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彭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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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4000404
二、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湘泓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凤澜路88号附25
被投诉人: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488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公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彭州市天彭街道翠湖路88号2栋22楼2204室
相关供应商:成都康力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晋康路313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弘毅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月西街65号
四、基本情况
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彭州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N5101822024000404),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6 月 06 日。
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未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评审结果违法。
投诉事项2:评标委员会未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评审结果违法。
投诉事项3:成都康力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资格。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彭州市财政局
2025年09月09日
二、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湘泓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凤澜路88号附25
被投诉人: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488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公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彭州市天彭街道翠湖路88号2栋22楼2204室
相关供应商:成都康力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晋康路313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弘毅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月西街65号
四、基本情况
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彭州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N5101822024000404),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6 月 06 日。
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未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评审结果违法。
投诉事项2:评标委员会未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评审结果违法。
投诉事项3:成都康力洁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资格。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彭州市财政局
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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