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拌合及运输服务采购开招标
【招标公告】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拌合及运输服务采购开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广元市 | 采购单位 | 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拌合及运输服务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拌合及运输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GJ-WZZB-2025-(13))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为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拌合及运输服务,招标人为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混凝土拌合及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2005] 第 27 号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剑阁县开封镇、王河镇、元山镇境内,初步设计路线起于开封镇朝阳村,顺接县道X123,沿县道X123布线,经普同村、王河镇南华村、新电村,止于元山镇平桥村县道X123与国道347(规划)平交处,路线全长11.518km。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km/h,全线路基宽12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合同工期:73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日起计。招标人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建设资金为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向业主施工计量筹备。 招标范围:拌合站设立单120站,负责供应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全线的路基、桥梁、挡防、排水等工程所需混凝土,预计生产方量为148200m³。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的混凝土拌合及运输明细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备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资格,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并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人民币,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近2年(2023年、2024年)企业的净利润大于零。投标人近2年(2023年、2024年)综合营业总收入达到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另需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5年内至少1份(2020-至今)与本次招标内容类似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招标总限价金额的1/3,并附相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包括已履约完成或正在履约的均可,同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人名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合作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不合格供方库”或“黑名单库”中。 (5)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及人员证件齐全有效,设备购置年限须为3年以内(要求自有),混凝土运输车辆购置年限须为3年以内(要求自有车辆不低于设备最低配置的1/4),车况良好,且安装360°视频监控预警系统。(投标文件不要求提供车辆、驾驶人员和机械设备资料,但需单独承诺,中标后按此执行) (6)进场作业人员需提供体检合格证明以及职业健康体检报告,若不提供,招标人将统一组织体检,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资料,进场前应取得)。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为: 自2026年01月 21 日 18 时 00 分至2026年01月 26日 23 时 59 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 ”)(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拌合及运输服务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 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 ”,进入“我的 项目 ”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 ”按钮,点击“ 网上支付 ”,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 ”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01月30日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 ”注册并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招标人定于2026 年01月30日11 时 00 分,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 535 号 1 栋 40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电子开标。 5.3 投选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选人持投选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选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选前及系统公布投选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选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选文件,其投选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 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7.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 项目后,点击“异议 ”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开选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选人点击唱标按钮后 15 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 项目后,点击“投诉 ”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8.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 2026 年01月29日 11时00 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拌合及运输服务招标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 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 2 个月内退还。 8.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 ”,进入“我的项目 ”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 ”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 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 ”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剑阁X123国光至元山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王河镇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96645204@qq.com 2026 年01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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