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安某部营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2025-JWSCGA-G1001)

所属地区:四川广安市 发布日期:2025-09-20

【招标公告】广安某部营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2025-JWSCGA-G100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广安市 采购单位 广安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安某部营房维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名称:广安某部营房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SCGA-G1001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编制控制价:(57.868065)万元。
3.2建设地点:广安。
3.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如有)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3.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3.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含3个点位同时施工。
3.6付款方式:本项目工程进度完成项目整体进度50%后,进度款支付中标金额的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金额的80%;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金额后,支付审定金额的97%,余3%为质保金。
3.7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2)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个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接收证明)复印件。
(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中标后至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其他人员要求: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6)信誉要求: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和投标禁入期,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政处罚(提供截图,查询时间在报名开始后至开标前,如部分内容无法提供截图则单独提供承诺函)。
(7)特别提醒:①本项目由于任务要求,工期时间较短,投标人需综合考虑资金和人员配备以及承担工程建设的能力等因素,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②为按时完成工程项目,中标人应制定合理的工程推进计划,如未按计划实施,导致赶工,所产生的设备、人力或加班等成本的增加,由中标人担负;③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施工进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材料、施工设备等。中标人如无故拒绝施工或拖延工程进度或违反本特别提醒,中标人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纳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等一切后果。(提供承诺书)如遇上级巡视检查发现该项目价格虚高,需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使用水电,要单独向业主方缴费。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注册。
4.2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2日上午8点至2025年10月12日上午18点,将报名资料发送至A***@1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需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书原件)、法人和经办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将以上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邮箱,经确认后发送电子档采购文件。)(注: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请于开标当日现场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5.2申领招标文件资料所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前连续3个月(不含当月)由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承诺函。(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4.1(6))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投标文件发售:0元/份,售出不予收回。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10时00分,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安某部
联系人:***
电话:***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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