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便民健康营养专柜服务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遂宁市 发布日期: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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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遂宁市 采购单位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便民健康营养专柜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便民健康营养专柜服务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FFLY-2025-15)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 一、招标条件 本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便民健康营养专柜服务采购(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万元/年,招标人为遂宁市安居区 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向社会公开采购供应商,在我院驻场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膳食 、保健食品及一、二类器械、消毒护理用品、妆字品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便民健康营养专柜服务采购(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便民健康营养专柜服务采购(二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9.投标人特殊资格要求: 9.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 息采集表》。 9.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自2025年9月25 日至2025年9月 30 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 楼11号门面3楼 网络或现场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现金或者网络转账方式(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①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提交以下 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网络 报名:网络报名时,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上传至:QQ邮箱3808860442@qq com;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当天收取报名资料原件)报 名费用收款账户:(交报名费时请备注报名项目全称);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账号:5105016722080000053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门面3楼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门面3楼 七、其他 拟向社会公开采购供应商,在我院驻场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膳食、保健食品 及一、二类器械、消毒护理用品、妆字品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 地 址:遂宁市安居区梧桐南路140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门面3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季狼 (签名) 贴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便民健康营养专柜服务采购(二 次) 2、项目概况:拟向社会公开采购供应商,在我院驻场销售预包装食品 、特殊膳食、保健食品及一、二类器械、消毒护理用品、妆字品等。 3、采购预算:本项目最低限价为4万元/年,低于最低限价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经营范围 1、保健食品
序号品名适宜人群
1钙维生素D咀嚼 片需要补充钙、维生素D3的儿童、成人、孕妇、乳母
2维生素D软胶囊需要补充维生素D3的儿童、成人、孕妇、乳母需要补充复合 维生素矿物质的儿童、成人、孕妇、乳母
3多种维生素矿物 质片需要补充复合维生素矿物质的儿童、成人、孕妇、乳母
4钙维生素D维生 素K咀嚼片需要补充钙、维生素D3、维生素K2的儿童、成人、孕妇、乳 母
5铁维生素C片需要补充铁、维生素C的成人、孕妇、乳母
6锌硒咀嚼片需要补充锌、硒的儿童、成人、孕妇、乳母
2、预包装食品及特殊膳食 序号 品名 适宜人群 1 DHA藻油 需要补充DHA的儿童、成人、孕妇、乳母
2四联活性乳酸菌 粉肠道菌群紊乱、免疫力低下人群
3乳铁蛋白调制乳 粉易感冒发烧、容易受细菌病感杂、经常感到疲劳等 免疫力低下人群
4锌硒粉需要补充锌、硒的免疫力低下人群
5铁维生素C粉需要补充铁、维生素c的人群
6.多维矿物质粉需要补充多种维生素矿物质的人群
7钙维生素D粉需要补充钙、维生素D3的人群
8甜菜碱B族维生 素片同型半胱氨酸水平高的人群
96S-5- 甲基四氢叶酸钙 多维片需要补充活性叶酸及复含维生素的孕妇、乳母
10维生素D3滴液缺乏维生素D3的人群
11Y- 氨基丁酸复合维 生素需要补充蛋白质、满足机体组织生长和修复的人群
12DHA藻油叶黄素 酯弱视、近视的儿童、视力下降的老人、长期操作电脑 人群
13乳糖酶调制乳粉乳糖不耐受引起的腹泻、腹胀、恶心、呕吐人群
14复方磷酯酰丝氨 酸提高专注力、改善睡眠,舒缓情绪和压力人群
15益生元低聚果糖 露肠道菌群紊乱、长期便秘的人群
3、一、二类器械、消毒护理用品、妆字品
序号品名适宜人群
1儿童抑菌乳膏适用于儿童湿疹、奶疹、尿疹、瘙痒、痱子、蚊虫叮 咬等引起的皮肤不适
2儿童抑菌液适用于儿童湿疹、奶疹、尿疹、瘙痒、痱子、蚊虫叮 咬等引起的皮肤不适不适
3儿童滋润膏适用于儿童湿疹、奶疹、尿疹、瘙痒、痱子、蚊虫叮 咬等引起的皮肤不适
-1成人抑菌膏适用于湿疹、瘙痒、蚊虫叮咬等引起的皮肤不适
5妇用抑菌凝胶妇用消炎杀菌、修复损伤、除毒消味、日常护理
6妇用抑菌液妇用消炎杀菌、修复损伤、除毒消味、日常护理
7祛痘霜祛痘,呵护痘痘肌,使肌肤平滑细腻
8退热贴快速降温,缓解疼痛,提神醒脑
9海水鼻腔清洗液用于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息肉、鼻窦炎等鼻 腔疾病患者的鼻腔清洗,也用于鼻炎手术后及化疗后 的鼻腔清洗
10高渗海水鼻腔喷 雾器用于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息肉、鼻窦炎等鼻 腔疾病患者的鼻腔清洗,也用于鼻炎手术后及化疗后 的鼻腔清洗后的鼻腔清洗
11川型胶原蛋白修 护液适用于非慢性创面(如浅表性创面、手术后缝合创面 、机械创伤、小创口、擦伤、切割伤创面、穿刺器械 的穿刺部位、I度或浅II度的烧烫伤创面、激光/光子/ 果酸换肤/微整形术后创面)的护理,为创面愈合提供 微环境,在伤口愈合后辅助改善色素沉着:适用于痤 疮愈后早起表浅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12口腔含漱液用于缓解因口腔溃疡、 口腔炎症、义齿或手术造成的创面所带来的疼痛 用于缩小糜烂面,促进宫颈廉烂面的愈合,减轻局部
13卡波姆妇用洗液炎症程度,减少白带增多,改善疼痛,血样和脓样带 下症状。宫颈炎、阴道炎、宫颈糜烂有上述症状者均 适用。
14卡波姆妇用修复 凝胶本品用于缩小糜烂面,促进宫颈糜烂的愈合,减少局 部炎症程度,减少白带增多,改善疼痛,血样和脓样 带下症状。宫颈炎、阴道炎、宫颈糜烂有上述症状者 均适用。
15抗鼻腔过敏凝胶用于过敏性鼻炎患者,通过阻隔致病性微生物及其他 颗粒性过敏物质进入鼻腔,缓解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 状
16口腔护理液仅通过在溃疡表面形成保护层,物理遮蔽创口,缓解 因口腔溃疡、口腔炎症、义齿或手术造成的疼痛
(二)销售产品执行标准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 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 强医疗机构经营特殊医学 用途配方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通知要求,在医院销售预包装食品 、保健食品、特殊膳食及一、二类器械、消毒护理用品、妆字品等。 2、供应商所销售的特医食品需符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和GB 3162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所销售的婴幼儿乳粉需符合《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注册管理办法 》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和GB3162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的相关要求。 4、供应商所销售的国产特殊食品包装减量化需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 则》 (GB/T 31268-202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的相关要求。 5、供应商所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和医用营养品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 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 2014)》等相关要求。 6、供应商经营除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同时应按照药品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GSP)进行规范化管理,保障公众对产品的信任和合法权益,保 护和促进妇幼健康。 (三)销售产品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保证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合法、追溯可查,并完善风险防控体 系,针对不合格和过期、变质产品制订下架、退货、召回、销毁等后续处置措 施。 2、供应商承诺不出售不台格和过期、变质的产品,并承诺聘用专业人员 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指导和相关咨询并提供专业指导咨询电话号码:承担因产品 质量问题造成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负责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医 院有权对责任方进行经济处罚或终止销售合同,医院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销售的产品须经医院审批并备案,定期接受医院的监管,按照 质量监管目标考核,如有违规,医院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两次整改任不 合格或者拒不整改,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供应商在医院销售的所有商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冠名“遂宁市安居区 人民医院”字样,违反相关规定,医院将向中标供应商追究其法律责任。(单 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经营食品、健康产品相关临床医用营养制剂的经验。 2、供应商需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行申办各种许可证。 3、售卖产品的价格不得超过市场的平均价格。 4、配备实施运营的设施设备,如货柜、电脑、收银机等。 5、配备相关销售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有《健康证》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 病史。在运营过程中供应商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或供应商工作人员在运营过程中致自身或他人损害的, 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供应商不得在除采购人指定经营场地以外的区域经营,并接受采购人的 监督指导。 7、供应商应保证所销售的产品供应充足、产品正常配送,具有完善的进出 库管理制度和登记制度。 8、供应商自行承担经营场所的水电费用,水电费不包含在报价中。 三、商务要求 1、服务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经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在入场后三个月内向采购人支付每年的相关费用金额 o 水、电费用以每月实际发生费用一次性向采购人缴纳。 4、验收方法和标准:①所有实施内容须达到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和采购合同 要 求 ④ ②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号)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 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6、其他要求: 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在实施本项目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所有安全责 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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