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燃气采暖热水炉集中采购/标段-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燃气采暖热水炉集中采购/标段-资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燃气采暖热水炉集中采购/标段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概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文件递交
四、信息来源
五、联系方式
| 基本信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标段)名称: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燃气采暖热水炉集中采购/标段。 2.2交货地点:具体交货地点以签订的单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2.3采购规模:本次集中采购包含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燃气采暖热水炉集中采购/标段。范围为在集采协议期间内具有总包施工许可证的可售住宅、经相关部门认定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其他产品需求与本次采购产品技术标准一致的项目。预估燃气采暖热水炉采购金额为2388.93万元,最终以集采协议有效期内实际签署的项目合同金额为准。 2.4计划供货期: ①项目合同签订后,样板间的燃气采暖热水炉必须在甲方供货通知书面下发之日起15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送达甲方项目所在地,批量燃气采暖热水炉必须在甲方供货通知书面下发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在甲方项目所在地交货,甲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分批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有义务确保在本地有适量的备货,甲方少量补货的供货时间应控制在7日历天以内。 ②质保期:2年。 2.5招标范围:燃气采暖热水炉供应(不包括安装)、运输、质保,具体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出的合同、界面划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要求等。 2.6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地方及国家、行业有关质量安全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并且达到《招标技术需求书》的约定。 2.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 ||
| 资金预算 | ***元 | 计划工期 |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 3.1.1 须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其他: 或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生产能力的企业;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申请的情形; 3.1.3 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申请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正在供货 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类似业绩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均可:1.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燃气采暖热水炉业绩。2.同一个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入库协议、战略协议等)协议期范围内单项目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500万元的燃气采暖热水炉业绩。注:①单个项目合同乙方可为申请人自身或其分公司或授权的代理商。②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入库协议、战略协议等)的乙方须为申请人自身(若为联合体申请,框架协议(或集采协议、战略协议等)的乙方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项目合同的乙方可为申请人自身或其分公司或授权的代理商;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 不单独接受代理商申请。 3.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相应供货能力或生产能力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申请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代理商可以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参与申请,但不得单独或者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与申请。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申请,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
三、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文件递交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10-21 00:00起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05 10:30 |
四、信息来源
| https://www.cdguowan.com/xm/ananymous/sw/forward/9ca23092e7ae487785bf61f145b2c211 |
五、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名称: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396号成都地铁大厦A栋 联系人:***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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