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德阳市天池集团公司华山北路三间门面、绵竹市汉旺镇青龙村空地租赁市场价值评估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招标公告】德阳市天池集团公司华山北路三间门面、绵竹市汉旺镇青龙村空地租赁市场价值评估项目比选邀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德阳市 | 采购单位 | 德阳市振兴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德阳市天池集团公司华山北路三间门面、绵竹市汉旺镇青龙村空地租赁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德阳市天池集团公司华山北路三间门面、绵竹市汉旺镇青龙村空地租赁市场价值评估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德阳振兴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德阳市天池集团公司华山北路门面、绵竹市汉旺镇青龙村空地租赁价值评估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公司评估机构库中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3家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ZXFZ-ZH-CG-BX-014
二、采购项目:德阳市天池集团公司华山北路三间门面、绵竹市汉旺镇青龙村一处空地租赁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1、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德阳市天池集团公司华山北路三间门面、绵竹市汉旺镇青龙村一处空地租赁市场价值评估工作。
2、评估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资产估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并对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3、根据业主业务要求及时开展评估工作,在接到资产评估委托任务并收集相关评估基础数据完毕后5日内提交评估结果,并完成备案。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评估结果(至少包括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
4、评估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如发生违规操作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该评估活动。
5、后续服务要求:采购人在使用资产评估结果的过程中如有任何需要供应商配合的情况,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配合任务。
6、服务期:10个工作日
7、质量要求:合格。
8、保密要求:对评估内容承担保密责任。
9、其它服务要求:
(1)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依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遵守职业道德及保密原则。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对中标项目的国有企业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被抽查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予以保密。
(2)供应商从事受托项目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声明,实行回避。
(3)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委托于其他任何单位。
(4)采购人对供应商违反规定发生违纪行为或出现严重差错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的成果文件,产生的相应后果,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供应商及其他专业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并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6)供应商应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人员配备和软硬件设施设备能满足为本项目提供有效服务的需求。服务响应时间在四小时内,供应商应派员到达现场并处理业务事项。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一)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5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
(二)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德阳市振兴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6综合管理部。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
1.现场办理:报名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②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介绍信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网上办理:供应商网上获取比选文件时,请先电话联系获取。
(四)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交款方式为网银转账。
收款单位:德阳市振兴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49087474
1.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至中标供应商。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标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比选地点:德阳振兴发展公司206会议室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十、响应文件组成:
(一)响应文件封面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承诺函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报价表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十一、比选规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经评审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本比选邀请在德阳市振兴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采购人:德阳市振兴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西河街397号
邮编:618000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1136420812@qq.com
十四、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十五、付款:自乙方出具报告起15个工作日内凭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服务费用。
十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场地)的租赁底价应不低于租赁市场评估价,合理的租赁价值评估有助于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对德阳市天池集团公司华山北路三间门面、绵竹市汉旺镇青龙村一处空地进行租赁市场价值评估,要综合考虑影响租赁市场的多种因素,准确评估资产租赁市场价值。
(二)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劳务、差旅、方案编制、保险、风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三)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款扣除额度。
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5.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5.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五)验收方法和标准
1.供应商在验收准备完成后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书》或质量验收报告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其他未尽事宜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其他要求
1.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采购合同。
2.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
3.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十七、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参考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十八、邀请的供应商如下:
(一)四川诚信良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四川坤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四川广益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德阳市振兴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
编辑丨综合管理部
德阳振兴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德阳市天池集团公司华山北路门面、绵竹市汉旺镇青龙村空地租赁价值评估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公司评估机构库中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3家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ZXFZ-ZH-CG-BX-014
二、采购项目:德阳市天池集团公司华山北路三间门面、绵竹市汉旺镇青龙村一处空地租赁市场价值评估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1、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德阳市天池集团公司华山北路三间门面、绵竹市汉旺镇青龙村一处空地租赁市场价值评估工作。
2、评估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资产估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并对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3、根据业主业务要求及时开展评估工作,在接到资产评估委托任务并收集相关评估基础数据完毕后5日内提交评估结果,并完成备案。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评估结果(至少包括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
4、评估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如发生违规操作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该评估活动。
5、后续服务要求:采购人在使用资产评估结果的过程中如有任何需要供应商配合的情况,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配合任务。
6、服务期:10个工作日
7、质量要求:合格。
8、保密要求:对评估内容承担保密责任。
9、其它服务要求:
(1)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依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遵守职业道德及保密原则。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对中标项目的国有企业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被抽查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予以保密。
(2)供应商从事受托项目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声明,实行回避。
(3)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委托于其他任何单位。
(4)采购人对供应商违反规定发生违纪行为或出现严重差错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的成果文件,产生的相应后果,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供应商及其他专业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并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6)供应商应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人员配备和软硬件设施设备能满足为本项目提供有效服务的需求。服务响应时间在四小时内,供应商应派员到达现场并处理业务事项。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一)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5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
(二)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德阳市振兴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6综合管理部。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
1.现场办理:报名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②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介绍信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网上办理:供应商网上获取比选文件时,请先电话联系获取。
(四)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交款方式为网银转账。
收款单位:德阳市振兴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49087474
1.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至中标供应商。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标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比选地点:德阳振兴发展公司206会议室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十、响应文件组成:
(一)响应文件封面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承诺函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报价表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十一、比选规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经评审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本比选邀请在德阳市振兴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采购人:德阳市振兴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西河街397号
邮编:618000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1136420812@qq.com
十四、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十五、付款:自乙方出具报告起15个工作日内凭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服务费用。
十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场地)的租赁底价应不低于租赁市场评估价,合理的租赁价值评估有助于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对德阳市天池集团公司华山北路三间门面、绵竹市汉旺镇青龙村一处空地进行租赁市场价值评估,要综合考虑影响租赁市场的多种因素,准确评估资产租赁市场价值。
(二)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劳务、差旅、方案编制、保险、风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三)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款扣除额度。
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5.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5.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五)验收方法和标准
1.供应商在验收准备完成后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书》或质量验收报告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其他未尽事宜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其他要求
1.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采购合同。
2.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
3.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十七、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参考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十八、邀请的供应商如下:
(一)四川诚信良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四川坤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四川广益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德阳市振兴发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
编辑丨综合管理部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