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泸州临港绿色建材有限公司龙马潭区鱼塘街道二道溪厂区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泸州市 发布日期:202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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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泸州市 采购单位 泸州临港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泸州临港绿色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龙马潭区鱼塘街道二道溪可用土地及房屋建筑物招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总则 (一)泸州临港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将位于龙马潭区鱼塘街道二道溪可用土地及房屋建筑物进行公开招租,现面向社会诚邀合格的企业或者个人参加。 (二)凡能满足本文件要求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个人,均为合格的竞租人。 (三)所有竞租人必须保证遵守泸州临港绿色建材有限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并有能力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竞租人有隐瞒、欺诈行为,或有不良经营记录的,招租方有权拒绝其参与竞租。 (五)拟参与竞租的竞租人应于2026年1月12日9:00时起至2026年1月16日17:30时止(节假日周末请提前联系)到龙马潭区罗汉街道上港路2号泸州临港绿色建材有限公司营销部获取招租文件,获取招租文件需提交:1.竞租人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现场查看,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竞租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现场查看,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无论竞租结果如何,招租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竞租人因竞租所产生的费用。 (七)本招租文件的解释权归泸州临港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二、资产租赁基本情况及注意事项 (一)招租资产为泸州临港绿色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龙马潭区鱼塘街道二道溪可用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现在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1.坐落: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街道二道溪。 2.用途:工业用地及房屋。 3.经营范围为:商品混凝土加工、建筑垃圾处置、固化土生产、一般固废处置等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行业。禁止经营噪声污染严重、经营易燃和易爆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禁止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一般工业房屋禁止、限制经营的项目。 (二)竞租时间地点及报名情况 1.2026年1月23日上午9:30开始竞租,地点为龙马潭区上港路2号泸州临港绿色建材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2.竞租报名注意事项: (1)竞租报名时间:有意竞租者请于2026年1月12日9:00时起至2026年1月16日17:30时止(节假日周末请提前联系)到龙马潭区上港路2号泸州临港绿色建材有限公司营销部领取本公告,在详细了解文件有关内容后再报名并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方可参加竞租。 (2)公示期满后,按照资产租赁要求进行下一步招租流程。 (3)竞价人报名时用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联卡将相应项目竞租保证金转入如下账号: 开户名称: 泸州临港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泸州龙马潭支行  账      号: 2304 3483 0920 1017 732   (4)保证金转账成功后,竞租人为企业的须携带开户许可证、银行转账凭证并加盖公章,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缴款银行卡,到泸州临港绿色建材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缴纳收据。 (5)竞租结束后,招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将不退还,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00000元)。 3.竞租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竞租人为法人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被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竞租人为自然人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本人不能到场的,被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竞租人签名)以及竞租人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竞租保证金对账单原件。 (三)资产招租方式及租金标准 3.其他费用: (1)水费、电费按政府价格标准和每月实际用量收缴。 (2)承租方若需对租赁的资产进行必要的改进装修,装修设计方案必须经过招租方审批,并签署安全协议,足额缴纳装修保证金,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缴费方式 租金缴纳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方式,合同期限为4.5年一签,相关约定如下: (一)租金一季度一缴,首次缴纳日期为签订租赁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 (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满后且在合同期内未违反合同规定、无违约现象的才能申请退还,其他情况不予退还。 四、续租和退租 (一)承租方需在合同到期后30日内清场退出。 (二)承租方在合同到期后未清场退出的,招租方将强制收回资产经营权来另行租赁,且履约保证不再退还。 五、合同终止情况 (一)合同期限届满,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 (二)故意破坏使用管理房屋和拖欠费用(水费、电费等)累计三个月以上的。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四)利用使用管理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五)因城市规划建设、旧城改造拆迁、政府指令、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六、招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招租方于合同期内将上述资产提供给承租方经营管理。 (二)招租方向承租方供水、供电,以确保承租方能正常营业,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 (三)承租方因经营需要,需对房屋建筑物进行改造、装修、形象设计方案须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招租方对修改项目验收无误后方可使用。 (四)承租方需配合招租方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配合招租方进行整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承租方对租赁资产享有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及企业的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由承租方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维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承租方应认真做好安全、防火等工作,如发生安全事件,一切问题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租赁期满后,除承租方自带用具和自购设备外,其他改造装修设施归招租方所有。 八、评判办法 (一)本次招租按约定时间现场竞租,报价以竞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报价为准,以最高价者为承租方;若有竞租人现场出价高于最高响应文件报价的,则转为现场竞价,以现场竞价最高价者为承租方。 (二)中标承租方若转租、违法违规经营和拒不履行租赁条款的,泸州临港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可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为了避免恶性竞争,竞标方不能虚报高价竞租,如价格虚高中标,以后经营亏损造成无法正常维持等,中标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泸州临港绿色建材有限公司概不负责。                                                                                                                   泸州临港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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