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所属地区:四川广安市 发布日期: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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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广安市 采购单位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0220250002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及原采购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1 09:30:00,更正为:2025-11-2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1-21 09:30:00,更正为:2025-11-28 09:30:00。
(一)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2.商务要求中:
2

交货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变更为:
2

交货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机房设置在负一楼,面积大约60㎡。)

(二)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中:
6

付款方法和条件
(1)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过安装、培训,正常运行一个月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
(2)验收合格满1年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验收合格后满2年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变更为:
6

付款方法和条件

(1)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过安装、培训,正常运行一个月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
(2)正常运行一年无故障,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正常运行两年,经验收合格无重大质量问题,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备案编号:51160225210200004456;
2、监督部门:广安市财政局,联系方式:0826-2342519;
3、最高限价:14,269,000.00元。
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民康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赵喻,郭世友;执行团队:陈磊,戈玉帛
电话:***
联投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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