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广元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招标信用】广元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广元市 | 采购单位 |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5年智慧多功能实训室建设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5108012025000057
二、项目名称:2025年智慧多功能实训室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智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73号
被投诉人: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50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泳彤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新和街155号
四、基本情况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智慧多功能实训室建设(N5108012025000057),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6 月 05 日。
投诉事项1:中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标的技术需求,所投产品无商标,符合性审查不应当通过
投诉事项2:中标人所投产品未通过“CCC”认证,并虚假承诺相关内容。
投诉事项3:中标人涉嫌虚假承诺《投标(响应)函》
投诉事项4:询价小组评审不当,导致更正公告适应错误。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元市财政局
2025年09月17日
二、项目名称:2025年智慧多功能实训室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智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73号
被投诉人: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50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泳彤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新和街155号
四、基本情况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智慧多功能实训室建设(N5108012025000057),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6 月 05 日。
投诉事项1:中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标的技术需求,所投产品无商标,符合性审查不应当通过
投诉事项2:中标人所投产品未通过“CCC”认证,并虚假承诺相关内容。
投诉事项3:中标人涉嫌虚假承诺《投标(响应)函》
投诉事项4:询价小组评审不当,导致更正公告适应错误。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元市财政局
2025年09月17日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