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荥经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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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雅安市 | 采购单位 | 荥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荥经县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5118222025000049
二、项目名称:荥经县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抵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604
被投诉人:荥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荥经县严道街道荥兴路东四段3号附1号
被投诉人:四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北环东路95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荥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荥经县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N5118222025000049),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7 月 22 日。
投诉事项1: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判断标准缺失,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极易导致主观横向比较,难以保证评标公正一致。
投诉事项2:将带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作为采购需求不合理,它变相地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进行检测,从而无形中增加了投标人的义务和经济成本,对潜在供应商实施了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荥经县财政局
2025年09月19日
二、项目名称:荥经县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抵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604
被投诉人:荥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荥经县严道街道荥兴路东四段3号附1号
被投诉人:四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北环东路95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荥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荥经县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N5118222025000049),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7 月 22 日。
投诉事项1: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判断标准缺失,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极易导致主观横向比较,难以保证评标公正一致。
投诉事项2:将带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作为采购需求不合理,它变相地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进行检测,从而无形中增加了投标人的义务和经济成本,对潜在供应商实施了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荥经县财政局
2025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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