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护工服务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遂宁市 发布日期: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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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遂宁市 采购单位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护工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护工服务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FFLY-2025-14)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 一、招标条件 八 本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护工服务采购(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万元/年,招标人为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 o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向社会公开采购供应商,在我院提供护工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护工服务采购(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护工服务采购(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5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3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自2025年9月 25 日至2025年9月 30 曰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 楼11号门面3楼 网络或现场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现金或者网络转账方式(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①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提交以下 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网络 报名:网络报名时,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上传至:QQ邮箱3808860442@qq com;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标当天收取报名资料原件)报 名费用收款账户: (交报名费时请备注报名项目全称);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账号:5105016722080000053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门面3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门面3楼 七、其他 拟向社会公开采购供应商,在我院提供护工服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 地 址:遂宁市安居区梧桐南路140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 电 话: 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门面3楼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日负责人): 正雏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护工服务采购(二次) 2、采购预算:本项目最低限价为3.6万元/年,低于最低限价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一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本项目护工陪护服务科室:
序号科室序号科室
1呼吸危重症医学科、肿瘤科10眼·耳鼻咽喉- 头颈外科
2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老年病科11儿科
3消化内科12ICU
4神经内科13急诊科
5普外、肛肠、神经、烧伤外科合同期内的新开设 科室
6肝胆、泌尿、胸外科
7骨科、创伤、血管外科
8妇产科
9中医针灸康复科
(二)护工陪护服务范围、时间、内容 1.服务范围及时间 (1)根据患者或家属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提供护工服务。 (2)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根据上级及医院工作要求,需全力配合医院完成护 工服务工作。 2.服务内容 (1)为患者提供护工陪护生活照顾服务。 (2)护工陪护生活照顾服务的基本要求 当患者有护工陪护照顾服务的需求时,在患者或家属自愿选择的前提下提 供护工陪护照顾服务并进行收费,通过优质的服务满足患者的基本及特殊服务 需求,使患者安心、家属放心,促进患者早日康复。 (3)护工陪护照顾服务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详见《护工服务等级陪护内容》 (附件1) 3.床单位管理
(1)按照病房管理规范,保持患者病床、地面清洁,私人物品妥善放置、 (2)保持床头柜桌面整洁、床下无杂物。 (三)服务岗位 供应商根据我院病人需求设立护工服务岗位,由供应商负责承担护工服务 岗位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所有费用。 (四)服务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病区管理工作,在 护士的指导下工作。 (2)上班期间统一着工作服,服装整洁,不得干私活,病房内不得嬉笑打 闹、不准喝酒、不准抽烟、不能带无关人员到病区内。 (3)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动作轻柔、态度和蔼,不得与患者及家属发 生争吵或打斗。 (4)在护士指导下,根据病情对患者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严防发生坠床 、烫伤、跌打、外逃、自杀等现象。 (5)不得私自向患者及家属暗示或索要钱、物,不占用患者物品。 (6)严禁执行任何医疗护理操作,如换液、吸痰、拔管等,发现问题及时 报告病区护士处理。 (7)严禁随便进入医生办公室、治疗室、值班室、护士站等工作场所,严 禁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 (8)严禁向患者兜售商品。 (五)人员要求 (1)供应商配有法律顾问,有解决各种纠纷的方案和赔偿能力。 (2)供应商工作人员需统一服装,持证上岗,年龄:男员工不得大于60周 岁,女员工不得大于55周岁,五官端正,有爱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良好的观 察能力和沟通能力。护工人员应有健康证,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病史,如果供 应商派出的护工人员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医院有权利要求供应商另派遣工作 人员。 (六)其他要求 1.护工陪护服务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在医院主管部门备案。当供应商拓展 新的护工陪护服务内容和方式,需向医院主管部门报经同意后方能开展。 2.护工陪护服务收费凭据:供应商收取护工陪护服务费必须征得病人或家 属的同意,签订护工陪护服务同意书。 3.供应商直接向患者收取护工服务费,并开具收款凭证。供应商明码公示 价格,统一收取费用。 第二部分:护工服务监管及考核 1.医院有权对护工服务质量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项目内容扣分得分
组 织 能 力 20分1、定期组织培训(含业务指导、安全生产等),每月至 少1次,各种记录完整,缺少一次扣1分。
杂团队组织纪律良好,管理规范,无打架、扯皮现象。 否则,一次扣2分。
3、有问题及时向联系科室进行沟通、协调;遇事不报, 一次扣2分。·
4、人员变动,需提前上报甲方相关科室,否则,一次扣 1分。
1、严格按合同内容提供服务,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工 作 质 量 60分0.2分,
2、日常监督工作到位;否则,发生差错一次扣1分。 3、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如有发生,一次扣1分,后果
严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4、处理问题及时、有效,否则,一次扣1分。 5、爱护甲方设施设备,如有人为损坏,一次扣1分,并
照价赔偿。
服 条 度 20分1、举禁文明、服务热情,发生有效投诉一次扣3分。
2、着装不整齐,不统一,发现一次扣1分。
3、保守医院机密信息,不泄密,不搬弄是非。否则,发 生一次扣2分。
4、保证本项目员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未按时未足额发 放工资,一次扣5分。
考核内容及标准(暂行标准,采购人后期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具体调整) (1)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 时间: 总分:
考核组成员签字: (2)考核评分标准 ①考核采取100 分制,采购人每半年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至医院财务科执 行扣罚(目标值≥90分),低1分扣100元,以此类推,并要求立即整改。连续 三次全院平均满意度达不到90分,医院有权解除双方合约关系。因此给采购人 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②扣款从供应商提交至采购人陪护风险基金中扣除。 2.护工在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患者提供服务时引起患者或家属投诉按医院规定给 予处罚。投诉至院内(行政办、医务科、护理部)处罚500元/次;投诉至区卫 健局处罚1000元/次;投诉至12345效能热线处罚1000元/次;投诉至区委区府处 罚2000元/次,投诉至市级处罚5000元/次,若为有效投诉按上述要求执行。当 月连续2次有效投诉或被媒体曝光1次的,在协议期限内累计3次有效投诉或被媒 体曝光2次的,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因护工陪护服务不当引发的患者医疗纠纷,供应商除必须承担的医疗费用, 造成严重后果者,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 任),同时医院有权解除双方合约关系。 4.未按合同约定多收取病人费用,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并退还多 收取的费用,如发生两次及以上该行为,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未尽条款由医院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部分:其他 1.风险责任认定 供应商所聘用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导致患者受到伤害或利益受损等均由 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成交供应商及所聘用 的人员在工作中因各种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意外的,由供应商负完全责任及经 济赔偿。供应商及所聘用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造成的损害及 损失由公司承担责任,医院免责。 2.供应商服务所需的护工服装、办公设施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三、商务要求 1、服务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经营地点: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 3、付款方式: (1)管理费第一年按成交价收取,签订第二年合同时在中标金额基础上增 加管理费10%,签订第三年合同时在中标金额基础上增加管理费15%)。管理费 每半年交一次到医院账户,医院开具发票给供应商。 (2)应为本项目的特殊性,保证项目的顺利安全实施,采购人将收取 3 万元作为陪护风险基金。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完成履约将在合同到期后退还至供 应商账户。 户名: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 账号:22320601040001776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遂宁安居路支行 备注里面务必备注护工项目xx年x季度管理费 4、验收方法和标准: (1)所有实施内容须达到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和采购合同要求。 (2)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号)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与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6、其他要求: 护工服务费用:根据患方的意向自主选择陪护等级,供应商为患者提供相 应服务,并按照收费标准向患方据实收取护工服务费用。(详见附件1) 附件1: 《护工服务等级陪护内容》 (1)一星级护工陪护服务 护工为患者提供8小时不定时服务。提供服务内容包含并不限于:打开水、 热饭菜、点餐、预约检查、陪同或运送患者检查、换床转床等基础服务。同时 依实际情况需要在科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排下执行。 (2)二星级护工陪护服务 按照白班、夜班轮班工作方式分别安排1名护工对多名患者(不超过6名患 者)提供24小时生活照顾服务,公司评估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弹性安排护工,确 保患者安全。提供服务内容包含并不限于:涵盖一星级护工服务内容基础上, 协助病人打水洗脸,漱口刷牙,帮助病人在院内购买日常用品;协助病人更换 污衣裤、污床单,帮助有需求的病人洗头;在护士指导下按时帮助病人喂药, 帮助病人翻身、擦身;帮助病人倒大、小便,清洗便盆,尿壶等生活照顾服务 0 同时依实际情况需要在科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排下执行。 (3)三星级护工陪护服务 一个护工对一名患者提供24小时生活照顾服务。提供服务内容包含并不限 于一星级、二星级护工陪护所有服务内容等生活照顾服务。同时依实际情况需 要在科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排下执行。 (4)护工陪护服务收费标准 供应商制定护工陪护服务清单内容及收费价格表,格式自拟,不高于现行 医院标准(不高于现有合同中护工服务收费标准): 1)一星级护工陪护服务收费:患者从入院到出院每名患者每月不高于200 元。 2)二星级护工陪护服务收费:一名护工为多名患者提供陪护服务,每名患 者每天不高于200元。 3)三星级护工陪护服务收费:一名护工为1名患者提供护工陪护服务,每天不高 于220元。 ()母婴护理 1)收费标准顺产:380元/天 服务内容: 协助输液治疗期间观察点滴、生活护理,腹部按摩,协助产妇翻身,固定腹带 外出检查,协助大小便,更换护理垫,观察恶露,观察婴儿日常生理壮况等 2)剖宫产:480元/天 服务内容: 协助输液治疗期间观察点滴、生活护理,腹部按摩,协助产妇翻身,固定腹带 外出检查,协助大小便,更换护理垫,观察恶露,观察婴儿日常生理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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