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乐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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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资阳市 | 采购单位 | 乐至县应急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乐至县消防救援大队一辆重型泡沫消防车购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5120222025000083
二、项目名称:乐至县消防救援大队一辆重型泡沫消防车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环淼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鑫盛路366号2栋6层611号
被投诉人:乐至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帅乡大道1号
被投诉人: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乐至县应急管理局乐至县消防救援大队一辆重型泡沫消防车购置项目(N5120222025000083),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8 月 20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设定指向唯一供应商,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投诉事项2:设定的技术要求(▲5.智能救援终端系统、▲6.轮胎防爆安全装置)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至县财政局
2025年09月23日
二、项目名称:乐至县消防救援大队一辆重型泡沫消防车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环淼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鑫盛路366号2栋6层611号
被投诉人:乐至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帅乡大道1号
被投诉人: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乐至县应急管理局乐至县消防救援大队一辆重型泡沫消防车购置项目(N5120222025000083),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8 月 20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设定指向唯一供应商,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投诉事项2:设定的技术要求(▲5.智能救援终端系统、▲6.轮胎防爆安全装置)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至县财政局
2025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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