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竞争性考察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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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泸州市 | 采购单位 | 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竞争性考察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竞争性考察选调工作人员的
公 告
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是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拟竞争性考察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要求
(一)选调岗位
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拟通过竞争性考察选调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岗位要求
规划管理岗位1名: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规划建设工作经验。本科:建筑学、城市规划、建筑经济管理、工程管理、城乡规划专业;研究生:建筑学(一级学科)、城市规划(一级学科)、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
财务管理岗位1名: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研究生: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2月2日。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要求和岗位条件,且在四川省范围内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和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事业人员)。
(二)选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过硬,道德品行良好,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截至2026年2月2日,已满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且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已满,并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除外)。〔注: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如仅有二年工作经历,则以近二年计算);
6.按照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
2.尚在国家和我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选调单位联系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2月10日17:00止(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形式:网络报名,邮箱:815559035@qq.com。
3.报名所需资料描扫发送到邮箱: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2)报考岗位条件明确的基层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鲜章);
(3)《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竞争性考察选调推荐表》(附件);
(4)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如:公开考试招聘登记表、直接考核招聘登记表、政策性安置文件等材料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占编聘用文件等)(须加盖单位鲜章);报考者如系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
(5)近三年或近二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或考核等次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
(二)资格初审
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2月2日—2月11日12:00,采取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报考者资格审查结果,并明确竞争性考察选调等相关事宜。按与选调岗位人数不少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取消该岗位的选调后续工作。
(三)现场资格审核
初审合格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酒业园区创新创业中心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审原件、收复印件、《推荐表》需亲笔签名,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提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竞争性考察选调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报考者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者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竞争性选拔
竞争性选拔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后离场。同一报考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当日组织再次面试。
(五)等额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与选调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市属事业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聘岗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是否需要回避、失信被执行情况等)。经考察符合选调要求的进入体检;考察不符选调要求的,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确定考察对象。
(六)体检
1.体检由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按规定通过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官方网站(https://jyyq.lu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由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后,应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考试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资格,并追究责任。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九)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竞争性考察选调推荐表
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竞争性考察选调推荐表.doc
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2日
公 告
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是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拟竞争性考察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要求
(一)选调岗位
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拟通过竞争性考察选调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岗位要求
规划管理岗位1名: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规划建设工作经验。本科:建筑学、城市规划、建筑经济管理、工程管理、城乡规划专业;研究生:建筑学(一级学科)、城市规划(一级学科)、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
财务管理岗位1名: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研究生: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2月2日。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要求和岗位条件,且在四川省范围内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和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事业人员)。
(二)选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过硬,道德品行良好,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截至2026年2月2日,已满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且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已满,并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除外)。〔注: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如仅有二年工作经历,则以近二年计算);
6.按照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
2.尚在国家和我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选调单位联系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2月10日17:00止(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形式:网络报名,邮箱:815559035@qq.com。
3.报名所需资料描扫发送到邮箱: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2)报考岗位条件明确的基层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鲜章);
(3)《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竞争性考察选调推荐表》(附件);
(4)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如:公开考试招聘登记表、直接考核招聘登记表、政策性安置文件等材料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占编聘用文件等)(须加盖单位鲜章);报考者如系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
(5)近三年或近二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或考核等次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
(二)资格初审
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2月2日—2月11日12:00,采取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报考者资格审查结果,并明确竞争性考察选调等相关事宜。按与选调岗位人数不少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取消该岗位的选调后续工作。
(三)现场资格审核
初审合格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酒业园区创新创业中心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审原件、收复印件、《推荐表》需亲笔签名,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提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竞争性考察选调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报考者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者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竞争性选拔
竞争性选拔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后离场。同一报考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当日组织再次面试。
(五)等额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与选调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市属事业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聘岗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是否需要回避、失信被执行情况等)。经考察符合选调要求的进入体检;考察不符选调要求的,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确定考察对象。
(六)体检
1.体检由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按规定通过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官方网站(https://jyyq.lu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由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后,应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考试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资格,并追究责任。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九)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竞争性考察选调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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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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