用状态之下,甲方的上述行为不受乙方和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9.3 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0 保险(选择适用)
10.1 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10.2 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11 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等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由于乙方不提供或者提供不满足合同要求的单证和资料,导致甲方因此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11.2 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11.3 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11.4 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1.5 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11.6 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1.7 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2 违约责任
12.1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处理:
(1)根据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2)修理或更换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部分或全部退货的,乙方应将退货部分相应货款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2 乙方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按合同价款 5 ‰/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按下述方式处理:
(1)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乙方应在甲方同意之日起 3 日内及时交货;如乙方仍未按时交货,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不同意延期交货的,乙方延期交货超过 3 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选择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3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后 7 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乙方已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12.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同意给予甲方 1 个月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计利息,不视为甲方违约,宽限期过后,甲方应以迟延支付款项金额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 变更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乙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14 不可抗力
14.1 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如有)
14.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4.3 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甲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 14 天。乙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15 通知的送达
甲方通知接收人: 李成林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苏洼龙乡水电六局昌波水电站工程项目部
邮编:
联系电话: 15216339192
传真:
邮箱:
乙方通知接收人: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书面邮寄、传真、电子邮件任意一种形式送达通知。
双方确认,以上地址为双方有效通知送达地址,因以上地址注明不准确,或以上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对方确认送达地址,导致合同往来文件及法律文书被拒绝签收等情形的,应自行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传真送达的,以传真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邮件送达的,电子邮件到达对方邮箱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16 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2) 种方法解决
(1)将争议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甲方法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 保密
17.1 方书面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在履行本合同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意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解除后仍有效。
17.2 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18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19 其他约定事项
19.1 特别约定事项:
(1)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审计的需要向乙方出具的《应付账款询证函》(若有)不视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乙方不得以此为依据要求甲方支付货款。
19.2 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本合同;
(2)竞价采购文件;
(3)报价文件;
(4)乙方所有对甲方的承诺函件;
(5)国家标准规范。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19.3 对本合同的变更只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同一公章,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更改的一律无效。
19.4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不相符时,以本合同为准。
附件一:保廉合同
19.5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19.6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19.7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保廉合同
保廉合同
协议书编号: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为确保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双方能够勤政廉洁地履行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二、双方本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
三、双方要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
四、加强相互监督,对违反合同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条甲方义务
一、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卡)和物品;不得在乙方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借本人及家庭婚丧嫁娶、住房装修等时机,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劳务、财务帮助。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安排亲友、子女到乙方单位工作或分包工程。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国内外观光旅游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多算工程量、多结工程款,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乙方拒绝合同外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计量、结算、支付等职权,故意刁难乙方以谋取私利。
第三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品或有价证券(卡)。
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邀请和资助甲方工作人员及家属外出旅游、参观、学习。
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由甲方上级纪检组织监察部门给予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建议调离原岗位,不再从事相关工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单位赔偿乙方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收缴乙方交纳的部分保证金;情节较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并取消乙方在甲方的工程竞价或分包或参与物资设备采购竞价资格。
第五条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1.本合同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监督电话:028-85924883;由西南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本合同的验收。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报价文件的格式
项目标号:
中国电建水电六局西南公司
昌波水电站项目部吸污车采购项目
报价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一、报价表
1、报价汇总表 单位: 元
注:
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表
2.1分项报价表 单位: 元
注: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所列的规格结合自身的实际能力填报报价单,空白栏必须填报。
2、如能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条件,供应商应详细说明。
3、本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准确性,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4、综合单价(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车辆上牌等各项费用。
5、合同供应期内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2随机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 单位: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3专用工器具分项报价表 单位: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4售后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5运输及保险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6其它费用分项报价表
表格格式由供应商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本项可不申报。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报价说明(由报价响应人自行编写):
1、
2、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交货计划表
注:
1.表中应包括报价表中的所有设备、备品备件等;
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三、产品质量、供货、售后承诺
四、供应商应补充的其它资料
附: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生产厂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为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授权书;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
第四章 技术要求
质量参数:
最大总质量(kg) 11955
整备质量(kg)5850--5925
载质量(kg) 5940--6030
尺寸参数:
轴距(mm) 3800--4400
其他
排放标准 国Ⅵ
最高车速(km/h)110
吸污箱有效容积 9m³
吸污管直径 大于θ100mm
垂直吸尘 6-8m
最大吸入颗粒 θ100mm
招标顶目编号:POWERCHINA-0106-250632
项目编号:
中国电建水电六局西南公司
昌波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项目部
吸污车采购项目
竞价文件
采购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
采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一、竞价条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采购一览表
四、竞价方式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七、竞价有效期
八、确定成交人
九、合同签订
十、其他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十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十三、监督机构
第二章 合同条款内容
第三章 报价文件的格式
一、报价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产品质量、供货、售后承诺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竞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竞价的方式采购扫洗车,本次采购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合同的支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并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联合体不得参加本次竞价。
5、供应商需申请成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三、采购一览表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
交货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苏洼龙乡水电六局昌波水电站工程项目部(具体地址以合同为准)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吸污车 | 9m³ | 台 | 1 | 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
说明:
本次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以上采购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设备实际供货数量与估算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四、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二次报价方式。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9月10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在线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针对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并在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竞价文件免费。(集采平台客服经理:袁女士 电话:18301612549)。
六、竞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不需要现场递交竞价文件,应在竞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不可编辑的签字盖章电子版)。
3、逾期未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进行报价或通过其他渠道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启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七、竞价有效期
竞价有效期为90日。
八、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九、合同签订
成交人自收到通知书10日内,应当按照竞价文件“第二章 合同条款内容”在中国电建供应链云服务平台(https://scm.powerchina.cn/web/index)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签订等一系列交易行为。
十、其他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甲方采取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3、付款方式: 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甲方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95%。甲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合同实际总价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24个月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二街178号
采购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二街178号
邮 编: 1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4-26209395
电子邮箱: 6jzichanguanlibu@powerchina.cn
采购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新区崇德一路611号中电建西部科创中心
邮 编:610093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6j08lantian@powerchina.cn
现场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871650200
办理电子密钥及首次申请合格供应商请联系袁女士,电话:18301612549。报名审核请联系李先生(024-26209395)。其他问题联系杨先生,电话:15871650200。
十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资产管理部
电 话:***
电子邮箱:6j08lantian@powerchina.cn
十三、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招标采购办公室
监督邮箱:6jzcbjd@powerchina.cn
2025年9月4日
第二章:条款内容
设备采购合同
设备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项目部名称: 昌波水电站工程项目部
采购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货物
1.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名称/1.2款中所列货物)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1.2 货物的名称、数量、品牌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商标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及产地 | 技术质量要求 |
1 | 吸污车 | / | 9m³ | 台 | 1 | | |
1.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1.4 第1.2 款表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实际数量以甲方、乙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设备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甲方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取回,并以实际数量结算。如设备及随车备件数量不足甲方实际需要数量,则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质量要求
1.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 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设备质量保证期为 24 个月。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设备保证期限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为准。
3.2 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3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若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3.4 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5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6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 价格
4.1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4.2 本合同设备单价固定,具体单价细目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商标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含税合价 |
1 | 吸污车 | / | 9m³ | 台 | 1 | | | | |
合计 | | | | | | | | | |
数量为暂估数量。
4.3 合同暂估总价: 元(大写: 人民币)。
合同实际结算总价(含税)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增值税税率为: 13% 。
如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以不含税合同价格为基础,调整含税合同价格。
4.4 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1)货物价款、税金、售后服务费用;
(2)货物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
5 支付
5.1 甲方采取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从甲方收取本合同货款。若因特殊原因,乙方确需委托第三方收取本合同货款时,应提供甲方、乙方、第三方共同签订的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若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5.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信息,用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
乙方名称:
乙方开户行名称:
乙方开户行行号:
乙方银行账号:
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提供的上述信息要与乙方为甲方开具的发票“销售方”内容一致。
5.3 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甲方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95%。甲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5.4合同实际总价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24个月。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5.5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乙方继续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3)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5)乙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甲方统一社会代码:9121011211756300XA
甲方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2号
甲方联系电话:024-83899768
甲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甲方账号:2100 1663 8030 5250 0130
(6)乙方若采取分批交货的,乙方应在每批货物到货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供货
6.1 供货时间为 合同签订后7日内 。若供货时间发生改变,甲方应提前 2 日通过书面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情况对供货时间做出调整。
6.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一次性将货物运输至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苏洼龙乡水电六局昌波水电站工程项目,甲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
6.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起交付甲方。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系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委托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
6.4 乙方应承担卸货并办理交接手续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6.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4 小时内以书面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6 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6.7 乙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6.8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6.9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10 乙方应于货物启运后,立即以书面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7 包装(可视情况选择适用)
7.1 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甲方要求,乙方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
7.2 乙方应在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7.3 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乙方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设备名称、箱号/件号等有关内容。
7.4 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8 检验与验收
8.1验收方式为全面检查,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检验。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 小时内,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乙方应提供发货清单、说明书、维保手册、质量证明文件、检定证书等资料,双方按乙方《发货清单》清点验收,如有质量(外观瑕疵)、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清点验收完毕后,双方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
8.2 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8.3 货物交接时,甲方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8.4 由于货物性质及客观情况不能由双方组织交接验收的,甲方应在收货后7日内进行检验,并在该期限内以书面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货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乙方,数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补足,质量不符合原定的,按照12.1条进行处理。
8.5 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货物的处理详见以下第12.1条。
8.6 因货物质量问题,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当按照现行财税法规向甲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9 权利瑕疵担保
9.1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
9.2 乙方须保障其货物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主张,乙方保证甲方在购买和使用该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是完全处于合法的知识产权使用状态之下,甲方的上述行为不受乙方和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9.3 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0 保险(选择适用)
10.1 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10.2 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11 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等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由于乙方不提供或者提供不满足合同要求的单证和资料,导致甲方因此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11.2 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11.3 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11.4 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1.5 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11.6 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1.7 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2 违约责任
12.1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处理:
(1)根据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2)修理或更换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部分或全部退货的,乙方应将退货部分相应货款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2 乙方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按合同价款 5 ‰/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按下述方式处理:
(1)甲方同意延期交货的,乙方应在甲方同意之日起 3 日内及时交货;如乙方仍未按时交货,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不同意延期交货的,乙方延期交货超过 3 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选择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3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后 7 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乙方已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12.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同意给予甲方 1 个月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计利息,不视为甲方违约,宽限期过后,甲方应以迟延支付款项金额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 变更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乙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14 不可抗力
14.1 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如有)
14.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4.3 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甲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 14 天。乙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15 通知的送达
甲方通知接收人: 李成林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苏洼龙乡水电六局昌波水电站工程项目部
邮编:
联系电话: 15216339192
传真:
邮箱:
乙方通知接收人: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书面邮寄、传真、电子邮件任意一种形式送达通知。
双方确认,以上地址为双方有效通知送达地址,因以上地址注明不准确,或以上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对方确认送达地址,导致合同往来文件及法律文书被拒绝签收等情形的,应自行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传真送达的,以传真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电子邮件送达的,电子邮件到达对方邮箱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16 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2) 种方法解决
(1)将争议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甲方法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 保密
17.1 方书面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在履行本合同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意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解除后仍有效。
17.2 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18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19 其他约定事项
19.1 特别约定事项:
(1)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审计的需要向乙方出具的《应付账款询证函》(若有)不视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乙方不得以此为依据要求甲方支付货款。
19.2 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本合同;
(2)竞价采购文件;
(3)报价文件;
(4)乙方所有对甲方的承诺函件;
(5)国家标准规范。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19.3 对本合同的变更只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同一公章,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更改的一律无效。
19.4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不相符时,以本合同为准。
附件一:保廉合同
19.5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19.6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19.7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乙方(盖章): |
签章经办人(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税务登记证号: | 税务登记证号: |
地址: | 地址: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一:保廉合同
保廉合同
协议书编号: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为确保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双方能够勤政廉洁地履行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二、双方本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
三、双方要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
四、加强相互监督,对违反合同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条甲方义务
一、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卡)和物品;不得在乙方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借本人及家庭婚丧嫁娶、住房装修等时机,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劳务、财务帮助。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安排亲友、子女到乙方单位工作或分包工程。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国内外观光旅游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多算工程量、多结工程款,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乙方拒绝合同外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计量、结算、支付等职权,故意刁难乙方以谋取私利。
第三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品或有价证券(卡)。
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邀请和资助甲方工作人员及家属外出旅游、参观、学习。
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由甲方上级纪检组织监察部门给予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建议调离原岗位,不再从事相关工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单位赔偿乙方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收缴乙方交纳的部分保证金;情节较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并取消乙方在甲方的工程竞价或分包或参与物资设备采购竞价资格。
第五条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1.本合同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监督电话:028-85924883;由西南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本合同的验收。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报价文件的格式
项目标号:
中国电建水电六局西南公司
昌波水电站项目部吸污车采购项目
报价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一、报价表
1、报价汇总表 单位: 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吸污车 | 9m³ | 台 | 1 | | | |
2 | 运杂及保险费 | | | | | | 若有 |
3 | 备品备件 | | | | | | 若有 |
4 | 专用工器具 | | | | | | 若有 |
5 | 易耗品 | | | | | | 若有 |
6 | 技术服务费 | | | | | | 若有 |
7 | 其它 | | | | | | 若有 |
8 | 提供额外的专用工器具 | | | | | | 若有 |
9 | 其它服务 | | | | | | 若有 |
| 总计: | | | | | | 金额填入投标函中 |
| 税率: | | | | | | |
注:
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分项报价表
2.1分项报价表 单位: 元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报价 | 制造厂 | 备注 | |
单价 | 总价 | |||||||
1 | 吸污车 | 9m³ | 台 | 1 | | | | |
2 | 运杂及保险费 | | | | | | | 若有 |
3 | 其他备品备件 | | | | | | | 若有 |
4 | 专用工器具 | | | | | | | 若有 |
5 | 易耗品 | | | | | | | 若有 |
6 | 技术服务费 | | | | | | | 若有 |
7 | 其它 | | | | | | | 若有 |
8 | 提供额外的专用工器具 | | | | | | | 若有 |
9 | 其它服务 | | | | | | | 若有 |
| 合计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 |
注: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所列的规格结合自身的实际能力填报报价单,空白栏必须填报。
2、如能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条件,供应商应详细说明。
3、本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准确性,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4、综合单价(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车辆上牌等各项费用。
5、合同供应期内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2随机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 | | | | | | 若有 |
| 合计 |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3专用工器具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 | | | | | | 若有 |
2 | | | | | | | | | 若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4售后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地点 | 单位 | 数量 人日数 | 单价 元/人日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安装调试费 | | | | | | | 若有 |
1.1 | | | | | | | | |
1.2 | | | | | | | | |
…… | | | | | | | | |
2 | 现场服务费 | | | | | | | 若有 |
2.1 | | | | | | | | |
2.2 | | | | | | | | |
…… | | | | | | | | |
4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5运输及保险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重量 | 公里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运杂费 | | | | | | |
2 | 保险费 | | | | | | |
3 | 其它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6其它费用分项报价表
表格格式由供应商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本项可不申报。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报价说明(由报价响应人自行编写):
1、
2、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交货计划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吸污车 | 9m³ | 台 | 1 | | | 合同签订七日内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苏洼龙乡水电六局昌波水电站工程项目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1.表中应包括报价表中的所有设备、备品备件等;
2.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三、产品质量、供货、售后承诺
四、供应商应补充的其它资料
附: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生产厂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为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授权书;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
第四章 技术要求
质量参数:
最大总质量(kg) 11955
整备质量(kg)5850--5925
载质量(kg) 5940--6030
尺寸参数:
轴距(mm) 3800--4400
其他
排放标准 国Ⅵ
最高车速(km/h)110
吸污箱有效容积 9m³
吸污管直径 大于θ100mm
垂直吸尘 6-8m
最大吸入颗粒 θ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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