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成铁传媒公司50组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体招商公告
【招标公告】成铁传媒公司50组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体招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成铁传媒公司50组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体招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商编号:202509040302103905901
*重要提示:
1.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成铁传媒公司50组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体招商
1.2项目地点:成都局管内
1.3项目规模:50组动车组包含“和谐号”系列与“复兴号”系列。“和谐号”系列即CRH1A、CRH2A、CRH2G、CRH3A、CRH3C、CRH380A、CRH380AN、CRH380D型,包含头巾片媒体、展牌媒体、小桌贴媒体、车门贴媒体、行李架下方胶贴媒体、列车播音媒体、车厢两端LED滚动屏、车身贴媒体共计8种媒体形式。“复兴号”系列。即CR300AF、CR400AF型,包含头巾片媒体、展牌媒体、小桌贴媒体、车门贴媒体、行李架下方胶贴媒体、列车播音媒体、车厢两端LED滚动屏媒体共计7种媒体形式。(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站车广告管理实施细则》(成铁客〔2023〕80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50组动车组包含“和谐号”系列与“复兴号”系列。“和谐号”系列即CRH1A、CRH2A、CRH2G、CRH3A、CRH3C、CRH380A、CRH380AN、CRH380D型,包含头巾片媒体、展牌媒体、小桌贴媒体、车门贴媒体、行李架下方胶贴媒体、列车播音媒体、车厢两端LED滚动屏、车身贴媒体共计8种媒体形式。“复兴号”系列。即CR300AF、CR400AF型,包含头巾片媒体、展牌媒体、小桌贴媒体、车门贴媒体、行李架下方胶贴媒体、列车播音媒体、车厢两端LED滚动屏媒体共计7种媒体形式。(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5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2包件、3包件、4包件、5包件。
4.竞商人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2竞商人为独立法人企业
4.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广告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应有广告代理的经营范围。
4.2.2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2.3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2.4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3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条款
5.1竞商人信息。
5.1.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5.1.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本次招商项目经营期限设定为1年,无年度递增率。中商价按照包件配属车组数的“实际运用数(不含热备)”进行结算。
5.3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在一名以上时,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未按规定时间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招商人将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或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商。
5.4缴纳履约保证金。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经营期限内该包件列车全年全部上线运用的1个月媒体发布费。
5.5中商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合同。正式合同签订手续完成前,若中商人有提前使用本项目约定项下广告媒体发布广告的需求,可由双方签订广告媒体使用权移交及广告发布费确认单,在中商人向招商人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及临时发布期广告发布费后,可提前发布广告,发布期从确认单约定起始日期至广告媒体经营合同正式签订为止,广告媒体发布费用按中商价格和招商文件要求据实结算。
5.6预付款。中商人须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如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预付款周期为1个月(按该包件列车全年全部上线运用时计算)。首次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起始日期10日前,按照中商单价一次性全额预付,后期预付款须提前15天支付。
5.7招商人与中商人办理媒体交接手续的时间为中商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中商人不能以延迟交付媒体为由提出弃标、解除合同等。
5.8媒体运营时无电费支出。经营期限内媒体及设备维护由招商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5.9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不限制成都局集团公司因发展需要,新增设或减少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5.10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30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取得招商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1个月媒体发布费。
5.11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12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13对纳入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3年内不得参与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5.14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1年内禁止参与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或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中商人;
(3)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15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5.16经营期限内车内广告媒介品的设计、制作、上下刊、报废处置及日常巡检维护由中商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中商人提供的媒介品须符合招商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介品材质、规格、工艺、上下刊作业及报废处置的相关标准及要求(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车身广告媒介品的制作、上下刊、报废处置及日常巡检维护由招商人统一实施,由中商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车身广告媒介品的设计由中商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5.17中商人须在本项目合同到期后,在招商人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该项目项下动车组列车车底广告媒介品的下刊工作,并将列车海报恢复为招商人指定的画面。
5.18为确保高铁列车广告环境的统一、协调、美观,中商单位应在招商画面内容上增加一定的铁路元素。
5.19竞商人在招商前须自行前往现场确认广告媒体,参与竞商时须认可广告媒体现状,中商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20若本项目项下动车组列车车底一是因铁路运输组织原因造成车底套跑或发生局管内转属时,中商人须认可并接受该情况,且招商人对此不向中商人及中商人关联方承担任何违约与赔偿责任。二是转属给非成都局以外的其他局时,招商人与中商人对转属外局的车底按照在成都局运营天数进行据实结算。
5.21若本项目项下动车增加任意媒体形式,由招商人与中商人就价格及发布规范等合作内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合同后可交由中商人经营,发布截至时间与主合同一致。
5.22招商人有权根据经营需求及铁路方需求,使用该项目项下对中商人暂未上刊车底用于商业经营或公益宣传,商业经营或公益宣传期间不向中商人收取“运营费用”,中商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23中商人须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站段安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签订安全合同;在广告发布过程中,如发现违法失德人员,招商人有权对相应广告进行撤销下刊处理,中商人应积极配合,由此产生的下刊费用及违约等法律责任由中商人承担。
5.24兼顾广告市场复苏、客户扩大合作范围的需求,若各包件所在地因新配(转)属或存在既有待售的同车型或同车系车底时,经招商人与中商人协商一致,可根据该包件中商人追加采购车底的诉求(累计追加采购车底数量不得大于既有包件项下车底数量),按照其车底所在地包件中商单价签订补充合同后,交由中商人经营,发布截至时间须与主合同一致。
5.25中商人须按照招商人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媒体设置标准(附件1)及媒介品制作标准(附件2)进行执行。
5.26此次招商包件结算方式均已兼顾列车上线运营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上线结果及上刊结果均以招商人提供的数据作为结算依据,中商人不得以数据错误等不认可数据结果原因,拒绝履行费用确认、结算、支付等相关义务,且不得因列车上线等相关情况提出费用核减等相关诉求。
5.27中商后,由招商人与中商人签订合同,将指定招商人所属列车广告分公司具体执行。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线上三轮竞价)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获取
8.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5年9月9日8时30分至2025年9月17日17时30分期间,登录国铁招商平台,选择拟报名包件并点击“报名”按钮完成报名操作。被纳入国铁集团、成都局集团公司“黑名单”的商家,不具备参与竞商的资格。报名时,竞商人需在国铁招商平台上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确保竞商人名称与证照信息完全一致。招商代理机构将对竞商人名称与证照信息的一致性,以及是否处于“黑名单”状态进行初审(此环节非招商评审)。竞商人若因名称不符等可修正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可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信息更正并重新报名。逾期未修正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竞商人完成“报名”流程后,招商代理机构将依据其报名资料中填写的企业邮箱地址,向该邮箱发送完整版招商文件,请竞商人及时查收。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
注:竞商人首次使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8.2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4室。
9.递交竞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9.1竞商人须在2025年9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竞商文件商务及电子版邮递或送达到指定地点。(收件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1124室,收件人:***18628098582。邮递方式建议使用顺丰或邮政(不得到付),快递外包装须密封完整,整洁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竞商人全称、联系方式。”)
9.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采用邮递方式递交的,竞商文件送达时间以快递运单详情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违规签收的除外)。
10.评审、竞价
10.1评审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0.2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所有递交竞商文件的竞商人是否通过评审,竞商人应当自行及时查收邮件。评审通过的竞商人须进入网上竞价阶段,并在2025年9月26日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竞商大厅点击并进入本包件竞价室参与竞价。(请于报价前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点击“竞商人”后仔细阅读《竞商人操作手册》)
10.3网上竞价时间:
每个包件每轮报价时间:15分钟;每轮报价等待时间:5分钟。具体时间如下表:
竞价须知:
1)为确保竞价流程顺畅,建议竞商人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国铁招商平台;
2)竞商人登录时必须使用随机码登录,否则无法进入竞价室;
3)每一轮报价的最后一分钟为系统结算时间,无法提交报价,也无法修改报价;
4)竞商人应提前检查自身网络状况,若因网络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价,相关后果需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平台(http://www.cd-rai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商人: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王家塘街4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4室
邮编:610051
联系人:***
电话:***
邮箱:180458906@qq.com
招投标业务营销热线:028-86452088、028-86452068
*重要提示:
1.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成铁传媒公司50组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体招商
1.2项目地点:成都局管内
1.3项目规模:50组动车组包含“和谐号”系列与“复兴号”系列。“和谐号”系列即CRH1A、CRH2A、CRH2G、CRH3A、CRH3C、CRH380A、CRH380AN、CRH380D型,包含头巾片媒体、展牌媒体、小桌贴媒体、车门贴媒体、行李架下方胶贴媒体、列车播音媒体、车厢两端LED滚动屏、车身贴媒体共计8种媒体形式。“复兴号”系列。即CR300AF、CR400AF型,包含头巾片媒体、展牌媒体、小桌贴媒体、车门贴媒体、行李架下方胶贴媒体、列车播音媒体、车厢两端LED滚动屏媒体共计7种媒体形式。(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站车广告管理实施细则》(成铁客〔2023〕80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50组动车组包含“和谐号”系列与“复兴号”系列。“和谐号”系列即CRH1A、CRH2A、CRH2G、CRH3A、CRH3C、CRH380A、CRH380AN、CRH380D型,包含头巾片媒体、展牌媒体、小桌贴媒体、车门贴媒体、行李架下方胶贴媒体、列车播音媒体、车厢两端LED滚动屏、车身贴媒体共计8种媒体形式。“复兴号”系列。即CR300AF、CR400AF型,包含头巾片媒体、展牌媒体、小桌贴媒体、车门贴媒体、行李架下方胶贴媒体、列车播音媒体、车厢两端LED滚动屏媒体共计7种媒体形式。(以上规划业态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5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2包件、3包件、4包件、5包件。
包件 | 项目类别 | 配属地 | 车型 | 数量(组) | 经营期限(月) | |
1 | 列车广告 | 成都 | CRH1A | 1 | 5 | 12 |
CRH3A | 3 | |||||
CRH2G | 1 | |||||
重庆 | CRH2A | 1 | 2 | |||
CRH380A | 1 | |||||
贵阳 | CRH2A | 1 | 3 | |||
CR300AF | 1 | |||||
CR400AF | 1 | |||||
合计 | 10 | 12 | ||||
2 | 列车广告 | 成都 | CRH380A | 3 | 6 | 12 |
CRH380AN | 1 | |||||
CRH2G | 1 | |||||
CR400AF | 1 | |||||
重庆 | CRH3C | 1 | 2 | |||
CR400AF | 1 | |||||
贵阳 | CRH380A | 1 | 2 | |||
CRH380D | 1 | |||||
合计 | 10 | 12 | ||||
3 | 列车广告 | 成都 | CRH1A | 1 | 5 | 12 |
CRH3A | 3 | |||||
CRH2G | 1 | |||||
重庆 | CRH2A | 1 | 2 | |||
CRH380A | 1 | |||||
贵阳 | CRH2A | 1 | 3 | |||
CR300AF | 1 | |||||
CR400AF | 1 | |||||
合计 | 10 | 12 | ||||
4 | 列车广告 | 成都 | CRH380A | 4 | 6 | 12 |
CRH2G | 1 | |||||
CR400AF | 1 | |||||
重庆 | CRH3C | 1 | 2 | |||
CR400AF | 1 | |||||
贵阳 | CRH380A | 1 | 2 | |||
CRH380D | 1 | |||||
合计 | 10 | 12 | ||||
5 | 列车广告 | 成都 | CRH1A | 1 | 4 | 12 |
CRH2G | 1 | |||||
CRH3A | 1 | |||||
CR400AF | 1 | |||||
重庆 | CRH2A | 1 | 4 | |||
CRH3C | 2 | |||||
CR400AF | 1 | |||||
贵阳 | CRH380D | 1 | 2 | |||
CR400AF | 1 | |||||
合计 | 10 | 12 |
4.竞商人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2竞商人为独立法人企业
4.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广告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应有广告代理的经营范围。
4.2.2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2.3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2.4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3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条款
5.1竞商人信息。
5.1.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5.1.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本次招商项目经营期限设定为1年,无年度递增率。中商价按照包件配属车组数的“实际运用数(不含热备)”进行结算。
5.3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在一名以上时,如排名第一的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权、或未按规定时间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招商人将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中商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或项目流标,重新组织招商。
5.4缴纳履约保证金。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经营期限内该包件列车全年全部上线运用的1个月媒体发布费。
5.5中商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合同。正式合同签订手续完成前,若中商人有提前使用本项目约定项下广告媒体发布广告的需求,可由双方签订广告媒体使用权移交及广告发布费确认单,在中商人向招商人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及临时发布期广告发布费后,可提前发布广告,发布期从确认单约定起始日期至广告媒体经营合同正式签订为止,广告媒体发布费用按中商价格和招商文件要求据实结算。
5.6预付款。中商人须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如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预付款周期为1个月(按该包件列车全年全部上线运用时计算)。首次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起始日期10日前,按照中商单价一次性全额预付,后期预付款须提前15天支付。
5.7招商人与中商人办理媒体交接手续的时间为中商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中商人不能以延迟交付媒体为由提出弃标、解除合同等。
5.8媒体运营时无电费支出。经营期限内媒体及设备维护由招商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5.9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不限制成都局集团公司因发展需要,新增设或减少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5.10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至少提前30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取得招商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1个月媒体发布费。
5.11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12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13对纳入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3年内不得参与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5.14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1年内禁止参与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或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中商人;
(3)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15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5.16经营期限内车内广告媒介品的设计、制作、上下刊、报废处置及日常巡检维护由中商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中商人提供的媒介品须符合招商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动车组列车广告媒介品材质、规格、工艺、上下刊作业及报废处置的相关标准及要求(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车身广告媒介品的制作、上下刊、报废处置及日常巡检维护由招商人统一实施,由中商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车身广告媒介品的设计由中商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5.17中商人须在本项目合同到期后,在招商人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该项目项下动车组列车车底广告媒介品的下刊工作,并将列车海报恢复为招商人指定的画面。
5.18为确保高铁列车广告环境的统一、协调、美观,中商单位应在招商画面内容上增加一定的铁路元素。
5.19竞商人在招商前须自行前往现场确认广告媒体,参与竞商时须认可广告媒体现状,中商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20若本项目项下动车组列车车底一是因铁路运输组织原因造成车底套跑或发生局管内转属时,中商人须认可并接受该情况,且招商人对此不向中商人及中商人关联方承担任何违约与赔偿责任。二是转属给非成都局以外的其他局时,招商人与中商人对转属外局的车底按照在成都局运营天数进行据实结算。
5.21若本项目项下动车增加任意媒体形式,由招商人与中商人就价格及发布规范等合作内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合同后可交由中商人经营,发布截至时间与主合同一致。
5.22招商人有权根据经营需求及铁路方需求,使用该项目项下对中商人暂未上刊车底用于商业经营或公益宣传,商业经营或公益宣传期间不向中商人收取“运营费用”,中商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23中商人须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站段安全管理规定,并按规定签订安全合同;在广告发布过程中,如发现违法失德人员,招商人有权对相应广告进行撤销下刊处理,中商人应积极配合,由此产生的下刊费用及违约等法律责任由中商人承担。
5.24兼顾广告市场复苏、客户扩大合作范围的需求,若各包件所在地因新配(转)属或存在既有待售的同车型或同车系车底时,经招商人与中商人协商一致,可根据该包件中商人追加采购车底的诉求(累计追加采购车底数量不得大于既有包件项下车底数量),按照其车底所在地包件中商单价签订补充合同后,交由中商人经营,发布截至时间须与主合同一致。
5.25中商人须按照招商人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媒体设置标准(附件1)及媒介品制作标准(附件2)进行执行。
5.26此次招商包件结算方式均已兼顾列车上线运营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上线结果及上刊结果均以招商人提供的数据作为结算依据,中商人不得以数据错误等不认可数据结果原因,拒绝履行费用确认、结算、支付等相关义务,且不得因列车上线等相关情况提出费用核减等相关诉求。
5.27中商后,由招商人与中商人签订合同,将指定招商人所属列车广告分公司具体执行。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线上三轮竞价)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获取
8.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5年9月9日8时30分至2025年9月17日17时30分期间,登录国铁招商平台,选择拟报名包件并点击“报名”按钮完成报名操作。被纳入国铁集团、成都局集团公司“黑名单”的商家,不具备参与竞商的资格。报名时,竞商人需在国铁招商平台上传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确保竞商人名称与证照信息完全一致。招商代理机构将对竞商人名称与证照信息的一致性,以及是否处于“黑名单”状态进行初审(此环节非招商评审)。竞商人若因名称不符等可修正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可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信息更正并重新报名。逾期未修正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竞商人完成“报名”流程后,招商代理机构将依据其报名资料中填写的企业邮箱地址,向该邮箱发送完整版招商文件,请竞商人及时查收。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
注:竞商人首次使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8.2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4室。
9.递交竞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9.1竞商人须在2025年9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竞商文件商务及电子版邮递或送达到指定地点。(收件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1124室,收件人:***18628098582。邮递方式建议使用顺丰或邮政(不得到付),快递外包装须密封完整,整洁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竞商人全称、联系方式。”)
9.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采用邮递方式递交的,竞商文件送达时间以快递运单详情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违规签收的除外)。
10.评审、竞价
10.1评审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0.2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所有递交竞商文件的竞商人是否通过评审,竞商人应当自行及时查收邮件。评审通过的竞商人须进入网上竞价阶段,并在2025年9月26日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竞商大厅点击并进入本包件竞价室参与竞价。(请于报价前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点击“竞商人”后仔细阅读《竞商人操作手册》)
10.3网上竞价时间:
每个包件每轮报价时间:15分钟;每轮报价等待时间:5分钟。具体时间如下表:
包件 | 首轮报价起止时间 | 二轮报价起止时间 | 三轮报价起止时间 |
1 | 9:00-9:15 | 9:20-9:35 | 9:40-9:55 |
2 | 10:00-10:15 | 10:20-10:35 | 10:40-10:55 |
3 | 11:00-11:15 | 11:20-11:35 | 11:40-11:55 |
4 | 12:00-12:15 | 12:20-12:35 | 12:40-12:55 |
5 | 13:00-13:15 | 13:20-13:35 | 13:40-13:55 |
竞价须知:
1)为确保竞价流程顺畅,建议竞商人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国铁招商平台;
2)竞商人登录时必须使用随机码登录,否则无法进入竞价室;
3)每一轮报价的最后一分钟为系统结算时间,无法提交报价,也无法修改报价;
4)竞商人应提前检查自身网络状况,若因网络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价,相关后果需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平台(http://www.cd-rai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商人: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王家塘街4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4室
邮编:610051
联系人:***
电话:***
邮箱:180458906@qq.com
招投标业务营销热线:028-86452088、028-8645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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