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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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交大路学校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5101172025000410
二、项目名称:交大路学校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聚成万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五段17号1号楼402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被投诉人:***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望丛中路387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交大路学校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N5101172025000410),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31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要求的检测检验报告过多,给供应商负担太大,且部分检测报告未给供应商预留准备检测报告的时间,涉嫌为早期做好了检测报告的供应商量身定做控标要求;阻碍及排除了其他合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公平竞争;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240h中性盐雾(NSS)、乙酸盐雾(ASS)存在不合理设置,具有限制性、排他性条款,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限制市场竞争,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投标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2026年01月12日
二、项目名称:交大路学校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聚成万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五段17号1号楼402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被投诉人:***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望丛中路387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交大路学校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N5101172025000410),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31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要求的检测检验报告过多,给供应商负担太大,且部分检测报告未给供应商预留准备检测报告的时间,涉嫌为早期做好了检测报告的供应商量身定做控标要求;阻碍及排除了其他合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公平竞争;对潜在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产品要求≥240h中性盐雾(NSS)、乙酸盐雾(ASS)存在不合理设置,具有限制性、排他性条款,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限制市场竞争,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投标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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