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岳池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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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广安市 | 采购单位 | 岳池县现代农业园区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安聚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岳池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品牌培育及宣传推广建设(子项目)项目—园区成效宣传项目(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5116212025000142
二、项目名称:岳池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品牌培育及宣传推广建设(子项目)项目—园区成效宣传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蜀旺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1栋2楼10号
被投诉人:岳池县现代农业园区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环城东路131号
被投诉人:广安聚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通江三路358号401室
四、基本情况
广安聚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岳池县现代农业园区服务中心岳池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品牌培育及宣传推广建设(子项目)项目—园区成效宣传项目(二次)(N5116212025000142),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7 月 10 日。
投诉事项1:磋商小组判定评审条款中“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该判定不合理且缺乏事实依据。
投诉事项2:成交供应商(广安杰美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虚假承诺,以谋取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岳池县财政局
2025年09月09日
二、项目名称:岳池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品牌培育及宣传推广建设(子项目)项目—园区成效宣传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蜀旺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1栋2楼10号
被投诉人:岳池县现代农业园区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环城东路131号
被投诉人:广安聚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通江三路358号401室
四、基本情况
广安聚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岳池县现代农业园区服务中心岳池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品牌培育及宣传推广建设(子项目)项目—园区成效宣传项目(二次)(N5116212025000142),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7 月 10 日。
投诉事项1:磋商小组判定评审条款中“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该判定不合理且缺乏事实依据。
投诉事项2:成交供应商(广安杰美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虚假承诺,以谋取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岳池县财政局
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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