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住宿行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

所属地区:四川宜宾市 发布日期: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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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宜宾市 采购单位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规范住宿行业价格行为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全市住宿行业经营者:
2026年春节将至,为维护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平、诚信、文明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明码标价,杜绝虚假标示
各经营者应在线上平台、酒店大堂、前台等醒目位置,如实标明客房类型、价格、计价单位、服务内容及附加条件等信息。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不得使用虚假的、引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全、标示不清等行为,将依法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
二、规范收费行为,禁止强制消费
提供餐饮、商品或其他有偿服务,应事先向消费者明示,并清晰、准确地标明收费项目、标准和计价方式。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强制捆绑销售或提供服务。违者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最高5000元的罚款。
三、严守契约精神,严禁价格欺诈
经营者与消费者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达成住房订单后,必须严格履行约定,不得在预订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以“到店无房”“房间已售罄”“系统错误”等为由擅自取消订单、提高价格。严禁在消费者入住时临时加价或收取未事先告知的费用。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
四、维护价格稳定,杜绝哄抬价格、串通涨价
对春节期间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最高处以500万元罚款。
相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加强管理,畅通客户沟通渠道,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保留证据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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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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