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彭州市丽春镇村(社区)2026年社区保障资金项目评审发包公告、发包办法(二)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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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成都市 采购单位 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2026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彭州市丽春镇村(社区)
2026年社区保障资金项目
评审发包公告、发包办法(二)
【一】
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
2026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丽春镇花草村2026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花草村2026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2.项目内容及规模:①、花草村辖区内1-9组的日常保洁,安排保洁人员4人,每人每月不高于600元,预算资金28800元;②、按需开展环境突击整治,清理村内田边地角白色垃圾及杂物,全年开展不低于4次,每次不少于2人,每人每次不高于150元,预算资金1200元;③、对辖区内绿化带进行修枝、除草等日常维护,维护面积约1800平方米,每月开展一次,每次不少于2人,每人每次不高于150元,预算资金3600元;④、清掏维修1-9组沟渠,全长约26000米,预算资金14600元;⑤、对辖区内两个公厕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安排保洁人员2人,每人每月不高于700元,预算资金16800元。提升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提高了居民的健康生活水平、增强了居民生活的便利性;预计使用资金6.5万元。具体详见项目控价;
3.发包范围:具有劳务派遣、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等相关服务范围的企业、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不接受自然个人报名;
4.实施地点:丽春镇花草村;
5.发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村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2026年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5万元;
8.服务时限: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9.工程质量: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召开议事会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满意度测评结果不低于80%;若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则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测评,直至整改到满意度测评结果高于80%。
10.付款方式:根据协议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信誉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上午9: 00至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花草村村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丽春镇花草村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电话:***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加评审会发包的企业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1套报名(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鲜章)。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鲜章)。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三、发包保证金提交
本项目评审会发包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发包3%(向上取整至仟元)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若申请人中选,发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评审会发包申请人未中选的,在中选人签订《花草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合同》后通过转账方式予以退还(不计息)。若项目申请机构未按时提交申报文件和参加评审会的(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成都农商银行彭州丽春支行;户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村民委员会;账号:022409000120010003799;款项来源填写为:丽春镇花草村2026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下午17:00。
四、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上午10:00。
2.评审会地点:丽春镇花草村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居)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五、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2日。
村联系人及电话:******
镇纪委办公室电话:028-83816068。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
2026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评审发包办法
为保证丽春镇花草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评审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由王茂根、杨明绪、龙生洪、高晋、张文均(共5人,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人,项目提出人代表1人,受益群众代表或村民代表3人)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申请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申请机构未达到3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会程序。
(三)本次评审会实行现场投票法,得票合格者现场中选。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一)项目申请机构资格。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项目所要求的资质;3、申请参加评选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
(二)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代表必须是机构法人或书面委托人,被委托人要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所在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机构公章)、并提供密封的评审会预算资料、缴纳项目保证金凭证(资质审查资料详见《申请参加项目竞选单位资格审查标准》)。
(三)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需交2000元保证金方能参加评审会,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未中选单位的保证金将通过转账方式予以退还,中选单位的评审会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机构在评审会上逐一就单位资质、项目报价、组织、项目质量、工期等内容作相关介绍,评审会成员可以现场对项目申请机构进行提问。
四、投票及中选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采取由评审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中选。
(二)评审会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民代表等,参会人数不少于本社区议事会成员数。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中选单位;若第一轮投票后,无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机构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项目申请机构,直至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项目承接主体
经评审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村民委员会发布中选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施工时间
(一)在中选通知发出并公示期满后,项目业主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选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开展服务。
(二)本项工程工期1年,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同意可以顺延。
七、本次项目评审会邀请村(社区)片区纪委派人参加并到场监督指导。
八、本办法经村民评审会成员讨论通过后有效。
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二】
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
2026年文化活动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丽春镇花草村2026年文化活动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花草村2026年文化活动;
2.项目内容及规模:开展邻里活动3次,每次活动不超过3500元;通过活动增进村民情感交流,提升社区凝聚力和村民的归属感。具体详见项目控价;
3.发包范围:民政局备案的社会组织或具有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资质的单位均可参与,不接受自然个人报名;
4.实施地点:丽春镇花草村;
5.发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村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2026年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5万元;
8.服务时限: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9.工程质量: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召开议事会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满意度测评结果不低于80%;若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则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测评,直至整改到满意度测评结果高于80%。
10.付款方式:根据协议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民政局备案的社会组织或具有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资质的单位,具有信誉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上午9: 00至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花草村村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丽春镇花草村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电话:***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加评审会发包的企业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1套报名(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鲜章)。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鲜章)。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三、发包保证金提交
本项目评审会发包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发包3%(向上取整至仟元)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若申请人中选,发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评审会发包申请人未中选的,在中选人签订《花草村文化活动项目合同》后通过转账方式予以退还(不计息)。若项目申请机构未按时提交申报文件和参加评审会的(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成都农商银行彭州丽春支行;户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村民委员会;账号:022409000120010003799;款项来源填写为:丽春镇花草村2026年文化活动项目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下午17:00。
四、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上午9:30。
2.评审会地点:丽春镇花草村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五、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2日。
村联系人及电话:******
镇纪委办公室电话:028-83816068。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
2026年文化活动项目
评审发包办法
为保证丽春镇花草村文化活动项目评审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由任昌玉、胡久根、黎清、阳运华、高志生(共5人,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人,项目提出人代表1人,受益群众代表或村民代表3人)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申请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申请机构未达到3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会程序。
(三)本次评审会实行现场投票法,得票合格者现场中选。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一)项目申请机构资格。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项目所要求的资质;3、申请参加评选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
(二)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代表必须是机构法人或书面委托人,被委托人要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所在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机构公章)、并提供密封的评审会预算资料、缴纳项目保证金凭证(资质审查资料详见《申请参加项目竞选单位资格审查标准》)。
(三)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需交1000元保证金方能参加评审会,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未中选单位的保证金将通过转账方式予以退还,中选单位的评审会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机构在评审会上逐一就单位资质、项目报价、组织、项目质量、工期等内容作相关介绍,评审会成员可以现场对项目申请机构进行提问。
四、投票及中选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采取由评审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中选。
(二)评审会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民代表等,参会人数不少于本社区议事会成员数。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中选单位;若第一轮投票后,无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机构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项目申请机构,直至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项目承接主体
经评审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村民委员会发布中选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施工时间
(一)在中选通知发出并公示期满后,项目业主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选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开展服务。
(二)本项工程工期2026年1月-2026年12月,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同意可以顺延。
七、本次项目评审会邀请村(社区)片区纪委派人参加并到场监督指导。
八、本办法经村民评审会成员讨论通过后有效。
彭州市丽春镇花草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三】
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
2026年农村治保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丽春镇黄龙村2026年农村治保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龙村2026年农村治保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为提高村民安全保障,及时排查隐患,应急抢险救灾,协助处理群众纠纷等工作,组织治安巡逻员6人,每人每月不高于580元/月,负责对全村进行治安、消防巡逻,矛盾纠纷排查等,每人每月巡逻次数不低于10次,保障村民安居乐业,促进邻里和谐。
3、发包范围:具有劳务派遣服务或安保服务等相关资质企业主体均可参加,不接受自然个人报名;
4、实施地点: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
5、发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村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4.176万元;
8、服务时限: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9、服务/工程质量: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召开议事会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满意度测评结果不低于80%;若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则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测评,直至整改到满意度测评结果高于80%。
11、付款方式:根据协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信誉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村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杨华娜,电话:13880386932。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加评审会发包的施工企业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套报名(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鲜章)。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三、发包保证金提交
本项目评审会发包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发包3%(向上取整至仟元)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若申请人中选,发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竞争性发包申请人未中选的,在中选人签订《黄龙村2026年农村治保协议》后予以退还(不计息)。若项目申请机构未按时提交申报文件和参加评审会的(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成都农商银行彭州丽春支行(凭存根到黄龙村村民委员会开具票据);
户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村民委员会;
账号:022409000120010003948;
款项来源填写为: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2026年农村治保项目评审会发包保证金。
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下午17:00。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勘踏。
五、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5年12月17日9:30时间。
2、评审会地点:丽春镇黄龙村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居)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2日。
村联系人及电话:杨华娜13880386932。
镇纪委办公室电话:028-83816068。
七、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
2026年农村治保项目
评审发包办法
为保证丽春镇黄龙村农村治保项目评审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由王昌银、杨洪彬、唐成金、余先国、王永松(共5人,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人,项目提出人代表1人,受益群众代表或村民代表3人)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申请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申请机构未达到3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会程序。
(三)本次评审会实行现场投票法,得票合格者现场中选。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一)项目申请机构资格。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项目所要求的资质;3.申请参加评选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
(二)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代表必须是机构法人或书面委托人,被委托人要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所在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机构公章)、并提供密封的竞选预算资料、缴纳项目保证金凭证(资质审查资料详见《申请参加项目竞选单位资格审查标准》)。
(三)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需交2000元保证金方能参加评审会,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未中选单位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中选单位的竞选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机构在评审会上逐一就单位资质、项目报价、组织、项目质量、工期等内容作相关介绍,评审会成员可以现场对项目申请机构进行提问。
四、投票及中选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采取由评审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中选。
(二)评审会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民代表等,参会人数不少于本村议事会成员数。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中选单位;若第一轮投票后,无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机构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项目申请机构,直至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项目承接主体
经评审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村民委员会发布中选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施工时间
(一)在中选通知发出并公示期满后,项目业主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中选单位在服务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服务。
(二)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同意可以顺延。
七、本次项目评审会邀请村片区纪委派人参加并到场监督指导。
八、本办法经村民评审会成员讨论通过后有效。
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四】
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
2026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丽春镇黄龙村2026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龙村2026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1、组织人员对1-11组毛沟斗渠清掏5500米,组织人员对和尚堰、肖家堰、西河水库环山沟等主要灌溉沟渠集中进行全面清掏3500米;2、全年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大整治”活动6次;3、组织保洁员6名对辖区内农村道路进行日常保洁约11000米,对200㎡绿化地进行定期维护,改善村民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爱护环境意识。(详见项目清单)
3、发包范围:具有劳务派遣、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等相关服务范围的企业、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不接受自然个人报名;
4、实施地点: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
5、发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村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7.62万元;
8、服务时限: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9、服务/工程质量: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召开议事会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满意度测评结果不低于80%;若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则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测评,直至整改到满意度测评结果高于80%。
11、付款方式:根据协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信誉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村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杨华娜,电话:13880386932。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加评审会发包的施工企业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套报名(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鲜章)。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三、发包保证金提交
本项目评审会发包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发包3%(向上取整至仟元)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若申请人中选,发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竞争性发包申请人未中选的,在中选人签订《黄龙村2026年人居环境整治协议》后予以退还(不计息)。若项目申请机构未按时提交申报文件和参加评审会的(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成都农商银行彭州丽春支行(凭存根到黄龙村村民委员会开具票据);
户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村民委员会;
账号:022409000120010003948;
款项来源填写为: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2026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评审会发包保证金。
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下午17:00。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勘踏。
五、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5年12月17日10:30时间。
2、评审会地点:丽春镇黄龙村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居)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2日。
村联系人及电话:杨华娜13880386932。
镇纪委办公室电话:028-83816068。
七、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
2026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评审发包办法
为保证丽春镇黄龙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评审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由程传寿、王永明、余先成、尹华祥、王宗成(共5人,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人,项目提出人代表1人,受益群众代表或村民代表3人)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申请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申请机构未达到3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会程序。
(三)本次评审会实行现场投票法,得票合格者现场中选。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一)项目申请机构资格。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项目所要求的资质;3.申请参加评选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
(二)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代表必须是机构法人或书面委托人,被委托人要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所在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机构公章)、并提供密封的竞选预算资料、缴纳项目保证金凭证(资质审查资料详见《申请参加项目竞选单位资格审查标准》)。
(三)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需交3000元保证金方能参加评审会,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未中选单位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中选单位的竞选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交村级专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机构在评审会上逐一就单位资质、项目报价、组织、项目质量、工期等内容作相关介绍,评审会成员可以现场对项目申请机构进行提问。
四、投票及中选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采取由评审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中选。
(二)评审会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民代表等,参会人数不少于本村议事会成员数。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中选单位;若第一轮投票后,无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机构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项目申请机构,直至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项目承接主体
经评审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村民委员会发布中选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施工时间
(一)在中选通知发出并公示期满后,项目业主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选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服务。
(二)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同意可以顺延。
七、本次项目评审会邀请村片区纪委派人参加并到场监督指导。
八、本办法经村民评审会成员讨论通过后有效。
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五】
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
2026年文化活动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丽春镇黄龙村2026年文化活动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龙村2026年文化活动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1、为营造节日氛围,增强村民凝聚力,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开展各类节日活动3场,每场不高于4000元;2、全年组织各类邻里活动2场,每场不高于3000元,丰富村民的生活,增进邻里交流,构建和谐美丽乡村。
3、发包范围:民政局备案的社会组织或具有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资质的单位均可参与,不接受自然个人报名;
4、实施地点: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
5、发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村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1.8万元;
8、服务时限:2026年1月至2026年11月;
9、服务/工程质量: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召开议事会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满意度测评结果不低于80%;若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则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测评,直至整改到满意度测评结果高于80%。
11、付款方式:根据协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信誉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村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杨华娜,电话:13880386932。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加评审会发包的单位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套报名(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鲜章)。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三、发包保证金提交
本项目评审会发包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发包3%(向上取整至仟元)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若申请人中选,发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竞争性发包申请人未中选的,在中选人签订《黄龙村2026年文化活动协议》后予以退还(不计息)。若项目申请机构未按时提交申报文件和参加评审会的(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成都农商银行彭州丽春支行(凭存根到黄龙村村民委员会开具票据);
户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村民委员会;
账号:022409000120010003948;
款项来源填写为: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2026年文化活动项目评审会发包保证金。
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下午17:00。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勘踏。
五、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5年12月17日11:30时间。
2、评审会地点:丽春镇黄龙村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居)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2日。
村联系人及电话:杨华娜,13880386932。
镇纪委办公室电话:028-83816068。
七、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
2026年文化活动项目
评审发包办法
为保证丽春镇黄龙村文化活动项目评审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由王宗润、阳廷付、张化其、甯佐平、刘聪宾(共5人,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人,项目提出人代表1人,受益群众代表或村民代表3人)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申请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申请机构未达到3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会程序。
(三)本次评审会实行现场投票法,得票合格者现场中选。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一)项目申请机构资格。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项目所要求的资质;3、申请参加评选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
(二)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代表必须是机构法人或书面委托人,被委托人要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所在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机构公章)、并提供密封的竞选预算资料、缴纳项目保证金凭证(资质审查资料详见《申请参加项目竞选单位资格审查标准》)。
(三)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需交1000元保证金方能参加评审会,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未中选单位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中选单位的竞选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机构在评审会上逐一就单位资质、项目报价、组织、质量、工期等内容作相关介绍,评审会成员可以现场对项目申请机构进行提问。
四、投票及中选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采取由评审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中选。
(二)评审会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民代表等,参会人数不少于本村议事会成员数。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中选单位;若第一轮投票后,无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机构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项目申请机构,直至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项目承接主体
经评审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村民委员会发布中选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施工时间
(一)在中选通知发出并公示期满后,项目业主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中选单位在服务合同签订后,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服务。
(二)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1月,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同意可以顺延。
七、本次项目评审会邀请村片区纪委派人参加并到场监督指导。
八、本办法经村民评审会成员讨论通过后有效。
彭州市丽春镇黄龙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六】
彭州市丽春镇君平街社区
2026年文化活动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丽春镇君平街社区2026年文化活动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君平街社区2026年文化活动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开展文化传承在君平系列活动4场,预计4600元x4场=18400元; 暑期开展儿童公益活动3次,预计4500元x3场=13500元;开展邻里活动3场,预计使用4500元x3场=13500元;                                                                                
3.发包范围:民政局备案的社会组织或具有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资质的单位均可参与,不接受自然个人报名;
4.实施地点:彭州市丽春镇君平街社区;
5.发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君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2026年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54万元;
8.服务时限: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9.工程质量: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召开议事会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满意度测评结果不低于80%;若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则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测评,直至整改到满意度测评结果高于80%。
10.付款方式:根据协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信誉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君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丽春镇君平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王晓雪,电话:18628208387。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加评审会发包的施工企业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套报名(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鲜章)。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三、发包保证金提交
本项目评审会发包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发包金额的3%(向上取整至佰位)作为保证金,人民币1400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
若申请人中选,发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评审会发包申请人未中选的,在中选人签订《彭州市丽春镇君平街社区2026年文化活动协议》后通过转账方式予以退还(不计息)。若项目申请机构未按时提交申报文件和参加评审会的(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成都农商银行彭州丽春支行(凭存根到君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具票据);
户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君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账号:022409000120010003807;
款项来源填写为: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君平街社区2026年文化活动项目评审会发包保证金。
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下午17:00。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勘踏。
五、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10:00。
2.评审会地点:丽春镇君平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居)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7日。
社区联系人及电话:王晓雪,18628208387。
镇纪委办公室电话:028-83816068。
七、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彭州市丽春镇君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彭州市丽春镇君平街社区
2026年文化活动项目
评审办法
为保证丽春镇君平街社区2026年文化活动项目评审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由常关蓉、常敏、李惠群、张定熙、张燕(共5人,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人,项目提出人代表1人,受益群众代表或村民代表3人)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申请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申请机构未达到3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会程序。
(三)本次评审会实行现场投票法,得票合格者现场中选。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一)项目申请机构资格。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信誉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二)参加评审会发包的施工企业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套报名(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鲜章)。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三)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需交1400元保证金方能参加评审会,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未中选单位的保证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中选单位的竞选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交村级专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机构在评审会上逐一就单位资质、工程报价、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工期等内容作相关介绍,评审会成员可以现场对项目申请机构进行提问。
四、投票及中选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采取由评审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中选。
(二)评审会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居)民代表等,参会人数不少于本村(社区)议事会成员数。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中选单位;若第一轮投票后,无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机构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项目申请机构,直至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项目承接主体
经评审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和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村(居)民委员会发布中选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施工时间
(一)在中选通知发出并公示期满后,项目业主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中选单位在服务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开展服务。
(二)本项目服务期限2026年1月至12月,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同意可以顺延。
七、本次项目评审会邀请村(社区)片区纪委派人参加并到场监督指导。
八、本办法经居民评审会成员讨论通过后有效。
彭州市丽春镇君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七】
彭州市丽春镇君平街社区
2026年农村治保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丽春镇君平街社区2026年农村治保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君平街社区2026年农村治保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农村治保纠纷调解及巡逻队员5人,每人不高于620元/月,负责村内治安巡逻,隐患排查,应急抢险救灾,协助城管,处理群众救助等工作; 
3.发包范围:具有劳务服务、安保服务、综治服务、劳务派遣等资格条件的企业主体均可参与,不接受自然个人报名;
4.实施地点:丽春镇君平街社区;
5.发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君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2026年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72万元;
8.服务时限: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9.服务质量: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召开议事会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满意度测评结果不低于80%;若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则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测评,直至整改到满意度测评结果高于80%。
10.付款方式:根据协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信誉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君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丽春镇君平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王晓雪,电话:18628208387。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加评审会发包的施工企业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套报名(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鲜章)。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三、发包保证金提交
本项目评审会发包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发包金额的3%(向上取整至佰元)作为保证金,人民币1200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若申请人中选,发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评审会发包申请人未中选的,在中选人签订《彭州市丽春镇君平街社区2026年农村治保协议》后通过转账方式予以退还(不计息)。若项目申请机构未按时提交申报文件和参加评审会的(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成都农商银行彭州丽春支行(凭存根到君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具票据);
户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君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账号:022409000120010003807;
款项来源填写为: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君平街社区2026年农村治保护项目评审会发包保证金。
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下午17:00。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勘踏。
五、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9:30。
2.评审会地点:丽春镇君平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居)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7日。
社区联系人及电话:王晓雪,18628208387。
镇纪委办公室电话:028-83816068。
七、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彭州市丽春镇君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彭州市丽春镇君平街社区
2026年农村治保项目
评审会发包办法
为保证丽春镇君平街社区2026年农村治保项目评审会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由刘文开、余修文、何世成、高先国、赵宗根(共5人,其中: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人,项目提出人代表1人,受益群众代表或居民代表3人)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如下办法。
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申请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申请机构未达到3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会程序。
(三)本次评审会实行现场投票法,得票合格者现场中选。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一)项目申请机构资格。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申请参加竞选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
(二)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代表必须是机构法人或书面委托人,被委托人要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所在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原公司公章)、并提供密封的竞选预算资料、缴纳项目保证金凭证(资质审查资料详见《申请参加项目竞选单位资格审查标准》)。
(三)参加评审会的项目申请机构需交1200元保证金方能参加评审会,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取消其参加资格,未中选单位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无息),中选单位的竞选保证金在签订服务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交村级专户),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申请机构在评审会上逐一就该竞选单位资质、项目报价、人员组织、服务质量等作相关介绍,评审会成员可以现场对项目申请机构进行提问。
四、投票及中标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采取由评审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中选。
(二)评审会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居)民代表等,参会人数不少于本社区议事会成员数。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中选单位;若第一轮投票后,无机构得票数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机构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项目申请机构,直至有项目申请机构得票超过评审会成员参会人数半数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项目承接主体
经评审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和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居民委员会发布中选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选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施工时间
(一)在中选通知发出并公示期满后,项目业主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中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中选单位在服务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开展服务。
(二)本项目服务期限2026年1月至12月,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同意可以顺延。
七、本次项目评审会邀请村(社区)片区纪委派人参加并到场监督指导。
八、本办法经居民评审会成员讨论通过后有效。
彭州市丽春镇君平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end-
来源:部分村(社区)
编辑:吕美怡
审核:高睿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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