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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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 采购单位 |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可信照片统一检测处理平台开发服务项目1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335
二、项目名称:可信照片统一检测处理平台开发服务项目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元数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民生路2号院1号楼御园小区一层零距离服务站内1435室
被投诉人: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成都市芳草街26号
被投诉人: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
四、基本情况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可信照片统一检测处理平台开发服务项目(N5100012025003335),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29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关于核验签名设备参数未明确采购需求且需求不合理。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将待开发的功能要求作为技术演示内容,变相增加投标成本,提高投标门槛。
投诉事项3:采购文件数据共享交换参数未明确采购需求且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四川省财政厅
2026年01月12日
二、项目名称:可信照片统一检测处理平台开发服务项目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元数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民生路2号院1号楼御园小区一层零距离服务站内1435室
被投诉人: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成都市芳草街26号
被投诉人: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
四、基本情况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可信照片统一检测处理平台开发服务项目(N5100012025003335),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0 月 29 日。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关于核验签名设备参数未明确采购需求且需求不合理。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将待开发的功能要求作为技术演示内容,变相增加投标成本,提高投标门槛。
投诉事项3:采购文件数据共享交换参数未明确采购需求且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四川省财政厅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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