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十五五”卫生健康相关规划项目编制专项技术服务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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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内江市 | 采购单位 |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内江市“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内江市“十五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撰写及编制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潜在供应商:
我委拟采用比选方式确定《内江市“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内江市“十五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项目编制专项技术服务,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名称:《内江市“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内江市“十五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撰写及编制。
二、比选单位: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经验,能提供卫生健康领域的专家组参与项目编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九)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公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四、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资格审查符合比选条件的报价人中,报价最低者中标。
五、比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11月7日在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
(二)比选报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的潜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密封),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于11月14日下午3点前,送到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75号),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11月14日下午3点;比选地点: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五楼会议室。
(四)评审程序。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在3个及以上,即可进入评审环节。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中选单位。
(五)工期要求。本项目要求2026年4月30日前提交初稿,定稿过程会涉及到修改直到审核通过为止,不限定修改次数。
六、项目预算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比选最高限价1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验收要求
1.验收方法:满足合同条款要求。
2.验收标准:本项目中选人编制的规划文稿,报经内江市卫生健康委验收通过并印发,且满足合同条款要求,视为通过项目验收。
八、其他事项
有关此次采购所需的基础资料,各潜在参选单位在报名时可向业主单位申请获取。
联系人:***;电话:***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
我委拟采用比选方式确定《内江市“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内江市“十五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项目编制专项技术服务,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名称:《内江市“十五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内江市“十五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撰写及编制。
二、比选单位: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经验,能提供卫生健康领域的专家组参与项目编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九)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公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四、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资格审查符合比选条件的报价人中,报价最低者中标。
五、比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11月7日在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
(二)比选报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的潜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密封),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于11月14日下午3点前,送到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75号),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11月14日下午3点;比选地点: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五楼会议室。
(四)评审程序。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在3个及以上,即可进入评审环节。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中选单位。
(五)工期要求。本项目要求2026年4月30日前提交初稿,定稿过程会涉及到修改直到审核通过为止,不限定修改次数。
六、项目预算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比选最高限价1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验收要求
1.验收方法:满足合同条款要求。
2.验收标准:本项目中选人编制的规划文稿,报经内江市卫生健康委验收通过并印发,且满足合同条款要求,视为通过项目验收。
八、其他事项
有关此次采购所需的基础资料,各潜在参选单位在报名时可向业主单位申请获取。
联系人:***;电话:***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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