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区2025年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绵阳市 发布日期: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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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绵阳市 采购单位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区年私域会 项目名称 中国区2025年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比 选 文 件 项目名称:中国区2025年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YY2025-CG0916 采购方: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9月 目 录第一章 比选邀请函3比选邀请函回执5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1、总体说明62、比选文件73、质疑与回复84、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85、比选评审106、中选117、签订合同118、比选失败119、比选文件解释权11第三章 比选需求121、比选内容及要求:122、服务时间123、服务内容124、项目执行响应要求:135、费用结算方式13第四章 评审标准141、比选评审原则:142、比选评审办法:143、比选评审流程144、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评审标准15第五章 合同主条款及格式17第六章 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相关格式281、封面格式28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23、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34、供应商函345、供应商函附录356、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67、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37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8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声明及证明材料3910、服务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4011、项目配置人员一览表4112、短信审核效率承诺书4213、技术性能承诺书4314、短信类型提供承诺书4415、公平竞争承诺4516、附件4617、供应商认为须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46 比选邀请函 我司(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对中国区2025年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大家参加!并请在《比选邀请函回执》上签字盖章发至我司。 一、比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区2025年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YY2025-CG0916 年度服务费用限价43.75万元(含税),支付按协议约定执行。 项目执行时间:项目执行时间为3年,一年一签,第一年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进行合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洽谈合作续签协议。 考核要求:依据比价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规定执行 采购单位: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比较单位: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比选申请人基本资格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实缴资本>0。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及要求 有意参与得供应商请登录长虹智慧供应链平台(https://ecmp.changhong.com)或在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下载比选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9日08:00时至2025年10月22日12:00时 四、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 比选响应文件请密封后于截止日期之前送至比选采购工作小组指定商务联系人,响应文件可快递递交。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4日13:30(北京时间) 五、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比选公告发出日期:2025年09月29日 2、比选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2日12:00时(北京时间),以收到比选邀请函回执为准。 3、比选评审日期:2025年10月24日14:00时(北京时间) 4、比选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创意联邦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 备注:以上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在符合国家及公司采招要求的前提下将会及时通知。 六、比选费用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联系人及方式 商务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 张诗浛 电话:***        电话:19983483601 邮箱:shengbo.yuan@changhong.com 邮箱:shihan.zhang@changhong.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创意联邦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5栋B座2楼 热烈欢迎各位供应商朋友们参与比选!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9日 比选邀请函回执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方已收到贵公司于 2025年 月 日 14:00点比选评审的长虹·美菱中国区关于2025年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YY2025-CG0916)的比选邀请函,拟参与比选,特发此函确认! 并○承诺参加 ○ 放弃本项目比选。(请在圆圈内勾选) 参会方式: ○ 线上 ○ 线下 供应商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供应商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电子邮箱: (供应商单位公章) 本回执请在 2025年10月22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比选商务联系人处。供应商报名以指定邮箱收到邀请函回执扫描件邮件为准。 注:供应商发邀请函回执确认报名后退出比选的,将纳入我司供应商诚信考核,后期原则上不得参与公司同类项目采购比选活动。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总体说明 1.1 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比选邀请中所述的长虹·美菱中国区关于2025年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YY2025-CG0916)编制工作。 1.2 关于限价 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编号:HYYY2025-CG0916) 年度服务费用限价43.75万元(含税),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1.3 合格的供应商 具有符合比选邀请函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1.4 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1.5 关于比选费用 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 1.6 联合体比选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7禁止事项 1.7.1 供应商之间包含但不限于相互持有股份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项目比选。 1.7.2 采购方、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比选损害企业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1.7.3 供应商不得向采购方、比选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选。 1.7.4 除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外,从比选评审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供应商不得就与其比选有关的事项主动与比选评审小组、采购方接触。 1.7.5 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1.8保密事项 1.8.1 获得本比选文件者,不得将比选文件用作本次比选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比选评审后,供应商应归还比选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1.8.2 由采购方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片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方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比选评审结束后,应采购方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方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1.9知识产权 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比选服务时(含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应由供应商负责获得并提供给采购方使用,其比选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供应商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中。一旦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含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采购方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2、比选文件 2.1 比选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比选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比选需求 第四章 评审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格式 2.2 比选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如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可用信函等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方提出澄清要求。采购方对其在比选截止日期2天前收到的对比选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比选截止日期1天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方将书面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比选文件的供应商。 3.3 比选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于比选评审前3天通知所有已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不足3天的,采购方在征得已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变更比选评审截止时间。采购方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供应商的比选。 3、质疑与回复 3.1 供应商有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采购方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3.2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供应商名称、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方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列入本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任。 3.3 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采购方对供应商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 4.1 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的编写 4.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比选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在比选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1.2 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方和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将按比选无效处理。 4.1.3 比选语言和计量单位: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1.4 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并提供支持文件,含糊不清、不明确或伪造变更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本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选无效,禁止其三年内参加本集团内比选采购活动。 4.2. 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 4.2.1 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编写的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须含:服务响应文件;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2.1.1 按规定填写的比选函; 4.2.1.2 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而且中选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4.2.1.3 按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 4.2.1.4 对比选文件第三章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及商务要求等; 4.2.1.5 采购方认为须提交与评分内容相关的其他资料。 4.2.2 供应商参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带有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的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 4.2.3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因其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4.3. 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4.3.1 全部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除特别注明外,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应递交纸质文件;现场供应商方案电子文件(技术部分)用U盘拷贝,与纸质比选文件一同密封后邮寄商务联系人,作为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相关要求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第5条5.1款规定执行。 4.3.2 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4.3.3 供应商应对采购内容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如供应商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比选中清楚地注明。 4.3.4 所有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应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文件指定地点,交予项目比选工作小组商务联系人,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3.5 比选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4.3.6 所有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对于因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标识不清、密封不严等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3.7 采购方不接受以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方式的比选。(注:本次比选响应文件可选择邮寄递交) 4.3.8 采购方将拒绝以下情况递交的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 4.3.8.1 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未进行盖章密封的; 4.3.8.2 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无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3.8.3 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内容与比选文件有严重偏离,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 4.3.8.4 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严重错项、漏项,费用超过或低于比选文件规定额度的; 4.3.9 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或由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并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4.3.10 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最迟于2025年10月24日13:30前寄/送至长虹·美菱中国区比选采购商务联系人处。 4.4 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4.1 供应商在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须按照本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比选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否则,采购方将拒绝修改后的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 4.4.2 比选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比选截止时间起至比选有效期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 4.4.3 供应商发邀请函回执确认报名后退出比选的,将纳入我司供应商诚信考核,后期原则上不得参与公司各类采购比选活动。 5、比选评审 5.1 采购方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比选评审,比选评审由采购方主持,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其采购方代表按时参加,每一供应商限派 3名以内代表参会。 5.2 供应商必须派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比选评审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比选。 5.3 本比选项目,供应商代表可以选择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在线参加比选会议。供应商以线上参加会议的,在比选邀请函回执中明确,线上参加比选评审会的代表以线上报到的方式证明其出席。线上比选会议链接地址:比选截止日期前24小时内通知; 5.4 比选评审当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如下资料出席比选评审会议,比选工作人员将在会议点名时进行检查核实: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5.5 比选评审是比选工作的重要环节,比选评审工作由比选评审小组独立进行。比选评审小组将遵照比选评审原则,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供应商。 5.6 在比选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比选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比选评审结果的活动。 5.7 为保证比选的公正性,在比选评审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比选工作结束后,凡与比选评审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比选评审情况扩散给与比选评审无关的人员。 5.8 比选评审小组不直接向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 6、中选 6.1 比选评审结束后,在比选有效期内,采购方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在发出中选文件前,采购方将把中选候选人的所有澄清资料、以及修正后的报价文件交由中选人承诺确认,在其确认后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人在收到中比选文件后应立即提供盖章回执文件给采购方。 6.2 中选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若第一中选人放弃中选时,则第二中选候选人为中选单位(依次类推),如果中选人全部放弃中选时,将重新比选。 6.4 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签订合同 7.1 如中选人所提供的比选内容比其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异常,采购方可要求中选人对遵守比选文件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做出书面保证。 7.2 采购方与中选人签订的服务合同必须遵守比选单位法务审核拟定的合同条件,并且不得更改合同条件;中选人如不与采购方订立合同,则采购方将废除中选资格,同时暂停其参加本集团比选资格 2 年。 7.3 采购方有权对比选文件内约定的不明或有遗漏的条款进行补充或增加,补充或增加的条款经采购方与中选人双方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4 采购方不得向中选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选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7.5 本次比选方案需按我公司要求时间进行设计及提交,不得延误。若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将按我公司索赔程序进行索赔。 8、比选失败 出现下列情况出现将按比选失败处理: ①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不足3家。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③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④所有供应商报价均高于限价的或不符合比选文件报价要求。 9、比选文件解释权 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第三章 比选需求 1、比选内容及要求: 1.1项目背景: 随着会员小程序、虹创商城小程序、长虹智慧家居 APP 等多客户端和多品类协同下私域阵地的扩大,会员运营短信业务的需求应用场景与范围也逐步扩大。 为保障私域会员运营短信通知需求,现需采购短信服务,用于用户注册、服务关怀、营销推广等业务场景。 1.2 比选需求: (1)费用预计
服务项目费用预计(W)含税费用时间说明
中国区2025年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43.75中选之日起一年内该费用为年度费用预估,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供应商需求数量 采购满足短信功能需求、结算及技术要求的短信业务服务商。 中选资格按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总得分第一名成为中选供应商,第二名纳入备用供应商。 2、服务时间 为确保服务可持续性和稳定性,保障用户体验,需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故本项目服务时间为3年: 中选供应商服务协议采用一年一签方式,第一年合作期满前1个月进行合作情况评估,达到以下要求的进行下一年续签,否则将重新寻找供应商: A.合作态度:对接响应迅速、执行能力强,能够高效协同完成各项任务。 B.短信触达率:触达率达到 95%以上。 C.API 集成:提供稳定、低延迟的API接口,响应速度<2秒。 D.采购价格优势:年度合作协议到期前,我司发起市场询价,若询价供应商中有50%及以上数量的供应商满足服务能力要求且文字短信发送服务费无税单价报价低于本次中选供应商报价的15%,且中选供应商不能继续保持价格优势,则重新发起公开比选。 3、服务内容 (1) 短信功能要求 ①提供短信类型覆盖验证码短信(登录/安全验证)、营销短信(活动推广、问卷调研)、变量短信(差异化卡密发放)、自动化关怀短信(生日祝福、家电设备联网提醒)。 ②支持短信内链接跳转至品牌方自研 APP、微信小程序、淘宝/京东店铺页面等。 ③需提供触达率、链接点击率等核心数据报表,支持运管策略优化。 (2) 技术要求 ①对接支持:支持短信接口技术开发对接和调用,提供标准化 API 接口,支持自动化触发短信。 ②品牌标识维护:满足品牌 logo 头像、品牌名称抬头、短信签名显示需求。详见附件2《品牌标识显示示例》。 4、项目执行响应要求: 4.1 短信业务供应商需具备满足短信功能需求、结算及技术要求的服务能力。 4.2 短信业务服务问题最迟30分钟内响应并给出解决方案。 4.3 供应商需配置2名及以上执行人员服务此项目。 以上执行要求为供应商必须响应的要求,在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比选评审小组评定任一未满足要求的将否决其比选,失去中选资格。 5、费用结算方式 5.1 具体采购费用结算说明: (1)费用构成:文字短信发送服务费+品牌标识维护费。 (2)支付方式:现汇支付。 (3)结算周期:①文字短信发送服务费:由供应商开票,我司凭发票报销支付,每月按上月的实际发送短信条数结算。供应商开具经双方对账确认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收到发票记账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②品牌标识维护费:供应商完成我司要求的品牌标识维护(品牌 logo 头像、品牌名称抬头、短信签名显示),且经我司验收确认后,由供应商开具经双方对账确认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收到发票记账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四章 评审标准 1、比选评审原则: 本次比选评审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2、比选评审办法: 2.1综合评分法 2.2评比轮次:☑一次 □多次 2.3是否公开唱读信息:☑是□否 2.4评委超过5人以上的,则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计算得分 2.5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比选评审流程 3.1 现场拆封供应商响应资料,监督人员对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进行核实。 3.2 供应商针对项目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阐述,限时15分钟内。方式:线下/线上讲述。 3.3 评委针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提问,限时10分钟。 (评委提问期间不得对响应内容进行主观性点评,以免对其他评委的评分造成影响) 3.4 评审:评委根据供应商对各考评项的阐述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 3.5 中选评比规则: 中选资格按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总得分第一名成为中选供应商,第二名纳入备用供应商,中选供应商出现违约时,将停止合作,由备用供应商提供服务。 3.6 评审中,当总得分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后再次评分。如有特殊情况或临时突发情况将由评审小组现场讨论确定成交原则。 3.7如有特殊情况或临时突发情况将由评审小组现场讨论确定成交原则。 3.8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评审标准 (1)技术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
序号考评项权重分数评比要素
1基础资质与 通道能力25%三网合一专属通道(9分)具备与三大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直连的专属通道,提供运营商合作协议证明,提供一项得3分。
到达率保障(6分)承诺国内短信到达率≥99%得6分;≥98%得4分;≥95%得2分;低于95%不得分。
核心运营资质(10分)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跨地区)得5分;具备《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得5分。缺项不得分。
2短链跳转能力15%核心跳转性能(6分)承诺链接跳转成功率,链接跳转低延迟或无延迟。
跳转范围支持(9分)支持品牌自研APP、微信小程序、淘宝APP/京东APP内店铺跳转,每支持一项得3分。
3个性化需求支持能力20%短信类型覆盖(10分)支持发送营销活动短信、调研问卷短信、变量短信(例如:赠品兑换券卡密,不同用户对应不同的赠品卡密,能插入变量)、登录验证码短信、用户自动关怀短信。每支持一项得2分。
品牌显示能力(10分)支持品牌名称抬头、品牌logo头像、短信签名显示需求,每支持一项得3分,全部支持得10分。
4运维支持25%审核效率(5分)短信审核效率高,短信模板审核需快速响应,推广短信审核周期30分钟内得5分;2小时内得3分;24小时内得1分。
API接口能力(11分)提供标准化API接口,支持自动化触发短信得5分,否则不得分。
承诺系统运行少卡顿或不卡顿、数据低延迟或不延迟。响应速度<2秒得6分,2秒≤响应速度<3秒得4分,3秒≤响应速度<4秒得2分,4秒及以上不得分。
售后响应机制(9分)7×24小时技术支持(30分钟响应)、专属客户经理、重大活动护航支持。每支持一个维度得3分。
5数据报告与分析能力15%数据统计(9分)提供的统计报表支持以下维度:送达状态、点击时间、用户地域。每支持一个维度得3分。
数据分析(6分)承诺定期(如月度)提供发送效果分析报告,并提供一份过往的脱敏版样例报告。支持一项得3分,支持两项得6分。
合计100%100/
(2)商务价格竞争力评分内容及标准
序号评比要素评比计算规则分数
1短信服务报价具有竞争力,以《短信服务报价表》进行竞价评分。价格得分=Pmin/P×100 (P-供应商报价;Pmin-所有供应商中最低报价);报价总金额采用最低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评审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不含税)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得分统一按评分公式计算。100
严格按照附件1:《短信服务报价表》进行报价,不得对格式、内容进行更改。 注:1、若供应商报价超过单条限价与年度总金额的,则该供应商属无效响应,失去评审资格。 2、单价核算请严格参照本次比较文件及附件1的相关规定进行测算。若成交后,后续执行价格按照供应商报价执行。 (3)综合总得分=技术评审得分*50%+商务价格竞争力评审得分*50% 5、本次成交供应商对于我司提出的服务内容需求,需按我公司要求执行并按时完成,不得延误。若影响进度,应按我公司索赔程序索赔,如果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公司将进行相关追责。 6、比选评审会议结束将中选结果报批后五个工作日内于长虹智慧供应链平台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则转为公告。不在中选名单之列者则为落选供应商,采购人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7、中选结果公告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供应商放弃合作的,应当依法担法律责任。 8、评审委员会不直接向落选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比选文件。 第五章 合同主条款及格式 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框架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与服务范围 1.乙方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短信通道资源及技术平台,供甲方用于发送会员服务、会员关怀、营销推广、活动通知、信息提醒、验证码收取等内容的短信。 2. 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全国范围内的三网(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短信发送能力; 2) 稳定的短信通道及必要的备用通道保障; 3) 相应的技术接口(API/SDK)、管理后台及技术文档; 4) 约定的客户服务与技术支持。 3. 甲方交付乙方审核确认的短信签名,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需变更或新增签名时,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重新报备。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保证其拥有其会员的联系方式,并已获得会员同意接收其发送的商业信息。甲方应自行留存会员授权证明备查,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进行合规核查。 2. 甲方应保证其发送的短信内容合法、真实、准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按约定标准稳定的服务。若服务出现故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排除故障。 4.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乙方的承诺、保证与义务 1.资质保证:乙方保证其具备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全部合法资质、许可和授权(特别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若因其资质缺失或失效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商誉损失),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其提供的短信通道稳定、畅通。服务可用性(SLA)不低于99%。(此比例可协商,但必须明确) 3) 乙方必须提供备用通道,并在主用通道发生故障时自动、无缝切换,以保证甲方的发送质量不受影响。因通道故障导致甲方短信无法发送或延迟超过2小时的,视为重大违约。 3.数据安全与保密: 乙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或获取的甲方及甲方会员的任何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会员信息、发送内容等)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复制、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数据。乙方的员工、代理人也须承担同等保密义务。乙方应采取符合行业标准的物理和技术安全措施,保障数据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乙方必须立即(不超过2小时)通知甲方,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因乙方原因导致数据泄露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甲方向其会员承担的赔偿责任、行政罚款、商誉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等)。 4.合规与投诉处理: 乙方负责其短信通道在运营商及工信部的全部报备、接入、审核工作,并确保其通道的合法性、稳定性。若因乙方通道本身的问题(如通道被运营商关停、签名未备案等)导致甲方无法发送短信或发送失败,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须在24小时内解决。同时,甲方有权暂停付款直至服务恢复,且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需负责赔偿。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因通道问题引发的会员投诉。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投诉至运营商或监管机构,乙方应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5.通知义务:乙方如遇系统维护、升级、运营商资费政策调整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的情况,必须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价格与支付方式 1、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2、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上月详细对账单,对账单应包含发送时间、发送内容、接收号码(可脱敏)、成功发送条数等明细,并需提供乙方技术平台的后台统计数据供甲方核验,并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费用构成:文字短信发送服务费+品牌标识维护费。 4、支付方式:现汇支付。 5、结算周期:①文字短信发送服务费:由乙方开票,甲方凭发票报销支付,每月按上月的实际发送短信条数结算。乙方开具经双方对账确认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记账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②品牌标识维护费: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品牌标识维护(品牌logo头像、品牌名称抬头、短信签名显示),且经甲方验收确认后,由乙方开具经双方对账确认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记账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6、乙方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收取合作款: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银行联行号: 乙方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7、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支付款项的对接工作,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开票信息为: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册地址: 电话号码: 五、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 1.甲方发送的短信内容及其会员数据库的所有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均归甲方所有。 2.乙方提供服务所涉及的软件、系统、程序等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或其许可人所有。 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 数据泄露:乙方除应承担本协议第三项第3条约定的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甲方已支付服务费总额的20%或人民币5万元,以较高者为准。资质瑕疵/通道问题:因乙方资质或通道问题导致甲方被处罚或服务中断,乙方除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外,还应按1000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问题解决。逾期提供账单或发票:乙方未按时提供账单或有效发票,导致甲方付款延误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仍须继续提供服务。 2.甲方违约: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协议期限、终止与中止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1年。 2.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协议,且不视为违约: 乙方丧失相关经营资质或许可。乙方出现重大数据安全事件。乙方迟延提供账单或发票超过15天。 八、不可抗力条款 1.不可抗力指签署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时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海啸、雷电或战争。任何信用、资本或资金短缺问题不应视为超出当事人合理控制的范围。 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另一方可根据本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九、附则 1、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管辖。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乙双方履行完毕各自义务日止(不包含保密义务),传真件或扫描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保 密 协 议 编号:20 -CH-BMXY- 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在下列条款中,如无特殊声明,以“甲方(需方)”指代 ,以“乙方(供方)”指代 。 鉴于双方已经建立或正在寻求建立某种合作关系,一方已经或即将向另一方透露保密信息,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本协议条款适用于乙方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甲方关联公司系指甲方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以及甲方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公司)签署的购销合同【包含合同(或订单等)】并将严格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所称“提供方”是指根据协议向协议相对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是指接收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2.1 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 2.1.1提供方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技术情报及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方法及结果、技术、计划(包括研制计划、生产计划等)、数据、工艺、配方、发明(不论是否具有可专利性)、样品、设计图纸(含草图)、计算机软件、产品设计以及制造诀窍、产品鉴定文件、研究主题、试验记录、试验结果等; 2.1.2提供方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未公开发布的管理办法、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产销计划、产销策略、营销政策、价格政策、成本与获利状况、投资方案、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供货商资料、人事档案、通讯方式、对外交流函件等资料; 2.1.3接收方在与提供方合作过程中形成有关研发、经营管理的信息、资料等; 2.1.4提供方有关诉讼、诉讼策略、诉讼方案、和解等资料及信息; 2.1.5双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双方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就彼此间的合作关系或机密资料进行的任何协商、讨论或谈判、任何拟定的安排或协议,任何正在协商、谈判中的经营或运作计划,或与前述协商、讨论、谈判、安排或协议相关的资料; 2.1.6提供方于本协议生效之前向接收方透露的上述保密信息; 2.1.7接收方从其他渠道获取的提供方保密信息,以及任何包含提供方信息的第三方保密信息; 2.1.8直接和间接反映上述信息的任何技术材料、分析、评估、调研、建议、协议、报告及其他文件; 2.1.9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从甲方直接或间接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处获得和知晓的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书面、口头、电子或物件等方式存储的对客户具有保密价值,或客户负有保密义务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诀窍、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版、编程规范、开发流程、质量标准、合同条款等; 2.1.10提供方的其他保密信息。 2.2 保密信息披露的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形式。 2.2.1 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录、纪要、协议、合同、报告、手册、软件代码、图纸、电子邮件等形式; 2.2.2 以会谈、电话等口头方式披露保密信息的,应在披露行为发生的同时申明该信息为保密信息,并在披露行为发生的1日内以书面方式确认。 2.3 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不包括: 2.3.1任何已出版的或以其它形式处于公共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收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获得的信息; 2.3.2提供方书面授权明确同意对外披露的信息; 2.3.3由第三方在不侵犯他人权利及不违反与他人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提供给接收方的信息,并且没有附加不准使用和透露的限制; 2.3.4由接收方毋需依靠提供方的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掌握的保密信息; 2.3.5根据有关司法、行政及权力机关命令而被强制披露的信息。 对于上述不属于保密信息范围的提供方信息,接收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以最小损害、最小必要性为原则予以披露,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提供方信息遭受误解或歪曲,并在披露前通知提供方。 3.接收方同意只在本协议所述合作关系目的范围内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承诺: 3.1应采取足够、有效的保密措施,不将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许可,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3.2如因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商、下游承包商/供应商、顾问)披露提供方的保密信息,须事先得到提供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3只能在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的情况下向其雇员提供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提供范围仅限于与协议所述业务有关的雇员,提供程度仅限于可执行本合作项目之目的,接收方保证其所有接触保密信息的雇员遵守保密义务; 3.4不得直接或间接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掌握提供方保密信息的雇员离开提供方; 3.5不得为他人泄露、窃取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取得提供方保密信息提供任何条件; 3.6不得于合作目的之外使用保密信息,除非获得提供方事先书面许可; 3.7如合作关系未建立或终止,接收方应按照提供方的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提供方或销毁,不能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 4.接收方同意: 4.1 接收方所有雇员(包括与接收方建立劳动、劳务、雇佣等关系的人员以及离职人员)均遵守本协议。接收方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包括司法程序)防止上述人员违反本协议,如上述人员违反本协议的(即使是上述人员的个人行为),视为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由接收方承担违约责任; 4.2 接收方因合作需要,需向其代理商、下游承包商/供应商、顾问等第三方披露提供方的保密信息的,应得到提供方书面同意。接收方同时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要求上述第三方保守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如上述第三方侵犯了提供方的保密信息,视为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由接收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3 接收方雇员、与接收方合作的第三方的保密义务不因离职或与接收方的合同解除、终止而终止,若接收方相关雇员离职后或其合作的第三方于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违反保密义务,视为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由接收方承担违约责任。 5.强制披露 5.1 如果接收方根据适用的法律程序或行政强制性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接收方: 5.1.1事先以书面方式通知该保密信息的提供方,由提供方判断是否属法律法规强制性披露要求,并确定披露范围; 5.1.2若确属法律法规强制披露要求,接收方应尽最大努力建议执法部门与提供方联系,由提供方提供相关保密信息; 5.1.3若接收方被强制要求直接向执法部门披露,接收方应立即通知提供方并提供相关保密信息的副本,并提供经接收方法律顾问确认所披露信息属于强制披露范围的书面确认函,除非法律法规禁止; 5.1.4在任何情况下,接收方接到强制披露要求后,均应立即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寻求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5.1.5从要求披露该保密信息的司法或行政机构处获得书面的担保或确认,以确保该司法或行政机构对该被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采取法律要求的最高级别的保护,并在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所允许的最小范围内披露该保密信息; 5.1.6若乙方被强制要求披露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则乙方应同时通知甲方及甲方客户,以便甲方及甲方客户寻求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5.1.7不得于日常生产经营外不合理地创设条件以满足法律法规强制披露要求,否则视为违反本协议中的保密义务。 5.2 甲方在融资业务中为满足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披露采购协议、订单及收付款凭据等,不构成对本协议中保密义务的违反,且无需事前取得乙方同意。 6.限制宣传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任何方式、或通过任何媒体、宣传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报纸、宣传材料、广播、电视、杂志等发布与另一方的任何合作信息。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合作关系、合作领域、合作金额、合作项目、客户信息,双方正在或即将进行某种磋商、或缔结某种合作关系的可能性;或双方即将缔结、已缔结、或已终止某种合作关系的事实等。 7.保密信息的返还或销毁 7.1 在双方合作关系终止时或在提供方以书面方式要求时,接收方应立即返还或销毁所有提供方相关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印件、复制品及对保密信息的概述摘要,并向提供方提供已经返还或销毁保密信息的书面确认。但当存在以下情形时,接收方在获取提供方的事先同意后,可以不予返还,但应当继续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即:当提供方要求返还保密信息时: 7.1.1该保密信息因其特殊性质不具有返还的可能性,但应当予以销毁; 7.1.2该保密信息已经在提供方同意的前提下被销毁且不具有返还可能性; 7.1.3接收方根据法律规定需继续保留保密信息的复印件、复制品。 7.2 对于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在双方合作关系终止时或在甲方客户以书面方式要求时,乙方应立即返还或根据甲方客户要求销毁所有根据本协议所取得的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印件、复制品和对保密信息的概述摘要,并向甲方提供由甲方客户签署的已经返还或销毁保密信息的书面确认。 8.所有权 8.1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归提供方所有。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明示或暗示的转让或许可,接收方也不能在合作目的之外使用保密信息。 8.2若保密信息为甲方客户提供,则甲方客户为保密信息所有人。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甲方客户对保密信息明示或暗示的转让或许可,乙方不得在合作目的之外,或超出甲方客户以书面方式做出的许可范围使用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 9.瑕疵免责 9.1除双方另有约定,提供方不保证其披露的保密信息未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它权利,亦不保证保密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提供方不承担任何接收方使用或不能使用该等保密信息所造成的损害责任。 9.2对于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甲方不向乙方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使用或不能使用该等保密信息所造成的损失。 10.违约责任 双方确认,根据保密信息的特性,仅仅在金钱上的赔偿将无法满足任何违反本协议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更有效地保护各方利益,双方同意并认可当出现任何针对提供方的违约或预示违约行为时,在法律或公平原则所提供的权利救济之外,提供方有权: 10.1在不提供任何实际损害证明的前提下,获得针对任何预示违约行为或实际违约行为的禁令,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接收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接收方须尽一切努力尽快消除泄密事件对提供方造成的不利影响或在提供方的要求下配合提供方积极止损。若接收方夸大或错误宣传双方合作信息,接收方应根据提供方要求及时澄清并纠正; 10.2要求接收方赔偿提供方因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和其他相应违约赔偿; 10.3若因此导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在内的第三方对提供方的索赔,接收方应为提供方抗辩,对提供方进行保护,并赔偿提供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1.协议期限及终止 11.1 期限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合作期限内,若任一方需要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本协议即为终止。 11.2 终止的效力 即使本协议无效、期满或被终止,或双方的合作关系被终止,接收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应持续有效,直至该等保密信息经过合法途径处于公共领域而无需保密为止。 12.双方在此明确: 12.1提供方并未因此协议之签订而授予接收方任何其所拥有的专利、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12.2此协议不得解释为“双方具有合伙或代理关系”; 12.3依据本协议,任一当事人并无采购、销售、授权、转移或为其他处分任何技术、服务或产品之权利或义务; 12.4本协议是双方间就相关主题的完整理解,除非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修订,且由双方签署,否则此类变更或修订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12.5若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裁定为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应当被视作无效,但是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对于被裁定为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应以双方重新协商确认的有效的、合法的、可执行的,且与原条款意思最为接近的条款进行替代。 13.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4.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除当面送达并由接收方签收的外,均按协议首页所列明的授权代表/联系人、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送达。以信件或快递等邮寄形式发出的通知,自发出后3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短信等电子信息形式发出的通知,发出之时视为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照原信息所发送的通知等文件视为送达。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首页所列明的授权代表/联系人、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的适用范围同样包括在本协议争议进入诉讼/仲裁、执行程序的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除非对方向法院/仲裁机构或执行部门另行提供确定了新的送达方式。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诚信合作协议 编号:20 -CH-CXHZ- 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在下列条款中,如无特殊声明,以“甲方(需方)”指代 ,以“乙方(供方)”指代 。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促进双方良好发展,共同维护双方供销体系,为双方营造良好的公平合作氛围,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规范双方在购销合作中违约失信、商业贿赂、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惩戒,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本协议条款适用于乙方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甲方关联公司系指甲方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以及甲方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公司)签署的购销合同【包含合同(或订单等)】并将严格履行本协议。 2.反商业贿赂 2.1条款 2.1.1本协议所指的商业贿赂是指“乙方为获取与甲方的合作、合作的利益及甲方不对外公开的任何资料等,乙方或其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甲方员工的一切精神及物质上直接或间接的馈赠”。 2.1.2本协议甲乙双方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外,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2.1.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乙方或个人名义向甲方任何员工及其配偶、亲朋好友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否则均视为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娱乐票券、会员卡、回扣、回佣、补贴费、感谢费、由乙方付款的旅行、置业、就业就学等;物品及馈赠品包括但不限于贵重礼品、样品或其他贵重商品等。 2.1.4甲方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 2.1.5甲方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员工的配偶及亲朋好友安排工作提供便利、为甲方员工配偶及亲朋好友介绍经营业务活动。 2.1.6甲方任何员工、部门不得以甲方或非甲方名义向乙方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及任何形式的馈赠。 2.2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以上反商业贿赂条款,向甲方任何员工行贿,经核实,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没收行贿款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做出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为行贿金额的20倍,不足50万元(人民币)按50万元(人民币)赔偿。赔偿金额须在15天内到达甲方指定账户,逾期时甲方有权从其对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3.诚信合作 3.1条款 3.1.1乙方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为比选供应商或成交; 3.1.2乙方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1.3乙方不得与采购人员、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业务部门恶意串通; 3.1.4乙方不得向甲方、采购业务部门及评选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1.5乙方不得在比选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员进行违规协商谈判; 3.1.6乙方成为比选供应商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甲方签订购销合同; 3.1.7乙方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购销合同; 3.1.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购销合同转包; 3.1.9乙方不得使用伪劣材料、以次充好、短斤缺两、偷工减料或偷换合同内约定材料品牌及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1.10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购销合同; 3.1.11乙方不得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1.12乙方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3.1.13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比选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1.14乙方不得拒绝提供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需要的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3.1.15乙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或寻衅滋事。 3.2违约责任 乙方在比选、供货及履约等过程业务活动中,应严格遵守以上诚信合作要求。如有违反,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将乙方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并在甲方公开的供应链管理系统予以公示。乙方已知悉甲方供应链管理系统的公开范围以及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的后果。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比选文件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对乙方进行处罚,包括不限于: 3.2.1入围招比选阶段:取消比选资格,响应、成交无效,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没收比选保证金; 3.2.2合同履约阶段:处以采购金额5‰的扣款或赔偿,根据相关合同条款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3.2.3合同维保阶段:根据相关合同条款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如罚没质保、履约款等); 3.2.4对于恶意串通,处以1万元(人民币)以上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经济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5若被行政、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同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向乙方要求赔偿或从应付账款中扣款;若应付账款已经支付的,要求乙方退回账款。账款无法抵销甲方公司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补足赔偿差额。 4.协助与申述 4.1若甲方员工要求乙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必须及时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经甲方查实后作出处理,并为乙方保密。对于乙方的协助,甲方将根据情况给予乙方更多的商业机会。 4.2乙方对甲方将其列入黑名单的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所列方式进行申诉。 4.3甲方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接受乙方投诉或申述: 4.3.1邮件方式 电子邮件:CHJW@CHANGHONG.COM (长虹纪委邮箱)、CGJC@CHANGHONG.COM(长虹采购监察邮箱) 4.3.2书面信函方式 书面信函邮寄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件人:纪委办公室、供应链管理中心采购管理部 4.3.3甲方供应链管理系统方式 5.协议期限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合作期限内,若任一方需要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本协议即为终止。 6.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项下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7.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除当面送达并由接收方签收的外,均按协议首页所列明的授权代表/联系人、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送达。以信件或快递等邮寄形式发出的通知,自发出后3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短信等电子信息形式发出的通知,发出之时视为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照原信息所发送的通知等文件视为送达。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首页所列明的授权代表/联系人、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的适用范围同样包括在本协议争议进入诉讼/仲裁、执行程序的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除非对方向法院/仲裁机构或执行部门另行提供确定了新的送达方式。 (以下无正文,供各方签署)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1、封面格式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档案袋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参与项目单位的公章。 响应文件应在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项目名称:中国区2025年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YY2025-CG0916 项目包名称: 项目包编号: 收件人名称: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即比选时间)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区2025年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YY2025-CG0916 项目包名称: 项目包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代表: 联 系 电 话: 比选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目录表
序号内容是否提交页码范围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1)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2)
3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3)
4供应商函(格式4)
5供应商函附录(格式5)
6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6)
7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的承诺书(格式7)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8)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声明及证明材料(格式9)
10服务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近2年)(格式10)
11项目配置人员一览表(格式11)
12短信审核效率承诺书(格式12)
13技术性能承诺书(格式13)
14短信提供类型承诺书(格式14)
15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15)
16报价表
17供应商认为须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备注: (1) 以上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供应商必须有效、完整地提供,否则将按无效比选处理。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复印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2)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提供上述资料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必须对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方和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4) 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并编写页码,页码应连续。本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提交。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电话号码: 地 址: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营业注册执照号:单位简介 文字描述:(包含单不仅限于对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阐述。) 图片描述:包含单不仅限于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服务项目、经营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供应商基本情况。股东及出资信息
序号姓名
注: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供应商单位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 10 个的,填写前 10 名,不足 10 个全部填写。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日期: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3、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的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四川长虹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中国区2025年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YY2025-CG0916)的比选,代理比选有关的一切事务,签署一切文件。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4、供应商函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中国区2025年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YY2025-CG0916)比选文件,并已完全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条款及要求,经研究决定参加比选。 现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比选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比选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愿意接受比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服务,比选价格(服务费)为:(币种:人命币) 不含税总价: 元 大写: 元 含税总价: 元 大写: 元 税率: % 2.同意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所有资料、数据或信息。若贵方要求我方另外提供与比选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我方将按要求予以提供并保证其为真实的、准确的。 3.我方如中选,将保证履行比选文件(含补充通知)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并于约定时间前完成项目,交付贵方验收,使用。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在比选须知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有效,如中选,有效期将延至合同有效期终止日为止。 5.同意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并保证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6.所有与本次比选有关正式联系信息为: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电子邮箱: 日期: (供应商单位公章) 5、供应商函附录 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比选情形的声明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方愿响应你方中国区2025年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YY2025-CG0916)比选邀请,参与比选,提供比选需求中规定的服务,并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所附资格文件且声明和保证如下: 我方为本次比选所递交的所有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我方在参加本次比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比选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嫌违规行为,并没有因而被有关部门警告或处分的记录。 供应商:(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6、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承 诺 书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将依法依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发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我单位的行为合法、规范。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HYYY2025-CG0916的中国区2025年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声明及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HYYY2025-CG0916 的中国区2025年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并具有良好记录。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注:本声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提供比选截止时间前 1 年内任意 1 个月企业纳税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辨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提供比选截止时间前 1 年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银行出具的缴费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材料需清晰可辨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服务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中国区2025年私域会员运营短信业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YY2025-CG0916 本单位近 2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业主名称项目名称合同总价(单位:万元)签约及完成时间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注:须提供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可做脱敏处理) 供应商:(比选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11、项目配置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XXXX项目 项目编号:XXXXXX
序号项目职务姓名性别 年龄学历 职称专业从业经验年限承担工作内容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 1、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填写,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要求固定服务人员不低于2人:项目总负责人:1人、XXXX:X人、XXXXX:X人、XXXXX:X人。项目总负责人从业经验不低于2年,其余配置人员从业经验不低于1年。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本次响应的现场方案讲述人。未按上述要求配置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若供应商中选后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按照以上表格中的人员经我司确认后配置 供应商:(比选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12、短信审核效率承诺书 承诺书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在收到贵司提交的、内容完整的短信模板后,将启动快速审核流程,确保在24小时(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审核通过、需修改或驳回)。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13、技术性能承诺书 承诺书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将全力保障系统持续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减少意外服务中断。承诺平台接口响应迅速,业务操作流畅,系统处理无卡顿,数据传递低延迟。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负责。合作过程中若违约,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14、短信类型提供承诺书 承诺书 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保证能够支持发送营销活动短信、调研问卷短信、赠品兑换券卡密(不同用户对应不同的赠品卡密,需要能插入变量)、登录验证码短信、用户自动关怀短信。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负责。合作过程中若违约,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15、公平竞争承诺 承诺书 致: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愿接受贵司邀请,积极参加的比选。为杜绝商业贿赂现象,维护良好管理秩序,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我司郑重承诺: 1、遵守贵司就前述项目比选所制定的所有相关流程及要求,并保证所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中先关资料与描述真实有效。 2、坚持比选独立性,保证不以任何手段了解或意图了解其他比选参与人情况及其报价信息。 3、保证不私下接触贵司负责比选组织工作的人员及相关领导。 4、保证不对贵司负责比选组织工作的人员及相关领导进行宴请、招待,或赠送及承诺赠送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 5、除自贵司公开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外,保证不以其它方式刺探或意图刺探贵司比选评审信息及其进展。 6、保证采取内部约束措施,禁止具体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私自实施前述各项禁止性行为,并对其违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7、如出现违反上述各项承诺情况,自愿接受贵司取消比选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罚措施,并对贵司因此所受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8、如贵司负责招比选组织工作的人员及相关领导,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的,保证立即向贵司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16、附件 附件1《短信服务报价表》 附件2《品牌标识显示示例》 17、供应商认为须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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