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比选公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临时用工劳务外包业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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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遂宁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临时用工劳务外包业务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临时用工劳务外包业务采购项目,诚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临时用工劳务外包业务
2.项目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通航北街9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3.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4.项目概述:遂宁分院临时性用工劳务外包服务
5.采购限额:18万元
6.合同期限: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或采购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限额为止,二者以先到为准。合同期满后,使用单位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服务情况评价优秀,可续签,最多可续签两次。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采取公开邀请方式,由采购人在公开渠道向符合资格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发出比选邀请。供应商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参与比选。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劳务服务等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原则上接到服务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响应到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因劳动用工、社保缴纳等事项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制裁或者发生重大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民事案件;
6.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7.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天眼查”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8日09: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通过电话报名并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相关文件获取(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
2.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需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包括:
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鲜章);
3.3比选公告第三条要求的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3.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5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比选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10:00。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9:50-10:00。比选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通航北街9号)弘毅楼202会议室。
2.如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发生变化,以比选人书面通知为准。
3.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单独封装))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通航北街9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联系人:***
电 话:***
报名邮箱:517416717@qq.com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2026年1月2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临时用工劳务外包业务
2.项目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通航北街9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3.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4.项目概述:遂宁分院临时性用工劳务外包服务
5.采购限额:18万元
6.合同期限: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或采购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限额为止,二者以先到为准。合同期满后,使用单位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服务情况评价优秀,可续签,最多可续签两次。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采取公开邀请方式,由采购人在公开渠道向符合资格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发出比选邀请。供应商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参与比选。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劳务服务等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原则上接到服务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响应到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因劳动用工、社保缴纳等事项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制裁或者发生重大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民事案件;
6.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7.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天眼查”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8日09: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通过电话报名并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相关文件获取(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
2.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需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包括:
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鲜章);
3.3比选公告第三条要求的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3.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5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比选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10:00。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9:50-10:00。比选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通航北街9号)弘毅楼202会议室。
2.如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发生变化,以比选人书面通知为准。
3.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单独封装))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通航北街9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联系人:***
电 话:***
报名邮箱:517416717@qq.com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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