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石棉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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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雅安市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石棉县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学生寝室空调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5118242025000061
二、项目名称:学生寝室空调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开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玉带街437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石棉县中学
地址:石棉县新棉街道向阳沿河路一段101号
四、基本情况
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石棉县中学学生寝室空调采购项目(N5118242025000061),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7 月 16 日。
投诉事项1:评标方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内机噪音、外机噪音、铜管、单相预付费智能电表、漏电断路器”等技术参数设置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具有排他性。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原则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和政策法规。
投诉事项3:评分细则设置不合理,主要货物为空调,▲参数空调只有6项,但是智能电表就有▲参数7项,铜管2项,完全是为了控标而乱设置评分项。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石棉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21日
二、项目名称:学生寝室空调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开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玉带街437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石棉县中学
地址:石棉县新棉街道向阳沿河路一段101号
四、基本情况
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石棉县中学学生寝室空调采购项目(N5118242025000061),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7 月 16 日。
投诉事项1:评标方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3.2.技术要求”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内机噪音、外机噪音、铜管、单相预付费智能电表、漏电断路器”等技术参数设置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具有排他性。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原则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和政策法规。
投诉事项3:评分细则设置不合理,主要货物为空调,▲参数空调只有6项,但是智能电表就有▲参数7项,铜管2项,完全是为了控标而乱设置评分项。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石棉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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