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宁县双河镇大田村3组铜麻湾滑坡等8处地质灾害治理(排危)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预告】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宁县双河镇大田村3组铜麻湾滑坡等8处地质灾害治理(排危)工程资格预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 项目名称 | 长宁县双河镇大田村3组铜麻湾滑坡等8处地质灾害治理(排危)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长宁县双河镇大田村3组铜麻湾滑坡等8处地质灾害治理(排危)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凭数字证书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在“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栏,免费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下载此文件,才能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5242023000099
项目名称:长宁县双河镇大田村3组铜麻湾滑坡等8处地质灾害治理(排危)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2,924.38元
最高限价:3,602,924.38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提供由自然资源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3日至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凭数字证书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在“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栏,免费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下载此文件,才能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规定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规定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邀请10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4年01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审区 。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4年01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前
资格预审地点:网上开标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管部门:长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4622067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536号
联系方式:15308844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2024年01月12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长宁县双河镇大田村3组铜麻湾滑坡等8处地质灾害治理(排危)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凭数字证书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在“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栏,免费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下载此文件,才能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5242023000099
项目名称:长宁县双河镇大田村3组铜麻湾滑坡等8处地质灾害治理(排危)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2,924.38元
最高限价:3,602,924.38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提供由自然资源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3日至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凭数字证书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在“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栏,免费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下载此文件,才能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规定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规定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邀请10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4年01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审区 。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4年01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前
资格预审地点:网上开标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管部门:长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4622067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536号
联系方式:15308844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2024年01月12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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