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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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四川天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5101882025000081
二、项目名称: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中佳联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366号1栋3楼1号附OL-01-202403012号
被投诉人:四川天府新区新兴卫生院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凉水村5组304号
被投诉人:四川天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2028号石化大厦20楼
相关供应商:四川锦正川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593号7栋11层8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天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天府新区新兴卫生院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N5101882025000081),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6 月 24 日。
投诉事项1:四川锦正川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不足
投诉事项2:四川锦正川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诉事项3:四川锦正川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不合规,不应该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
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
2025年10月09日
二、项目名称: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中佳联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366号1栋3楼1号附OL-01-202403012号
被投诉人:四川天府新区新兴卫生院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凉水村5组304号
被投诉人:四川天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2028号石化大厦20楼
相关供应商:四川锦正川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593号7栋11层8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天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天府新区新兴卫生院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N5101882025000081),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6 月 24 日。
投诉事项1:四川锦正川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不足
投诉事项2:四川锦正川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诉事项3:四川锦正川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不合规,不应该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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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
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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