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5-10-10

【招标信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成都市 采购单位 四川天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编号:N5101882025000081
二、项目名称: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中佳联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北段366号1栋3楼1号附OL-01-202403012号
  被投诉人:四川天府新区新兴卫生院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新兴街道凉水村5组304号
  被投诉人:四川天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2028号石化大厦20楼
  相关供应商:四川锦正川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593号7栋11层8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天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天府新区新兴卫生院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N5101882025000081),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6 月 24 日。
  投诉事项1:四川锦正川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不足
  投诉事项2:四川锦正川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诉事项3:四川锦正川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不合规,不应该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
 
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
2025年10月09日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四川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