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营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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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南充市 | 采购单位 | 营山县教科体系统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奇勇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营山县劳动实践及研学教育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三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5113222025000069
二、项目名称:营山县劳动实践及研学教育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富唐聚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镇江安中一街12-22号1层前
被投诉人:营山县教科体系统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地址:南充市营山县复兴二街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奇勇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营山县教科体系统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营山县劳动实践及研学教育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三次)(N5113222025000069),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25 日。
投诉事项1:设定的资格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投诉事项2: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报价得分45.00分。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所规定,该项目只能设置价格分值为10-30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营山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02日
二、项目名称:营山县劳动实践及研学教育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富唐聚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镇江安中一街12-22号1层前
被投诉人:营山县教科体系统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地址:南充市营山县复兴二街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奇勇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营山县教科体系统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营山县劳动实践及研学教育一体化平台采购项目(三次)(N5113222025000069),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25 日。
投诉事项1:设定的资格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投诉事项2: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报价得分45.00分。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所规定,该项目只能设置价格分值为10-30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营山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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