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剑阁县蜀韵农业供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遴选评估机构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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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广元市 | 采购单位 | 剑阁县蜀韵农业供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转让剑阁县剑州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股权资产评估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上海城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根据《剑阁县蜀韵农业供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剑阁县剑州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股权遴选评估机构公告》相关要求,我单位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成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全流程工作,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遴选基本信息
(一)遴选项目: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转让剑阁县剑州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股权资产评估项目。
(二)遴选方式:综合评审。
(三)遴选时间:2025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四)遴选地点: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楼会议室。
二、中选结果
(一)中选机构
机构名称:上海城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132244832R。
(二)核心服务信息
服务内容:对标的股权开展全面尽职调查与资产清查,重点核查标的公司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相关资产及经营数据,收集分析行业相关资料,选取适配烟花爆竹行业的评估方法与模型,评定估算股权价值,编制正式评估报告书,协助完成报告评审、备案等相关工作。
三、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
四、异议反馈要求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中选结果有异议的,需按以下要求提交反馈材料:
(一)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明确载明异议理由、事实依据、异议人(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如证明文件、影像资料等)。
(二)个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材料需在2025年12月22日17:30前提交,逾期或材料不全、反映问题不实的,不予受理。
(四)异议人需对所提异议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捏造事实、恶意异议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839-6334063 、0839-6601585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沙溪坝30米大街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大楼。
六、其他说明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与中选机构签订正式服务合同,具体服务事宜按合同约定执行。
特此公示
剑阁县蜀韵农业供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8日
一、遴选基本信息
(一)遴选项目: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转让剑阁县剑州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股权资产评估项目。
(二)遴选方式:综合评审。
(三)遴选时间:2025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四)遴选地点: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楼会议室。
二、中选结果
(一)中选机构
机构名称:上海城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132244832R。
(二)核心服务信息
服务内容:对标的股权开展全面尽职调查与资产清查,重点核查标的公司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相关资产及经营数据,收集分析行业相关资料,选取适配烟花爆竹行业的评估方法与模型,评定估算股权价值,编制正式评估报告书,协助完成报告评审、备案等相关工作。
三、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
四、异议反馈要求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中选结果有异议的,需按以下要求提交反馈材料:
(一)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明确载明异议理由、事实依据、异议人(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如证明文件、影像资料等)。
(二)个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材料需在2025年12月22日17:30前提交,逾期或材料不全、反映问题不实的,不予受理。
(四)异议人需对所提异议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捏造事实、恶意异议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839-6334063 、0839-6601585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沙溪坝30米大街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大楼。
六、其他说明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与中选机构签订正式服务合同,具体服务事宜按合同约定执行。
特此公示
剑阁县蜀韵农业供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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