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招标信用】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凉山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雷波县金沙初级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雷波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雷波县中小学校食堂蔬菜干杂调味品等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5134372025000125
二、项目名称:雷波县中小学校食堂蔬菜干杂调味品等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东飞能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青和里南段55号1栋45楼4514号附1号(自编号)
被投诉人:雷波县金沙初级中学
地址:雷波县锦城镇东升路202号
被投诉人:***
地址:雷波县新区60米大道锦屏大厦二楼
相关供应商:四川思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天竺巷69号
四、基本情况
***代理的雷波县金沙初级中学雷波县中小学校食堂蔬菜干杂调味品等采购项目(N5134372025000125),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25 日。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四川思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响应,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应依法认定中标无效并废标;***(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作出的“质疑事项1不成立”的认定错误。
投诉事项2:案涉采购项目(编号:N5134372025000125)招标文件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条件设置违反凉山州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相关政策,采购中心以“质疑超出法定期限”为由不予受理的认定缺乏法律依据,应依法取消中标结果并重新组织招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雷波县财政局
2026年01月14日
二、项目名称:雷波县中小学校食堂蔬菜干杂调味品等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东飞能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青和里南段55号1栋45楼4514号附1号(自编号)
被投诉人:雷波县金沙初级中学
地址:雷波县锦城镇东升路202号
被投诉人:***
地址:雷波县新区60米大道锦屏大厦二楼
相关供应商:四川思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天竺巷69号
四、基本情况
***代理的雷波县金沙初级中学雷波县中小学校食堂蔬菜干杂调味品等采购项目(N5134372025000125),采购日期为2025 年 09 月 25 日。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四川思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响应,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应依法认定中标无效并废标;***(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作出的“质疑事项1不成立”的认定错误。
投诉事项2:案涉采购项目(编号:N5134372025000125)招标文件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条件设置违反凉山州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相关政策,采购中心以“质疑超出法定期限”为由不予受理的认定缺乏法律依据,应依法取消中标结果并重新组织招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雷波县财政局
2026年01月14日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