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滨江新城9号楼安置房)
【招标信用】《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滨江新城9号楼安置房):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广安市 | 采购单位 | 滨江新城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滨江新城9号楼安置房)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关于向“四川通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四川通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2746949087J)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我单位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通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查实,你司自2014年8月至今未按时交纳代收的滨江新城9号楼安置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我局已分别于2019年10月向你司送达《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足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告知你司欠交滨江新城9号楼安置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及时补交,至今你司仍未补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以上事实认定的依据:
1.2019年10月《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足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2.滨江新城9号楼安置房欠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表;
依照《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项规定,故拟对你司作出如下行政决定:
自收到本行政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补交你司所代收的滨江新城9号楼安置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元至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账户名: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账号:2316554329100023773 开户行:武胜工行人民南路支行
如你司对本局拟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等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不陈述、申辩的,本局将依法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安市武胜县小东街4号
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5日
四川通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2746949087J)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我单位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通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查实,你司自2014年8月至今未按时交纳代收的滨江新城9号楼安置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我局已分别于2019年10月向你司送达《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足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告知你司欠交滨江新城9号楼安置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及时补交,至今你司仍未补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以上事实认定的依据:
1.2019年10月《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足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2.滨江新城9号楼安置房欠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表;
依照《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项规定,故拟对你司作出如下行政决定:
自收到本行政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补交你司所代收的滨江新城9号楼安置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元至我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账户名: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账号:2316554329100023773 开户行:武胜工行人民南路支行
如你司对本局拟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等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不陈述、申辩的,本局将依法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安市武胜县小东街4号
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5日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