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梓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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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绵阳市 | 采购单位 | 梓潼县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齐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建设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及配套设施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编号:N5107252025000159
二、项目名称:建设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及配套设施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万荦星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瑞一路200号3栋11楼1112号
被投诉人:梓潼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城北集中办公区四号楼四楼37号
被投诉人:***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5号
四、基本情况
***代理的梓潼县交通运输局建设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及配套设施项目(N5107252025000159),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01 日。
投诉事项1:未依法选择评标方法。
投诉事项2:付款条件安排不合理。
投诉事项3: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
投诉事项4:因投诉人在投诉书中列举的投诉事项四、投诉事项五的实际投诉理由相同,只是所依托事实的点位不同,本机关将上述投诉事项合并为同一投诉事项处理,系投诉事项四: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梓潼县财政局
2026年02月04日
二、项目名称:建设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及配套设施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万荦星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瑞一路200号3栋11楼1112号
被投诉人:梓潼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城北集中办公区四号楼四楼37号
被投诉人:***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5号
四、基本情况
***代理的梓潼县交通运输局建设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及配套设施项目(N5107252025000159),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01 日。
投诉事项1:未依法选择评标方法。
投诉事项2:付款条件安排不合理。
投诉事项3:未依法设置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
投诉事项4:因投诉人在投诉书中列举的投诉事项四、投诉事项五的实际投诉理由相同,只是所依托事实的点位不同,本机关将上述投诉事项合并为同一投诉事项处理,系投诉事项四: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梓潼县财政局
2026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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