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长宁县水源和灌区供水工程(梅白集中供水站巩固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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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长宁县水源和灌区供水工程(梅白集中供水站巩固提升项目)(中介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单位)长宁县水源和灌区供水工程(梅白集中供水站巩固提升项目)(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随机选取,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 |
|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 |
| 项目所在地 | 长宁县 |
| 项目基本情况 | 详情见附件内容 |
| 项目需求材料 | 灌区(梅白)中介需求书(2).docx |
| 竞价内容范围 | 造价咨询〔竣工决(结)算审核 |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 15天 |
| 竞价价格区间 | 暂无预算 |
| 二、报名时间 | |
| 2025年12月30日 00:00:00 ~ 2026年01月04日 23:59:59 | |
| 三、报名条件 | |
| 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竞价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此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
| 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 | |
| 经营范围要求 | 1.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竞价资格在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注册登记(含分支机构),未参与该工程造价预算编制、预算评审、跟踪审计、监理、设计的中介机构,可参与此中介服务项目的报名。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中介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中介机构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3)拟派出不少于一名具备土建、安装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全国造价人员<审>及以上资格)负责结算审计,技术人员的执业单位必须与中介机构一致;(4)中介机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5)中介机构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介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报名。 3.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不属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予报名的情形。 5.中介机构选取范围:公司注册地为四川省宜宾市范围内。 |
| 因不符合上述条件参加项目报名的,由参加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1月04日 23:59:59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
| 备注 | 暂无 |
| 四、选取方式 | |
| 随机选取 | |
| 五、联系方式 | |
| 项目委托单位 | 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长宁县 |
| 六、公告发布日期 | |
| 2025年12月29日 18:04: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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