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GH-SC-4项目一标段及GH-SC-6项目补遗文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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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四川 绵阳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GH-SC-4项目一标段及GH-SC-6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GH-SC-4项目一标段及GH-SC-6项目
补遗文件1
致各投标单位:
为避免投标人产生歧义,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关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修改如下:
将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的第(1)修改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次邀请的投标人且同时具备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二)关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修改如下:
1.第1.11分包的要求为:
2.第1.12 偏离的要求为:☑不允许
(三)关于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修改如下:
(四)关于GH-SC-4项目一标段及GH-SC-6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总说明修改如下:
编制依据第7条由“7、《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4〕44号)” 改为“7、《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5〕14号)”。
(五)关于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澄清修改如下:
1.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21条 第(25)项: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私自使用《工程材料和设备选用表》品牌外的材料或设备,发包人有权要求整改,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所涉及相应材料和设备价款1倍的违约金。如承包人拒不整改则发包人不予支付该部分材料、设备涉及的全费用(含对应项目人、材、机、管、利、税金等),同时有权处以承包人涉及该部分材料、设备价格双倍的处罚。
2.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4.4.2条第(2)项:
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国防科工局审计或其委托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或其他审计部门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完成后且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后14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
3.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3.2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施工时间的80%(除春节外),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工程现场的时间每少一天的,应按照10000元/天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可从支付给承包人的任意款项中予以扣除)。每月在现场的时间累计少于7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22日历天(除春节外),在工程现场的时间每少一天的,应按照5000元/人*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月不在施工现场累计达到7日,发包人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六)关于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修改如下:
请各投标人重新在系统下载最新工程量清单CJZ版。
除以上内容调整,其余内容均不变,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相关内容不一致,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9月30日
补遗文件1
致各投标单位:
为避免投标人产生歧义,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关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修改如下:
将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的第(1)修改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次邀请的投标人且同时具备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二)关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修改如下:
1.第1.11分包的要求为:
1.11 | 分包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工程中涉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工作允许分包,由承包人提出,经业主同意后进行实施。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国家相关部委、有关国家保密工作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至少包含:安防监控及屏蔽室建设)资质。 |
2.第1.12 偏离的要求为:☑不允许
(三)关于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修改如下: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施工 组织 设计 评分 标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2分) | 根据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进行评审;前述内容经评审全部合格的2分,有一项评审不合格的0分。 注:①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评审通过得满分、不通过得零分,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并在结果公示环节进行公示;②不合格的判定标准:编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形;编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不具备可操作性等,不通过原因的描述应当专业客观,不得用主观描述。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施工技术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针对性、完整性、施工措施,施工部署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重点针对主要施工工序的重难点及工序搭接配合、冬雨季施工、夜间及节假日施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前述内容经评审全部合格的3分,有一项评审不合格的0分。 注:①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评审通过得满分、不通过得零分,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并在结果公示环节进行公示;②不合格的判定标准:编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形;编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不具备可操作性等,不通过原因的描述应当专业客观,不得用主观描述。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 | 根据项目质量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完整性评价,前述内容经评审全部合格的3分,有一项评审不合格的0分。 注:①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评审通过得满分、不通过得零分,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并在结果公示环节进行公示;②不合格的判定标准:编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形;编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不具备可操作性等,不通过原因的描述应当专业客观,不得用主观描述。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 |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得力,责任人具体,前述内容经评审全部合格的3分,有一项评审不合格的0分。 注:①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评审通过得满分、不通过得零分,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并在结果公示环节进行公示;②不合格的判定标准:编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形;编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不具备可操作性等,不通过原因的描述应当专业客观,不得用主观描述。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2分)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前述内容经评审全部合格的2分,有一项评审不合格的0分。 注:①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评审通过得满分、不通过得零分,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并在结果公示环节进行公示;②不合格的判定标准:编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形;编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不具备可操作性等,不通过原因的描述应当专业客观,不得用主观描述。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进行评分,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方案合理、措施完善。前述内容经评审全部合格的3分,有一项评审不合格的0分。 注:①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评审通过得满分、不通过得零分,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并在结果公示环节进行公示;②不合格的判定标准:编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形;编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不具备可操作性等,不通过原因的描述应当专业客观,不得用主观描述。 | ||
资源配备计划(3分) | 按各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机械投入、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等是否满足工程要求、施工机械搭配是否合理等进行评审。前述内容经评审全部合格的3分,有一项评审不合格的0分。 注:①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评审通过得满分、不通过得零分,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并在结果公示环节进行公示;②不合格的判定标准:编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形;编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不具备可操作性等,不通过原因的描述应当专业客观,不得用主观描述。 | ||
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 (2分) | 从建筑垃圾减排和资源化利用计划与措施、合理性方面进行评审:前述内容经评审全部合格的2分,有一项评审不合格的0分。注:①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评审通过得满分、不通过得零分,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并在结果公示环节进行公示;②不合格的判定标准:编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形;编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不具备可操作性等,不通过原因的描述应当专业客观,不得用主观描述。 | ||
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 (2分) | 从绿色建材应用计划与措施的合理性方面进行评审:前述内容经评审全部合格的2分,有一项评审不合格的0分。注:①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评审通过得满分、不通过得零分,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并在结果公示环节进行公示;②不合格的判定标准:编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形;编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不具备可操作性等,不通过原因的描述应当专业客观,不得用主观描述。 | ||
施工BIM技术运用方案和后期可视化现场管理 (2分) | 投标人提供施工 BIM 技术运用方案和后期可视化现场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人员、造价、模型调整等)。进行评审:前述内容经评审全部合格的2分,有一项评审不合格的0分。注:①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评审通过得满分、不通过得零分,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并在结果公示环节进行公示;②不合格的判定标准:编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形;编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不具备可操作性等,不通过原因的描述应当专业客观,不得用主观描述。 | ||
2.2.4(2) | 项目 管理 机构 评分 标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4分) |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 2.曾作为项目经理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合同额不小于2亿元的核工程业绩,得2分; 此项最高得4分; 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如: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投产竣工证明或工程完工报告),类似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6分) | 1. 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2分 2. 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 3. 曾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合同额不小于1亿元的隧道工程业绩,得2分; 此项最高得6分 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如: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投产竣工证明或工程完工报告),类似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 (5分) | 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应拟派适当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参与项目管理,此外,毎提供1名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此项满分5分。 | ||
2.2.4(3) | 投标 报价 评分 标准 | 偏差率 | 以基准价为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1%扣0.5分,有效投标的评审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1%扣1分,中间值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四)关于GH-SC-4项目一标段及GH-SC-6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总说明修改如下:
编制依据第7条由“7、《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4〕44号)” 改为“7、《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5〕14号)”。
(五)关于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澄清修改如下:
1.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21条 第(25)项: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私自使用《工程材料和设备选用表》品牌外的材料或设备,发包人有权要求整改,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所涉及相应材料和设备价款1倍的违约金。如承包人拒不整改则发包人不予支付该部分材料、设备涉及的全费用(含对应项目人、材、机、管、利、税金等),同时有权处以承包人涉及该部分材料、设备价格双倍的处罚。
2.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4.4.2条第(2)项:
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国防科工局审计或其委托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或其他审计部门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完成后且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后14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
3.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3.2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施工时间的80%(除春节外),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工程现场的时间每少一天的,应按照10000元/天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可从支付给承包人的任意款项中予以扣除)。每月在现场的时间累计少于7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22日历天(除春节外),在工程现场的时间每少一天的,应按照5000元/人*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月不在施工现场累计达到7日,发包人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六)关于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修改如下:
请各投标人重新在系统下载最新工程量清单CJZ版。
除以上内容调整,其余内容均不变,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相关内容不一致,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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