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江油市2024年度工业和技术改造试点县资金(第三批)项目的通知
【招标信用】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江油市2024年度工业和技术改造试点县资金(第三批)项目的通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绵阳市 | 采购单位 | 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江油市2024年度工业和技术改造试点县资金(第三批)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工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以大规模技术改造带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建圈强链”,推动我市产业提质升级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工业和技术改造试点县(市、区)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技改〔2024〕163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工业和技术改造试点县(市、区)工作,加快政策兑现,现将征集江油市2024年度工业和技术改造试点县资金(第三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特冶新材料产业链企业开展的生产产线整体升级改造、环保技改、安全生产技改、智改数转以及微技改。
(一)支持生产产线整体升级改造。重点支持推广应用共性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标准,带动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含配套软件),进行生产条件改善,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等。
(二)支持环保技改。重点支持传统产业的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清洁高效利用和高耗能设备节能改造,推广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技术和工艺,推进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等。
(三)支持安全生产技改。重点支持重点领域较高安全风险的老旧装备有序淘汰退出;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测预警系统、应急处理系统、危险品生产储运设备设施等技术装备的升级换代,提高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支持“智改数转”。重点支持企业智改数转网联,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制造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运用,实施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智能装备和软件更新迭代;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创新等载体建设和数字机器人应用推广。
(五)支持“微技改”。重点支持企业实施“小、快、准”技改项目;支持“设备换设备”的单点更新,支持企业开展“设备治哑”、维修检修改造等。
二、资金安排及管理
(一)资金分配。采取专项补助方式,对入选项目按项目在实施期内实际完成设备(含软件)投资的一定比例(不超过10%)给与支持。
(二)资金管理。资金参照《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3〕382号)管理。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已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项目单位在收到专项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规范资金使用,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无额度限制。
(二)项目所属企业在四川省江油市注册,项目实施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市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
(三)项目依法取得了备案或核准文件(“微技改”项目可不提供备案或核准文件),项目状态须在***年为竣工或在建(拟建项目需承诺***年12月31日前能开工)。
(四)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微技改”项目可不提供),拟开工项目需承诺取得手续的时间。
(五)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购置合同在2023年1月1日以来取得。
(六)申报单位获得国家、省、市以前年度工业发展资金支持,但因自身原因逾期未验收,原则上不得申报本次项目资金。
(七)同一企业可申报多个项目,但单个龙头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700万元,单个配套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已经获得中央预算内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八)近3年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被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实行“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详见附件1-5)。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
(三)及时提交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须于11月30日前将《江油市2024年度工业和技术改造试点县项目资金(第三批)汇总表》(附件1-7)电子版报送至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投资与技术改造股。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按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线装或胶装,不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一式五份,于***年12月1日前报送至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23办公室,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五、声明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2024年度工业和技术改造试点县项目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此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项目申报及监督联系电话:
项目投资与技术改造股:0816—3221645
技术创新与信息化股:0816—3226190
江油市纪委监委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13909013447
附件:2024年度工业和技术改造试点县项目资金(第三批)申请报告(模板)
2024试点县资金(第三批)申报指南附件:申请报告、承诺书、项目资金汇总表
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11月24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以大规模技术改造带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建圈强链”,推动我市产业提质升级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工业和技术改造试点县(市、区)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技改〔2024〕163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工业和技术改造试点县(市、区)工作,加快政策兑现,现将征集江油市2024年度工业和技术改造试点县资金(第三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特冶新材料产业链企业开展的生产产线整体升级改造、环保技改、安全生产技改、智改数转以及微技改。
(一)支持生产产线整体升级改造。重点支持推广应用共性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标准,带动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含配套软件),进行生产条件改善,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等。
(二)支持环保技改。重点支持传统产业的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清洁高效利用和高耗能设备节能改造,推广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技术和工艺,推进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等。
(三)支持安全生产技改。重点支持重点领域较高安全风险的老旧装备有序淘汰退出;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测预警系统、应急处理系统、危险品生产储运设备设施等技术装备的升级换代,提高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支持“智改数转”。重点支持企业智改数转网联,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制造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运用,实施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智能装备和软件更新迭代;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创新等载体建设和数字机器人应用推广。
(五)支持“微技改”。重点支持企业实施“小、快、准”技改项目;支持“设备换设备”的单点更新,支持企业开展“设备治哑”、维修检修改造等。
二、资金安排及管理
(一)资金分配。采取专项补助方式,对入选项目按项目在实施期内实际完成设备(含软件)投资的一定比例(不超过10%)给与支持。
(二)资金管理。资金参照《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3〕382号)管理。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已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项目单位在收到专项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规范资金使用,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无额度限制。
(二)项目所属企业在四川省江油市注册,项目实施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市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
(三)项目依法取得了备案或核准文件(“微技改”项目可不提供备案或核准文件),项目状态须在***年为竣工或在建(拟建项目需承诺***年12月31日前能开工)。
(四)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微技改”项目可不提供),拟开工项目需承诺取得手续的时间。
(五)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购置合同在2023年1月1日以来取得。
(六)申报单位获得国家、省、市以前年度工业发展资金支持,但因自身原因逾期未验收,原则上不得申报本次项目资金。
(七)同一企业可申报多个项目,但单个龙头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700万元,单个配套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已经获得中央预算内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八)近3年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被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实行“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详见附件1-5)。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
(三)及时提交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须于11月30日前将《江油市2024年度工业和技术改造试点县项目资金(第三批)汇总表》(附件1-7)电子版报送至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投资与技术改造股。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按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线装或胶装,不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一式五份,于***年12月1日前报送至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23办公室,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五、声明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2024年度工业和技术改造试点县项目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此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项目申报及监督联系电话:
项目投资与技术改造股:0816—3221645
技术创新与信息化股:0816—3226190
江油市纪委监委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13909013447
附件:2024年度工业和技术改造试点县项目资金(第三批)申请报告(模板)
2024试点县资金(第三批)申报指南附件:申请报告、承诺书、项目资金汇总表
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11月24日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