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大竹至垫江高速路(四川境)项目集输管道迁改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

所属地区:四川广安市 发布日期:2025-11-26

【招标结果】大竹至垫江高速路(四川境)项目集输管道迁改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广安市 采购单位 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大竹至垫江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集输管道迁改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大竹至垫江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集输管道迁改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大竹至垫江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集输管道迁改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大垫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同意,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四川大垫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人为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竹至垫江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起于大竹县牌坊乡附近,接G65包茂高速公路,对接规划待建的南充至大竹高速公路,设置牌坊枢纽互通后向东南前进,经高穴镇以桥梁形式跨越黄滩河,之后以隧道的形式穿越铜锣山,出隧道后向东经童家乡、天城镇,以隧道的形式穿越明月山,在四川省和重庆市省界处(隧道内)与垫丰武高速公路顺接。路线全长34.687km。
本项目沿线部分路基、桥梁等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所属的西外线集气管道、福北复线集气管道、成25井-成9井集气管道、对大竹至垫江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里程K1+764~K1+789段涉成32井-成9井集气管道进行现场保护,集输管道相交,需对涉及的集输管道进行迁改,迁改总长度约1260m。
2.2比选范围
(一)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大竹至垫江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集输管道迁改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GDQGAP1。
(二)比选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预评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及修改、组织专家评审、完成报批等全过程的服务工作。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②具有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1.2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的,本次比选不接受其比选申请。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本次比选不接受其比选申请(事业单位除外)。
(3)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注:上述(1)至(2)以比选人查询比选申请截止日在相应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1.3业绩要求:
(1)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石油天然气或城镇燃气相关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注:以上业绩可为独立合同或合同内包含的内容。
3.1.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
(1)具有油气储运相关专业或安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并具备三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证书。
(2)至少在1个石油天然气或城镇燃气相关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业绩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
(3)开标上个月或开标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参加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以上业绩可为独立合同或合同内包含的内容。
3.2联合体比选申请: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方式。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 年 11 月 26 日 00 时00分 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 00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比选申请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比选申请人注册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5.2 比选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比选人指定的比选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比选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比选人指定的比选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比选文件费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大垫集输管道安全预评价服务比选文件费。
比选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 5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请比选申请人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 比选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4 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比选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5 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比选申请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自行查阅和下载。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期间应随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5.6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无需向比选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比选申请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12 月11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上传。
6.2 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6.3 比选申请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比选申请人持比选申请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比选申请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其比选申请无效。
6.4 以下情况比选人将不予受理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比选申请标段对应上传的,“蜀道集采平台”将拒收相应比选申请文件。若证明是比选申请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比选申请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比选申请人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7.比选申请保证金
7.1本项目每个标段需要缴纳比选申请保证金(若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比选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人民币 壹仟捌佰元整(¥1800.00元)。
比选申请人应于2025年 12月 11日 15时 00 分前以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汇入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 比选申请保证金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 大垫集输管道安全预评价服务 比选申请保证金。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比选申请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比选申请文件,后果自负。
7.2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比选申请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 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退还: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合同签订完成后5日内退还中选人和其他中选候选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比选申请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比选申请保证金不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发布。
9.比选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评审结果公示: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审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9.2异议和投诉处理
9.2.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比选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2.2投诉的渠道: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比选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办公室
电    话:0826-5108031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朝阳大道1段2号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朝阳大道1段2号
联系人:***
电  话:***
 
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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