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8号)

所属地区:四川绵阳市 发布日期:2025-11-25

【招标信用】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8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绵阳市 采购单位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市7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绵阳科创区上马社区老茶树庭院火锅店采购的鸭郡肝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在绵阳科创区上马社区老茶树庭院火锅店采购的食品原料“鸭郡肝”(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5-03-22)被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城新区分局(以下称科技城新区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绵阳科创区上马社区老茶树庭院火锅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科技城新区分局对其行政处罚如下:处罚款4000.00元。
二、绵阳市涪城区大正好超市销售的牛肉粒(香辣味)(辐照食品)和牛肉粒(五香味)(辐照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在绵阳市涪城区大正好超市销售的“牛肉粒(香辣味)(辐照食品)”(规格型号:100克/盒;生产日期:2025-05-06)被检出“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合格;“牛肉粒(五香味)(辐照食品)”(规格型号:100克/盒;生产日期:2025-05-06)被检出“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涪城区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绵阳市涪城区大正好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销售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涪城区局对其免予行政处罚,没收抽检不合格的牛肉粒(五香味)(辐照食品)7盒,牛肉粒(香辣味)(辐照食品)8盒。
三、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席成全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土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在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席成全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土豆”(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5-05-21)被检出“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北川羌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北川县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席成全蔬菜经营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北川县局对其行政处罚如下:警告;处罚款500.00元。
四、绵阳市安州区花荄李家菜园店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在绵阳市安州区花荄李家菜园店销售的“豇豆”(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5-07-14)被检出“毒死蜱”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安州区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绵阳市安州区花荄李家菜园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豇豆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州区局对其行政处罚如下: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10元;处罚款500.00元。
五、北川羌妹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北川羌妹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腊五花(腌腊肉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标称由北川羌妹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在北川羌妹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腊五花(腌腊肉制品)”(规格型号:500克/袋;生产日期:2025-01-23)被检出“诱惑红”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北川县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北川羌妹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北川县局对其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050.00元;处罚款20000.00元。
(三)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北川县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北川羌妹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销售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北川县局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六、绵阳市涪城区肥仔麻辣烫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细粉丝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在绵阳市涪城区肥仔麻辣烫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细粉丝”(购进日期:2025-05-03)被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涪城区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绵阳市涪城区肥仔麻辣烫店(个体工商户)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销售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涪城区局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以上不合格产品涉及其它环节的,由其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四川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