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宜宾市翠屏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关于公开征集新办企业首次印章免费刻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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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翠屏区政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宜宾市翠屏区市场主体服务窗口新办企业提供首次印章免费刻制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大印章刻制单位:
为持续优化翠屏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我局拟继续按照“普惠制”原则公开征集印章刻制单位,由我局进行费用结算,为在宜宾市翠屏区市场主体服务窗口新办企业提供首次印章免费刻制服务。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人基本要求
(一)印章刻制单位必须是在宜宾市行政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其他地方依法设立但在宜宾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支机构的法人企业,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印章刻制《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二)印章刻制单位具有光敏印章和回墨翻转印章生产厂家的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三)印章刻制单位须具备开展印章刻制服务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参选人服务要求
(一)印章种类
印章种类为“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发票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共计4枚),印章材质为光敏印章和回墨翻转印章(新办企业自行选择)。新办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自愿申请刻制全部4枚印章或者部分印章。
(二)质量要求
印章刻制单位必须按提供的样章制作印章,应保证印章质量,不能减少印章制作工序,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凡发现成品印章与样章不符合或故意制作劣质印章的将终止合作关系,并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服务时限
印章刻制单位应保证在接到订单1小时内完成印章制作并送至翠屏区政务中心印章窗口。
(四)费用结算
印章刻制单位按报名时提供的样章品质制作印章,每套总价200元,每季度末与我局按实结算1次。印章刻制单位不得额外收取新办企业上述印章刻制费用。
(五)服务期限
暂定一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参选人报名
(一)集中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集中报名时间外若有意愿参与2026年年度印章刻制服务的新单位,可随时报名。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东山路25号(市场主体服务大厅惠企服务专区13号印章窗口)。
(三)报名资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申请单位《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还需提供加盖鲜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收授权委托书原件)
4.申请单位光敏印章和回墨翻转印章生产厂家的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申请单位须提供“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发票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样章(光敏印章和回墨翻转印章两种类型各一枚,共计八枚),且应与上述检测报告一致。(现场审查样章是否与上述检测报告一致并收样章)。
6. 加盖鲜章的报名登记表。
说明:已作为2025年度印章刻制服务的印章刻制单位本次可不提供以上1-5项资料。
四、参选人确定及签约
(一)本次公开征集印章刻制单位实行“普惠制”原则,名额不限。凡自愿报名参加并经我局审核符合要求的印章刻制单位,均可作为2026年度免费印章刻制服务合作单位。
(二)签约
经我局审核符合要求的参选单位与我局签订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五、咨询与解释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或参与单位在报名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上述电话向联系人***进行咨询。
(二)我局对本次公开征集活动及相关公告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在后续过程中,如需对公告事项进行调整或补充说明,将以适当方式另行通知。
编辑:李春梅
校对:张亚丽
监制:李丽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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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翠屏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我局拟继续按照“普惠制”原则公开征集印章刻制单位,由我局进行费用结算,为在宜宾市翠屏区市场主体服务窗口新办企业提供首次印章免费刻制服务。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人基本要求
(一)印章刻制单位必须是在宜宾市行政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其他地方依法设立但在宜宾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支机构的法人企业,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印章刻制《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二)印章刻制单位具有光敏印章和回墨翻转印章生产厂家的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三)印章刻制单位须具备开展印章刻制服务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参选人服务要求
(一)印章种类
印章种类为“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发票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共计4枚),印章材质为光敏印章和回墨翻转印章(新办企业自行选择)。新办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自愿申请刻制全部4枚印章或者部分印章。
(二)质量要求
印章刻制单位必须按提供的样章制作印章,应保证印章质量,不能减少印章制作工序,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凡发现成品印章与样章不符合或故意制作劣质印章的将终止合作关系,并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服务时限
印章刻制单位应保证在接到订单1小时内完成印章制作并送至翠屏区政务中心印章窗口。
(四)费用结算
印章刻制单位按报名时提供的样章品质制作印章,每套总价200元,每季度末与我局按实结算1次。印章刻制单位不得额外收取新办企业上述印章刻制费用。
(五)服务期限
暂定一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参选人报名
(一)集中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集中报名时间外若有意愿参与2026年年度印章刻制服务的新单位,可随时报名。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东山路25号(市场主体服务大厅惠企服务专区13号印章窗口)。
(三)报名资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申请单位《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还需提供加盖鲜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收授权委托书原件)
4.申请单位光敏印章和回墨翻转印章生产厂家的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申请单位须提供“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发票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样章(光敏印章和回墨翻转印章两种类型各一枚,共计八枚),且应与上述检测报告一致。(现场审查样章是否与上述检测报告一致并收样章)。
6. 加盖鲜章的报名登记表。
说明:已作为2025年度印章刻制服务的印章刻制单位本次可不提供以上1-5项资料。
四、参选人确定及签约
(一)本次公开征集印章刻制单位实行“普惠制”原则,名额不限。凡自愿报名参加并经我局审核符合要求的印章刻制单位,均可作为2026年度免费印章刻制服务合作单位。
(二)签约
经我局审核符合要求的参选单位与我局签订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五、咨询与解释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或参与单位在报名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上述电话向联系人***进行咨询。
(二)我局对本次公开征集活动及相关公告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在后续过程中,如需对公告事项进行调整或补充说明,将以适当方式另行通知。
编辑:李春梅
校对:张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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