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资阳市
发布日期:2025-12-10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资阳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SCND-ZF-2025176)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资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
书影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8.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11日17 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远程)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
幢1(F)2-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
幢1(F)2-1号)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国家税务总局
乐至县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
2.项目概况与比选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2.2比选编号:SCND-ZF-2025176
2.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项目概况:本项目总预算35万元。(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
证书影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8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10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3.10.1根掘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
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
4.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4.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
4.2.1现场获取:
(1)比选申请人现场获取比选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须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包号)、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
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影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
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4.2.2网上(远程)办理:
(1)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时,须将以下资料扫描发至我公司邮箱 256064903@qq.com①
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包号)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加比选申请人商单位公章;②
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邮件形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
话)
(2)我公司收到上述资料的邮件后向比选申请人发送《报名信息登记表》贵公司按规定填
写此表后和报名费用缴纳凭证一起回传至邮箱256064903@qq.com, 我公司收到《报名信息
登记表》和报名费用缴纳凭证后向比选申请人发送比选文件,即视为报名成功。
4.3比选文件售价: 5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申请资格不能转让。
收款单位: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资阳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130711917697
注: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信息;若因比选申
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本项目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5.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诺
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
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6.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中行路80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β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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