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江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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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江安县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江安县2026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报征工作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启动江安县2026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报征工作,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江安县阳春镇土红社区村四组、五组,白塔社区村十组部分集体土地。范围见《江安县2026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江安县2026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主要用途:成片开发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江安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会同阳春镇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阳春镇政府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在江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bja.gov.cn)和拟征收土地所在镇、村、组范围内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止。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江安县2026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江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启动江安县2026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报征工作,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江安县阳春镇土红社区村四组、五组,白塔社区村十组部分集体土地。范围见《江安县2026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江安县2026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主要用途:成片开发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江安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会同阳春镇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阳春镇政府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在江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bja.gov.cn)和拟征收土地所在镇、村、组范围内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止。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江安县2026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江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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