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美姑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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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凉山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瑜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美姑县2025年秋至2026年春中小学、幼儿园(幼教点)食堂供餐生鲜猪肉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编号:N5134362025000072
二、项目名称:美姑县2025年秋至2026年春中小学、幼儿园(幼教点)食堂供餐生鲜猪肉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盈科鑫鑫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宝墩镇龙泰路9号附25号
  被投诉人: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巴普镇文化路5号
  被投诉人:四川瑜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25层1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瑜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美姑县2025年秋至2026年春中小学、幼儿园(幼教点)食堂供餐生鲜猪肉采购项目(N5134362025000072),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10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投诉事项3:评审因素未与采购需求对应。
  投诉事项4: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美姑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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