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中共广安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属地区:四川广安市 发布日期: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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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广安市 采购单位 中共广安市司法局党组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5日至11月14日,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对广安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2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思想共识。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先后通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方面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凝聚整改思想共识,坚决扛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认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巡察组反馈的10个方面25项具体问题,局党组认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点到要害、中肯深刻,为司法行政部门找准了“病根”、指明了工作方向。2月20日,局党组召开了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成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反思,“红脸出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问题整改理清思路、找准方法,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抓整改的实际行动检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通过巡察整改检验“四个意识”,彰显政治立场、政治忠诚和政治能力。
(二)压紧压实责任,明确整改任务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1月10日,第2次党组会研究了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关事宜,印发了《中共广安市司法局党组关于成立市司法局落实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李廷远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政治部,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确保巡察整改组织有序、推进有力。二是压实整改责任。1月16日,经第3次党组会研究审议,印发了《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巡察市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实行“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明确25项具体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并针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保密整改工作专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责任到人,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坚持“新官理旧账”,主动认领整改任务,不敷衍应付、不上推下卸。各涉及科室、直属事业单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具体推进、具体落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积极参与和全力配合巡察整改,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巡察整改的良好氛围。四是坚持统筹推进。将巡察整改与推进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地见效相结合,特别是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省委巡视市委反馈涉及司法行政问题整改相结合,围绕法治广安、平安广安建设要求,充分发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方面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展示司法行政新面貌、新作为。
(三)强化过程督导,规范整改程序标准。逗硬巡察整改纪律要求,坚决杜绝“过关”思想、做“表面文章”,防止“纸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发挥机关纪委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监督作用,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局党组印发了《开展督导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巡察市司法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成立了督导组,把督导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3月26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小涛,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曾彬,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隆治带队前往广安市思源公证处、科技信息与装备财务科、机关党委、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等科室、单位督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肯定前阶段整改成效,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4月10日,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政治部、科技信息与装备财务科、机关党委等科室负责人共同到广安市思源公证处督导巡察整改情况,切实做到巡察整改全程动态跟进,强化督促检查、持续跟踪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罢休,真正取得让组织和群众满意的整改成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有利契机,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着力点,深挖病根、对症下药,努力做到既治标、又治本,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问题,举一反三,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诚意,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反弹变异。在整改过程中,注重把好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坚持下去。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组织专人对市司法局日常管理制度进行“废改立”,编印了《广安市司法局日常运行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机关日常运行管理,大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巩固发展、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二、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情况
(一)坚持做到讲政治,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党组书记、局长李廷远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实际行动践行“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要求,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政治忠诚的“试金石”,切实增强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将巡察整改工作一抓到底、常抓不懈,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二)坚持做到勇担当,把问题整改抓在手中。坚决做到“整改从反馈开始”,既挂帅又出征,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组织召开第3次党组会审定了《市委第三联动巡察组巡察市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整改相关工作。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廷远先后7次组织召开党组会就涉及人事、财务等重难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讨论研究,确定解决问题办法。4月28日,组织召开了“广安市司法局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总结前阶段整改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切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创新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2项专项行动,助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多次与巡察办、巡察组、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单位沟通衔接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见到实效。
(三)坚持做到严要求,把严实作风贯彻始终。严格要求各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落实整改举措,督办整改事项,检查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实效。要求各牵头整改部门切实担负起整改具体工作任务,按照整改工作方案一项一项抓整改。要求局政治部履行好整改办公室工作职责,会同机关纪委每月收集各牵头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对工作进度缓慢的部门,及时提醒、监督整改。对整改不力、拖拉迟缓的,严肃批评教育,有效传导压力。
三、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1.市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问题
1-1.其他单位一些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突出问题,对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不够有力,安置帮教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市级每月、县级每半月召开社区矫正安全形势分析会,研判典型个案风险和趋势性风险,落实整改防控措施,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为矫正决定机关出具调查评估意见117人次,防止不符合条件的罪犯适用社区矫正。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到各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面对面指导监管工作、档案整理、“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等工作24次。二是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2月19日,邀请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马丹婷以《社区矫正工作实务》为主题,为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专题授课。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市、县两级共举办社区矫正业务培训13场次。三是持续开展执法监督检查。5月12日,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案件评查,抽调县(市、区)检察院、司法局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以交叉检查的方式全覆盖检查全市23名在册暂予监外执行矫正对象档案、抽取部分在矫和已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共检查出问题28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做实做细教育帮扶。印发《2025年广安市社区矫正“三新”教育活动计划》,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全市共开展“三新”教育活动252场次,开展心理帮教2182人次, 协同民盟开展“黄丝带”帮教活动26场次。五是全力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武胜县、邻水县已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岳池县正在建设当中,全市建设进度符合上级要求。六是积极争取工作力量。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大力争取由司法厅抽派监狱民警帮助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各县(市、区)工作力量向基层司法所倾斜。七是夯实安置帮教培训。全面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安置帮教工作队伍能力水平,6月4日市委政法委召开会议对安置帮教文件解读(培训)。八是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台账,开展安置帮教档案交叉检查。
1-2.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摆在年度工作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于2024年8月申请单独开设局机关工会账户,明确工会财务出纳和会计人员,坚持工会独立核算。2025年2月、4月,党组会专题研究将财政预算工会经费拨付至机关工会账户并进行独立运行核算。2025年2月起,局机关工会所有费用全部由机关工会账户进行列支。同时,严把工会费用支出关,慰问品领取均由相关人员逐一签字存档,2025年以来所有工会支出均由工会经费报销人、财务人员、工会主席、分管领导等逐级审核审签后支出。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处理好与律师、鉴定、调解等行业协会的关系,确保科学高效运行。
2.关于反馈的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够深入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搭建学习平台。通过支部会议、职工会等平台载体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的学习,督促指导各支部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的学习,自2024年10月以来,通过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学习省委组织部推送的党员干部参考清单“每月送”等,通过每月一堂专题课、一部微视频、一个好案例、一张学习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列入第一议题,专题学习,认真解读,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指导司法行政工作高效开展。巡察反馈意见以来,除部分人事议题外,均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注重学用结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司法行政工作中,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开展。
3.关于反馈的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还有不足的问题
3-1.全面依法治市统筹推进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制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保障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切实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等职能。全面梳理汇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24年度工作情况,并形成全面依法治市报告报送省委。制发《2025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提出五个方面23项重点工作。筹备召开六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拟定会议方案,审核上会材料。向市委办公室报送需市委统筹的2025年度法治规定性工作情况,确保重点工作纳入全市大盘。梳理全市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创新举措和特色亮点,形成专题材料报送省委依法治省办。制定《广安市2025年度市委常委会会前学法方案》,征集学法项目29个。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统筹中央依法治国办来川督导法治领域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整改工作,每半个月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整改情况。开展年度绩效考评,拟定全面依法治市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对6个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市直部门进行考核,并向市委目绩办报送了考核结果。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宣传工作的通知》,2025年上半年,编发全面依法治市简报8期,编写法治信息105条,运用“法治广安”微博微信平台推送各类法治信息1382条。对市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严把“事实关、法律关、程序关”,有效避免了行政复议案件被省政府纠错。
3-2.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推动市县两级司法局均加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并启用相应印章,扎实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二是丰富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建立“码上监督”平台,选取46家代表性企业设立行政执法观测点,聘任52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社会监督。三是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针对涉企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查封等突出问题,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细化12项工作举措,公开发布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同步开展“12345市民热线”工单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错案件倒查等有关工作,查纠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7起。
3-3.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不够深入有效
整改情况:一是搭平台,推动深入融合。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将协同发展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主动加强与渝北、合川等地合作,推动渝广法治协作。4月23日,会同华蓥市司法局与合川区司法局整合两地司法行政资源,成功签署“蓥合法盟”“黄丝带·蓥合帮教”系列合作协议,实现川渝司法行政资源互联互通。4月26日,华蓥市司法局与重庆市合川区司法局签订《行政复议协作机制共建协议》,建立行政复议协作机制,提升两地行政复议工作效能。5月27日,与渝北区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川渝高竹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协作的通知》,并召开川渝高竹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协作备案审查座谈会,有效推进渝广司法局审查协作。6月5日,指导武胜县司法局与合川区司法局签订《深化合武司法行政战略合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框架协议》,形成“一地需求、两地响应”的协作格局。广安市司法局牵头,组织邻水县司法局与渝北区司法局对接,拟于10月底前,在川渝高竹新区共同设立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并签订三方《行政复议联动合作备忘录》,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川渝毗邻地区的和谐稳定与协同发展,有效推动渝广司法行政工作更深融合。二是优环境,提升法律服务。整合广安、渝北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法润高竹·法治护航团”,主动对接新区管委会和高竹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企业和重大项目把脉会诊,深入了解企业孵化、设立、成熟、衰退“全生命周期”面临的各类法律问题及风险,为企业量身编制《企业全生命周期法治账图》,列明企业从注册登记、劳动用工、工伤保险、破产登记等一系列法律规定,装订成册,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保驾护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已接受新区群众、企业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三是促改革,深化一体执法。有序推进跨省域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组织梳理形成《川渝高竹新区拟争取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一批)》,积极争取省政府赋权,目前川渝高竹新区已由省政府赋予49项行政处罚权。为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用得好”,会同渝北区和邻水县从7个赋权领域选取15名执法骨干协助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实现川渝高竹新区“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按照行政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建设要求,指导川渝高竹新区高标准打造行政执法指挥中心。2025年3月争取司法部授权同意,为川渝高竹新区综合执法人员办理了全国首款川渝两地人民政府共同监制的行政执法证件。2025年6月联合渝北区司法局共同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促进渝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互融互通、业务能力互相提升。
3-4.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制度。6月19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广市司发〔2025〕11号),明确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保障3个方面内容,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走深走实。二是优化考核方式。制定了广安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标准、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完善了绩效评分表、工作台账、工作日志等文书模板,进一步强化对各县(市、区)司法局考核工作的工作指导。
4.关于反馈的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4-1.督促指导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还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推进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部署。全面梳理总结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按要求完成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统一公示。5月召开司法行政系统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在会上传达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指导各县(市、区)系统谋划、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二是注重学习引领,推动领导干部强化法治意识。推动制发《2025年广安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学法计划》,明确10个会前学法项目和2项法治专题讲座项目。加强对县(市、区)的督促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将法治讲座纳入2025年的政府领导班子年度学法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对各地法治讲座开展情况进行台账管理。4月向各县(市、区)发出工作提示函,进一步对各地举办法治讲座的情况开展跟踪、督导,了解掌握各地进度情况。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倒逼法治建设责任层层压实。3月份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对6个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市直部门进行考核,对未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的县(市、区)按规定扣减相应的绩效考核分,推动各地各级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扛牢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四是筹备组织召开2025年度府院检联席会议,会议明确提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目标。对全市4个行政机关未出庭负责人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并要求属地政府纳入整改。五是编印2024年广安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专题报告,对未出庭单位和行政争议化解不力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六是建立联络员和周通报制度,建立专门微信工作群,市县司法局各安排1名联络员与市县两级法院对接,市县两级法院每周向联络员通报下周开庭信息,由市县司法局督导“一案一报告”“一案一通知”“一案一提醒”方式督促提醒到位,督促本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4-2.执法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广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报》,对行政机关被纠错案件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开展府院检联动治理。在2025年度府院检联席会上,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分别通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开展以案促治工作。印发《中共广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市“府院检”联席会议精神开展以案促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行政争议发生率较高,案件败诉率高的单位开展以案促治,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跟踪指导整改情况,提升行政复议监督质效。四是开展重点领域整治。市司法局会同市中院、市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自然资源领域院局联席会,四方会签《关于建立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沟通协调机制的意见》,有效规范自然资源领域执法行为。五是建立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机制。完成《广安市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自行纠错办法》起草,2025年7月8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张彤主持召开六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原则同意《广安市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自行纠错办法(送审稿)》。五是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理工作。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事项及标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组织涉企行政执法部门对没有法定依据和没有实际成效的检查事项进行清理,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年度检查频次上限。六是加强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组织涉企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制定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公开,广泛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探索推行“亮码入企”。七是扎实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统筹整合。组织涉企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内部科室之间、部门之间和本系统市、县之间以及在同一时段或者相近时段内对同一类检查事项或检查对象实施的多项检查的统筹整合,制定一体化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科室协同、部门联合、市县联动”一体化检查,实现“综合查一次”。同时,充分利用“天府入企码”信息化平台加强跨部门检查的智能匹配,持续压减入企频次。2025年1—10月全市涉企行政检查数同比下降31.2%,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同比下降7.44%,罚款金额同比下降3.07%。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文书16份,通报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7起。
4-3.行政复议办案质效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案件延期三级审批制度。督促各县(市、区)行政复议机关案件审理期限原则不延期,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须由行政复议机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批。截至6月20日,2025年市本级新收行政复议案件91件,复议监督案件4件,仅4件重大疑难案件延期,延期率为4.2%,审理效率大幅提升。二是配强复议工作力量。协调市编委启用事业编制2名,通过公开考录方式招录2名法律专业人才,缓解人少案多矛盾,提高案件审理效率。三是完善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机制,加大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关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抄告被纠错案件14件,对纠错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向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风险提示函》6份,实现“纠错一个,规范一片,治理一行”效果。
5.关于反馈的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差距的问题
5-1.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会同有关机关(单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时发现和解决律师执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市律协落实上级协会对符合条件的执业律师的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合理制定公证行业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证员、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定机制,坚持每年开展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定工作,畅通职业晋升通道,2025年已评定司法鉴定人初级职称1人,申报评定公证员初级职称1人。截至目前,公证行业三级公证员3人、四级公证员10人;司法鉴定行业正高4人、副高18人、中级9人、初级3人。强化青年人才培养,积极引进高校毕业生,2025年公证行业新增公证员3名,新增公证员助理2名;司法鉴定行业新增司法鉴定人1名,均为本科学历,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得到优化。
5-2.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业纪律教育。4月20日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了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专题培训;5月17日组织开展全市专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题教育培训,共433名律师参训,占全市专职律师的93%。二是完善有关制度。组织起草《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线索移送机制》,4月11日市司法局组织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召开会议,集体讨论了该文稿;5月13日由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印发。三是常态化开展司法鉴定案件质量评查,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6月19日,广安、达州两地共同开展2025年度司法鉴定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件涉及两地5个执业类别共计100件,在案件质量评查安排部署会上,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司法鉴定行业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强化了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
5-3.对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5月17日,依托市律师协会开展2025年度律师业务线下集中培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监督,坚持每年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从全省2024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情况来看,全省有9件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件,其中我市有两件;21个市(州)总体优良率为7.28%,我市总体优良率为12.50%,排名全省第六;21个市(州)刑事案件总体优良率为5.37%,我市总体优良率22.22%,排名全省第二。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回访1件,积极改进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
5-4.落实普法统筹协调牵头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全链条普法体系。印发《2025年广安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普法重点任务,系统部署“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全年策划普法主题12个、法治宣传活动37项,覆盖责任部门40余个,推动形成“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的常态化普法矩阵。创新建立“提示+督办”双轨推进机制,向6个重点部门发出普法重点工作提示单,明确任务要求。重点推进涉未分类普法精准实施,联合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未成年人保护普法责任开展分类宣传教育的通知》,聚焦“六大保护”,共明确12类涉未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细化13个牵头单位的职责分工,着力构建全员参与的未成年人普法责任体系。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专题书面报告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履职情况,推动普法工作从“部门单干”向“党委统揽”转型升级。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普法统筹效能。建立“需求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模式,实施差异化普法策略。抓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合市委政法委开展2025年广安市春季“开学第一课”启动仪式暨“趣味法治游园会”活动;延伸普法触角至偏远地区,组织基层司法所走进恒升中学等15所乡镇学校。抓乡村法治宣传,联合广安金融监管分局开展“金融普法进乡村 存保知识入民心”主题活动,送法到村。抓国家工作人员用法,转发《2025年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方案》,明确学法用法工作安排及考核要求,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抓“法律明白人”培养,以“同心共治‘枫’景线 依法善治普新篇”为主题,邀请“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宣讲基层治理经验。抓重点领域普法,紧扣优化营商环境、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典’进企业 法护营商”“律企同行·携手共赢”系列主题活动。三是加强调研指导,确保整改实际成效。为压实普法责任制,2月14日、4月9日深入县区开展专项调研指导,通过走访座谈了解落实状况,强调将普法成效纳入“八五”普法验收考核指标,压实部门主体责任。
6.关于反馈的防范化解司法行政领域重大风险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起草并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将来较长一段时间的人民调解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积极与市财政局协调,出台《广安市市本级人民调解办案补贴办法》。二是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着力推进乡村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开展人民调解案卷交叉检查,尽力解决乡村人民调解不规范的问题,尤其是对案卷档案和补贴政策开展专项督导。三是抓实“智慧矫正”。组织召开全市社区矫正“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推进会,加强业务指导,全力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用科技赋能,提升社区矫正监督智能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7.关于反馈的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有弱项的问题
7-1.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局长李廷远对时任分管财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二是财务分管领导、财务科室负责人、会计、出纳等关键岗位已全部轮岗交流,会计由财务专业研究生担任,具体从事会计核算和编制预决算等工作。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政部门的专业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今年已参加内审业务培训、财报理论、预算一体化财报模块操作、财务报告编报等业务培训。四是优化报销凭证,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差旅费和其他报销凭证,杜绝要素和报销依据不全的单据进入财务审批流程,将职工“五险一金”等代扣款项纳入账务核算。五是严格按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后,由财政部门追减预算的方式向下级司法行政机关拨付支持经费,杜绝无依据向其他预算单位直接支付。技装科按照“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原则,大力加强警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对车辆加油、保险、维修全部按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实施,建表立档对执法执勤用车每月油耗和里程数进行监控。局机关纪委根据派车情况和加油票据,不定期到定点加油站对加油情况进行抽查,迄今未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
7-2.实施政府采购项目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修订完善了《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廉政食堂管理制度》等制度,在项目实施、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重要环节严格执行集体决策,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合同履约。目前严格按程序采取框架协议已实施完成车辆保险及维修保养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按本局内控程序已实施完成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是调整充实政府采购经办人员。建立“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机制,对原有采购办理人员进行轮岗调整,进一步充实力量,由分管领导、专管负责人、专管经办人共同组成政府采购专管工作组,杜绝“一人经办、权力集中”的情况。三是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全面清查资产,登记造册。重点对“数字法治智慧司法”项目中存在的闲置冗余设备进行了清理,配置的档案设备及时投入使用。五是完善机关廉政食堂运行制度,优化餐食供应,强化廉政风险防范,调整充实食堂采购组、管理组、监督组工作人员,及时制定食堂干货物资采购项目计划,于2025年2月对食堂干货项目挂网询价,由机关纪委、政策法规科、技装科组成询价小组,规范采购流程,确定成交供应商,经试用一个月合格后,与供应商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
7-3.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批评教育。党组书记、局长李廷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切实履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堵塞管理漏洞。二是督促建章立制。3月26日,赵小涛、曾彬、宋隆治三位局领导到思源公证处现场督促整改;4月10日,会同机关纪委、公法科、政治部组建专班到思源公证处督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促思源公证处逐一整改反馈问题,完善内控制度,切实推进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发挥监督职责。每年会同机关纪委、公法科对思源公证处开展监督检查,针对财务、内务、业务管理问题,建立健全制度。督促公证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要求,思源公证处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事项、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提交局党组会研究。
8.关于反馈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8-1.自身建设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机关中层干部内部轮岗”等制度,将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到党组会、支部会等各项会议中。二是从2024年第28次党组会开始编发党组会议纪要。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坚持做到每次党组会议编发会议纪要。三是修改《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直属事业单位重大事项纳入议事决策范围,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集体研究决策。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严格按要求撰写剖析材料,做到不漏项、不缺项。
8-2.统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选人用人”相关制度,严格按程序开展干部选任工作,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对开展职务职级晋升的10名同志严格按照干部选任工作要求开展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并规范收集整理干部个人档案。二是完善轮岗交流制度,加强轮岗交流,按规定开展轮岗交流工作。已向市委组织部报送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情况报告。
8-3.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定期调阅支部工作手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1月8日-9日,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隆治再次调阅机关三个党支部和思源公证处党支部工作手册,提出整改意见。1月16日,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隆治约谈思源公证处党支部书记,对其支部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4月10日,机关党委再次安排工作人员到思源公证处党支部督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建立一个领导联系一个党支部工作制度,确保领导干部在支部讲党课全覆盖。1月10日,党组书记、局长李廷远以《守好廉洁底线 做一名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人》为题在机关第二党支部讲党课。
9.关于反馈的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摆在年度工作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于2024年8月申请单独开设局机关工会账户,明确工会财务出纳和会计人员,坚持工会独立核算。2025年2月、4月,党组会专题研究将财政预算工会经费拨付至机关工会账户并进行独立运行核算。2025年2月起,局机关工会所有费用全部由机关工会账户进行列支。同时,严把工会费用支出关,慰问品领取均由相关人员逐一签字存档,2025年以来所有工会支出均由工会经费报销人、财务人员、工会主席、分管领导等逐级审核审签后报销。进一步处理好与律师、鉴定、调解等行业协会的关系,确保科学高效运行。积极推动公证行业改革,加强与人社、财政等部门衔接,争取支持,强化管理,规范运行,促进广安公证行业再上新台阶。积极推动合理制定公证行业工资分配激励机制。
10.关于反馈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10-1.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5年1月10日第2次党组会组织学习了2025年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5年1月16日第3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2025年3月12日第6次党组会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传达学习全市组织、宣传、统战部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做到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及时传达。
10-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情况:4月24日,第11次党组会研究审议通过了《2025年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对中心组学习进行规范,建立学习台账,明确每个季度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6次,每名中心组成员每年重点发言2次以上,每次至少安排2名以上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今年第一、二、三季度均已按照中心组学习相关要求规范开展学习。
10-3.落实保密工作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广安市司法局2025年度保密工作要点》,系统梳理制定《广安市司法局工作秘密事项清单》,明确事项范围、密级标准和知悉权限。同时,制定《广安市司法局保密守则》《广安市司法局保密工作十条》,并统一上墙公示,进一步细化行为规范和保密要求,为保密工作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制定完善涉密场所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进出登记簿,严格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对涉密载体逐一清点登记造册,规范涉密载体管理。强化涉密文件日常管理,完善草拟、定密、流转、存档等制度,制定市司法局2025年涉密文件流转记录表,并定时进行文件归档和上一年度涉密文件清理,严格密件借阅签字登记,确保文件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三是深化学习教育。常态化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严格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组织涉密人员登录“中国保密网”完成线上培训并参加测试获取证书。充分利用党组会、职工会定期学习保密相关规定,开展典型失密泄密案例警示教育,推动全体干部职工以案为鉴,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保密安全防线。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了领导受警醒、干部受教育、作风更严谨、制度更健全。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整改不松劲,效果不打折,切实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精准着力、主动用力、持续发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严实”作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扬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统筹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问题全面销号。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将巡察整改一抓到底、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积极做好效果测评工作;对需要不断完善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不松劲、不减压,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要求销号。
(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倒查制度漏洞,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将32项制度汇编成册,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运用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效,进一步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规范各项工作,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四)注重成果转化运用,助推工作再上台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巡察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全面提振精气神,持续巩固“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和学习教育成果,围绕市委中心大局,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广安,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11月19日。联系电话:0826—2393922(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邮政信箱: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303号,电子邮箱:gasfjgd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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