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凯江校区北区警体馆应急维修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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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德阳市 | 采购单位 |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凯江校区北区警体馆应急维修工程项目(第二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四川省德阳市嘉弘装饰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自行组织的凯江校区北区警体馆应急维修工程项目(第二次)(jycg2025075)于2025年11月27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评审工作已结束,确定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四川省德阳市嘉弘装饰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玉泉路174号附6号鑫恒·香廷2栋2-2号;
成交费率:下浮0.5%;
服务要求:
1.满足采购公告中“三、施工要求”内容要求。
2.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次日组织人员与设备进场施工。施工期间,除不可抗力天气因素外,供应商须保证每日投入不少于5名具备相应工种技能的施工人员,节假日照常施工。报价应包含节假日加班等所有人工费用。如每日实际出勤施工人员少于5名,采购人有权按1000元/人·天的标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累计出现3次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已完工程款项,并保留追索因工期延误所造成一切损失的权利。
3.工程验收参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依据合同条款及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完成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
4.工程计价以现场双方签字认可的工作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为依据,按供应商报价下浮结算。规范中未涵盖的项目或特殊情况,其单价由采购人会同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询价或成本分析共同议定,供应商须遵从该定价,并供应商报价下浮结算。
5.结算时以经采购人及监理签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送审金额按上述计价原则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出具的审定额为准:若审定额低于送审额,按审定额结算;若审定额高于送审额,按送审额结算。
6.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9万元,并不得超过以预算金额及供应商所报降价幅度折算后的中标合同价。
7.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成交供应商正规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的款项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利息支付成交供应商。(如遇采购人寒暑假,付款时间顺延)
评审小组:张杰、尹江、吕熙;
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
成交供应商:四川省德阳市嘉弘装饰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玉泉路174号附6号鑫恒·香廷2栋2-2号;
成交费率:下浮0.5%;
服务要求:
1.满足采购公告中“三、施工要求”内容要求。
2.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次日组织人员与设备进场施工。施工期间,除不可抗力天气因素外,供应商须保证每日投入不少于5名具备相应工种技能的施工人员,节假日照常施工。报价应包含节假日加班等所有人工费用。如每日实际出勤施工人员少于5名,采购人有权按1000元/人·天的标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累计出现3次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已完工程款项,并保留追索因工期延误所造成一切损失的权利。
3.工程验收参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依据合同条款及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完成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
4.工程计价以现场双方签字认可的工作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为依据,按供应商报价下浮结算。规范中未涵盖的项目或特殊情况,其单价由采购人会同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询价或成本分析共同议定,供应商须遵从该定价,并供应商报价下浮结算。
5.结算时以经采购人及监理签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送审金额按上述计价原则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出具的审定额为准:若审定额低于送审额,按审定额结算;若审定额高于送审额,按送审额结算。
6.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9万元,并不得超过以预算金额及供应商所报降价幅度折算后的中标合同价。
7.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收到成交供应商正规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的款项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利息支付成交供应商。(如遇采购人寒暑假,付款时间顺延)
评审小组:张杰、尹江、吕熙;
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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