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2026年定制瓶装水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布日期:2026-03-12

【招标公告】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2026年定制瓶装水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成都市 采购单位 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四川省退役军人康复中心、四川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四川省退役军人康复中心、四川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2026年定制瓶装水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信息(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四川省退役军人康复中心、四川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2026年定制瓶装水采购项目(二)采购单位
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四川省退役军人康复中心、四川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地址: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院内(大邑县大安路2555号);项目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5902854927。(三)项目背景
为保障医院日常办公、康复疗养、拥军优抚等工作有序开展,为就诊人员、工作人员及优抚对象提供标准化定制瓶装水服务,规范定制瓶装水采购流程,提升采购效率与资金使用效益,防范恶意低价竞标、履约降质、高价报价等问题,实现定制瓶装水采购质优价廉、合规履约的目标,医院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家合格供应商,为医院提供定制瓶装水的生产、标签定制、配送、售后等全流程服务。
本项目采购资金严格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执行,坚守专款专用、合规高效原则。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单价限价+直接报价+报价合理性评审+谈判议价原则,发布定制瓶装水最高限价标准,要求供应商填报落地交付单价,通过多维度报价合理性评审、现场谈判明确异常低价标准、报价填报要求、履约硬门槛及违约高成本等规则,从源头规避低价低质、履约狡辩等问题,实现“限价不降标、报价有依据、质量有保障、履约有支撑”的采购目标。(四)项目内容
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家合格供应商,承接医院2026年定制瓶装水采购服务项目,为医院提供定制瓶装水的生产、定制标贴设计印刷、配送、售后等全流程一体化服务。本项目设***个包,确定***家供应商,核心服务要求均属实质性条款(标注“★”号),具体内容如下:供货质量要求★
***)定制瓶装水系原厂正品/正规渠道合格产品,严格执行国标GB***9298饮用水标准,产品为360ml/瓶、PET塑料瓶装,无变质、过期、三无等质量问题,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具备合格检验报告、溯源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定制标贴为透明膜标贴,须按采购人要求印制医院LOGO、服务理念、经典建筑图片、总值班电话等拥军优抚红色文化元素,标贴印制清晰、精致美观,无模糊、错印、漏印等问题,供应商须提供标贴设计样稿供采购人确认,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
(3)供应商须承诺可提供定制瓶装水的供货渠道证明、产品合格证书、进货凭证、食品检验报告等可追溯佐证材料,采购人有权随机核查,核查结果将作为履约验收的重要依据;经营饮用水相关品类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
(4)若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不合格产品,或存在低价报价但履约降质情形,或定制标贴未按采购人要求制作,须按该批次货款的双倍金额向采购人赔偿,采购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追究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并将其列入医院采购黑名单,禁止参与医院后续各类采购活动。报价要求★
***)本项目定制瓶装水最高限价***.3元/瓶(含税),供应商须填报初始落地交付单价,报价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否则直接视为无效响应,不得进入谈判环节。
(2)供应商填报的初始单价为落地交付价,须包含饮用水生产成本、PET瓶体成本、定制标贴设计印刷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刚性直接成本与必要间接成本,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报价须基于企业真实经营成本测算,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及行业正常经营成本底线,严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竞标。
(3)本项目实行异常低价评审制度,供应商初始报价满足以下任一情形的,视为异常低价:①报价远低于行业同类定制瓶装水市场公允价且无合理成本支撑的;②从生产、原料、定制、配送等客观维度判定,报价明显不合理且无法支撑正品供货及本公告约定服务标准的。
(4)被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供应商,须在谈判现场30分钟内提供完整真实的成本及质量保障证明材料(含饮用水进货/生产合同、进货/生产发票、标贴设计印刷成本凭证、人工成本核算表、物流费用凭证、税费计算依据、质量保障方案等),材料须可追溯、逻辑自洽;未按要求提供或材料无效的,谈判小组有权直接否决其响应,不得进入谈判环节。
(5)报价文件须明确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最高限价、供应商初始填报单价、费用构成等信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且符合国家食品价格管理规定;谈判过程中允许供应商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前提下调整报价,调整后的报价须书面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最终报价。供货服务要求★
***)配送能力:供应商须具备覆盖大邑县区域的配送能力,拥有专职配送人员及专用配送车辆,食品类运输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确保瓶装水运输过程中无破损、暴晒、污染等情况,按要求提供配送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配送车辆行驶证等材料,谈判小组将对配送能力进行现场问询核实。
(2)配送时效:采购人下达采购订单后,供应商须在大邑县范围内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送货上门并交付至指定地点(康复疗养楼4楼后勤保障部);紧急采购订单须24小时内现场送达,运输过程中确保产品完好。
(3)配送范围:大邑县范围含运输配送,大邑县外运输费用由采购人自理;若采购人有跨区域配送需求,供应商须提前告知物流费用标准,经采购人确认后再行配送。
(4)响应服务:供应商须指定***名及以上专职对接人负责本项目并报采购人备案,对接人保持7×***2小时通信畅通,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即时响应(***0分钟内),书面咨询(邮件、函件等)须在8小时内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回复;遇突发情况(如产品质量问题、配送延迟、标贴制作错误等)30分钟内启动应急处理流程。
(5)退换货服务:对于质量不合格、规格不符、瓶体破损、标贴制作错误的定制瓶装水,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要求退换货;供应商须在***个工作日内完成上门取货并重新配送合格产品,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定制服务要求★
***)供应商负责定制标贴的设计及印刷,须按采购人提出的元素要求制作设计样稿,样稿经采购人书面/电子确认后,方可安排批量生产及标贴张贴,发货前须提供少量成品样品供采购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大批量配送。
(2)若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中途要求更换标贴设计,须提前与供应商沟通,承担相应的标贴制版费及印刷费;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标贴制作错误,由供应商承担全部制版、印刷及产品返工费用,并及时重新制作配送。保密要求★
***)保密范围:采购人提供的医院LOGO、建筑图片、总值班电话等定制相关资料;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医院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等相关信息;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履约方案、考核结果等未公开信息。
(2)保密措施:供应商须建立专项保密管理制度,对接触保密信息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保密信息的存储、传输采取加密措施。
(3)保密责任:若发生保密信息泄露事件,供应商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24小时内书面告知采购人,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规定将供应商报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合同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若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未达到采购人履约考核标准,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履约地点
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院内(大邑县大安路2555号),按采购人指定具体地点(康复疗养楼4楼后勤保障部)完成货物交付。发票要求
供应商须为采购人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栏必须注明“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2026年定制瓶装水采购项目”,并准确标注采购批次、数量、单价及金额;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财政票据管理相关规定。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合格条件,未满足任一条件的,其响应视为无效,不得进入谈判环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饮用水生产、销售或食品销售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内容,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有效存续。
2.经营预包装食品(饮用水)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饮用水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本次采购对应品类。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定制瓶装水生产/供货、标贴设计印刷、配送能力,近三年内须具备企事业单位饮用水定制/供货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能有效佐证其具备与本项目采购规模、服务要求相匹配的履约能力,且业绩中无低价履约降质、假冒伪劣供货、食品质量问题等违约记录,谈判小组将对业绩真实性进行核查。
4.具备覆盖大邑县区域的配送能力,拥有专职配送人员及专用配送车辆;食品类物资运输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须按要求提供配送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配送车辆行驶证等材料。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且无恶意低价中标、履约降质、假冒伪劣供货、高价超限价竞标、食品质量违法等违约纠纷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平台查询截图或信用承诺函)。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将项目转包、分包。三、采购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日至2026年3月***3日9:00-***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二者择一即可,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报名)或纸质文件(现场报名),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完成信息确认或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不得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近三年内企事业单位饮用水定制/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业绩无低价降质、食品质量问题等违约记录);
4.配送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配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回传邮箱、联系电话及具体授权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6.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信用中国”平台查询截图或信用承诺函(含食品监管领域无不良记录承诺);
8.供应商承诺书(承诺提供原厂正品/正规渠道合格产品、无恶意低价竞争、按本公告要求填报单价、无超限价报价、按报价匹配质量及定制服务标准、履约不降质等)。
电子报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734692***6@qq.com,邮件主题统一标注为:“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2026年定制瓶装水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报名+单位名称”,发送后致电指定联系电话(***5902854927)确认;
现场报名:前往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康复疗养楼4楼后勤保障部提交上述纸质材料,当场完成信息确认。(三)采购文件发放
经采购单位审核合格的报名单位,电子报名通过指定邮箱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现场报名当场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为本次项目采购活动的正式依据,各响应人须仔细阅读并研究;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有疑问,须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个工作日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邮件或电话咨询。(四)资格声明
本次项目的报名资格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限响应人自身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他人,禁止非法转让竞争性谈判文件,保障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平性。四、响应文件组成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响应人仅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内容完整,相关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不得进入谈判环节。(一)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分为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缺一不可:
***.商务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近三年内饮用水定制/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配送人员及车辆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平台查询截图或信用承诺函、供应商承诺书;业绩材料须能佐证履约能力与本项目的匹配性,且无低价降质、食品质量问题等违约记录,谈判小组将现场核查。
2.技术文件:包括定制瓶装水采购服务方案(含生产/供货流程、定制标贴设计印刷流程、配送保障、库存管理、退换货服务、应急处理、保密管理制度等核心内容)、质量保障体系(须明确与报价匹配的质量标准、原厂正品/正规渠道保障措施、食品质量溯源及检验机制、定制标贴制作质量保障措施、质量核查响应机制);服务方案、质量保障体系须与供应商填报单价相匹配,无“低价报价但质量、服务标准偏低”的逻辑矛盾,谈判小组将结合服务方案开展现场谈判。
3.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函、定制瓶装水报价明细表;
报价函须规范填写,明确初始填报单价、费用构成(含生产、定制、运输、税费等),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3元/瓶,且符合国家食品价格管理规定;谈判过程中调整的最终报价,须另行提交书面报价函并签字盖章确认;
报价明细表须明确产品名称、规格(360ml/PET瓶)、单位、最高限价、供应商初始填报单价、费用构成等信息,须标注饮用水检验批次、标贴定制相关说明,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最终报价调整后,须同步更新报价明细表并签字盖章;
被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供应商须单独准备成本及质量保障证明材料,随报价文件一并提交,供谈判小组现场核查。(二)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纸张规格统一为A4,采用胶装装订(不允许活页装订);
2.响应文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及骑缝处需额外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需在文件指定位置签字确认;任何页面均不得涂改、插字或删除,确需修改的,须由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3.响应文件需提交正本***份、副本***份,封面需清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且张贴规范封面格式(项目名称、响应人、签字盖章、日期);
4.响应文件首页须设置规范目录,确保各章节名称与对应页码准确无误、一目了然。(三)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7日***5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康复疗养楼4楼后勤保障部;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
3.封装规范:响应文件(纸质版)需单独密封于专用封套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封面需注明“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2026年定制瓶装水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单位名称”,并标注“于2026年3月***7日***5时00分前不得开启”。(四)特别说明
***.响应人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登记后,所有参与递交的人员须立即离场,不得在现场无故逗留;响应人须指派授权代表到场参加谈判,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无故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2.谈判结果将统一通过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官方指定渠道公布,异议材料可按要求递交至采购单位指定地址。(五)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已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如需补充、修改,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修改后的初始填报单价仍不得超过最高限价***.3元/瓶,同步修改成本构成、质量保障体系等相关材料;
2.补充、修改的报价文件须说明单价调整的合理原因,不得随意变更填报单价且无法说明原因,不得降低与报价匹配的质量、定制及服务标准;
3.响应人撤回响应文件后,视为未提交过本项目响应文件,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自响应截止时间起至采购单位正式公布成交结果期间,所有涉及响应文件的审查、谈判及定标等环节信息均属于保密范畴;对违反现场管理规定的滞留行为,采购单位有权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记录不良行为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本次响应资格。(六)无效响应情形★
响应人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不再进入后续谈判环节: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或存在缺页、漏页、装订不规范、涂改未按要求确认等情况的;
2.未按本公告要求填报初始单价,或报价超过最高限价***.3元/瓶,或报价明细表信息缺失、不完整的;
3.报价存在异常低价且无法提供完整有效成本及质量保障证明材料,或谈判小组从生产、定制、配送等客观维度认定报价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无法支撑正品供货及本公告约定服务标准的;
4.填报单价与质量保障体系、服务方案明显不匹配,存在“低价报价但降低质量标准、缩减定制及服务内容”情形,且无法从客观维度合理解释的;
5.资质、供货能力证明不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或提交的证书、证明文件(含生产/经营许可证)过期、虚假,无法佐证产品合规性的;
6.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不完整,未按要求提供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中任一或全部的;
7.未承诺提供原厂正品/正规渠道合格产品,或未按要求提供配送人员及车辆相关证明材料,或未对定制瓶装水质量、定制服务标准作出明确承诺的;
8.明确承诺转包、分包,或响应文件内容存在抄袭、恶意雷同,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
9.存在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报不合理低价,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0.饮用水报价或供货方案违反国家相关价格管理及食品安全规定的;
******.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情形的。五、谈判原则及程序★(一)谈判原则
本次竞争性谈判严格遵循公开、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在响应人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谈判情况、报价合理性、履约能力、质量保障、服务水平等综合因素,择优选取成交响应人;谈判仅接受合理、可履约、限价合规、食品类合规、质量有保障的报价,对恶意低价、超限价报价、成本与质量无法自洽的响应人,一律否决其响应。(二)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组建,成员包含采购办、后勤保障部及医院纪委相关人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单数,谈判工作在医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确保谈判工作的公正性;谈判小组具有独立谈判、评审及定标的权利。(三)谈判过程
本次项目谈判按以下步骤依次进行,任一环节未通过的,直接否决其响应,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资格审查:谈判小组对响应人提交的商务文件进行全面审核,核查其是否满足本公告“响应人资格要求”的全部条款,重点核查企业履约能力、历史业绩、信用记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性等与填报单价、质量保障能力的匹配性,审查合格的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
2.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核查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重点核查报价是否超限价、服务方案是否满足定制、配送、质量等核心要求,食品安全合规保障措施是否到位,质量保障体系与填报单价是否逻辑匹配,审查合格的进入谈判环节。
3.谈判环节:谈判小组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依次进行一对一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质量保障措施、标贴定制流程、配送时效保障、售后服务方案、报价构成合理性、成本支撑依据等;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要求响应人补充相关证明材料、澄清报价疑问,响应人须现场如实回复、补充;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允许响应人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前提下调整报价(最多可调整2次),调整后的最终报价须书面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定标核心依据。
4.确定成交候选人: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响应人最终报价、谈判应答情况、履约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度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最终报价相同的,以履约能力、近三年优质业绩数量、服务方案完善度为优先判定标准;谈判初步结果经采购单位集体研究审议后,按规定进行公示。
响应人授权代表须全程参与谈判,中途离场视为自动放弃谈判及成交资格。(四)成交后实地核查★
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采购人将对拟成交候选人开展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生产/供货场地、食品质量管控流程、配送人员及车辆、标贴设计印刷能力等履约能力相关信息,同时核查其成本及质量保障证明材料对应的实际经营数据、供货渠道真实性(含食品溯源),确认其履约能力、成本支撑、质量保障能力与最终报价、谈判承诺保持一致。
若核查结果与谈判承诺不符,或发现无法按报价保障正品供货、饮用水供货不合规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成交资格顺延至下一位成交候选人,并对该供应商作不良行为记录。六、成交候选人公示要求
本项目谈判结束后,将对拟成交候选人相关信息按要求予以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示渠道: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官方指定渠道(医院官网);
(二)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
(三)异议提出要求:各响应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谈判结果存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单位提交异议;异议材料须附合法有效证明文件,明确且详细说明异议事项及客观事实依据,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要求提交的,采购单位有权不予受理;若以威胁、编造虚假事由等方式扰乱谈判结果公正性,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其本次响应资格并报财政及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四)异议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公示期满当日***7: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五)项目咨询联系电话:***5902854927(法定工作时间);七、合同主要条款提示★(一)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用按月据实结算的方式,付款以供应商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
***.付款条件:供应商按采购人订单完成当月定制瓶装水供货、配送,且经采购人验收符合谈判承诺的质量标准、定制要求及食品类合规要求后,供应商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交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验收单(须附食品检验报告、批次溯源凭证);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方可办理付款手续;产品质量不合格、标贴制作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付该批次款项。
2.付款时间:采购人在收到合规发票及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款项;
3.价格限制:实际结算价不高于供应商成交最终报价及当期本地同类定制瓶装水正规渠道市场价,二者取其低,超出部分采购人有权拒付并要求供应商调价。(二)履约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按合同约定及谈判承诺提供原厂正品/正规渠道合格的定制瓶装水,履约产品须与承诺的质量标准、定制要求完全一致,若提供不合格产品、食品类不合规产品、履约降质或标贴制作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须按该批次货款双倍金额赔偿,并被列入医院采购黑名单;食品类物资违规的,同时报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2.配送时效未达标的,自愿按单次订单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紧急订单逾期送达的,按单次订单金额的***‰支付违约金;瓶装水因配送不当导致破损、污染、变质的,额外承担全部损失;
3.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供货台账(纸质版+电子版,加盖公章),未按时提交的,自愿按当月结算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台账须包含采购数量、单价、总金额、产品检验批次、标贴定制情况等信息;
4.供应商不得以低价成交、未超限价报价为由,在履约阶段提出加价、降低质量标准、缩减定制及配送服务等要求,一经发现视为恶意履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三)质量责任★
***.若定制瓶装水存在质量问题或为非原厂正品/正规渠道产品,出现过期、变质、检验不合格或标贴制作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在***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货并重新配送合格产品,未按时完成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并扣除相应货款,同时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累计2次出现履约产品与承诺标准不符的,采购人直接终止合同,且供应商须赔偿医院因物资更换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
2.因供应商提供不合格物资、食品类违规物资、履约降质导致采购人工作受影响、人员健康受损害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民事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并按规定报财政及相关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因供应商低价成交导致质量保障能力不足、售后无法兑现,尤其是饮用水食品安全合规保障缺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四)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
***.签订合同:采购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响应人签订书面合同;因不可抗力迟延签订的,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
2.合同要求:采购合同严禁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成交响应人响应文件、谈判承诺作出任何实质性修改,核心条款须与本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完全一致,定制瓶装水须明确质量标准、定制要求及食品安全合规供货专项条款;
3.合同生效:采购合同自采购单位和成交响应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
4.验收要求:本项目实行月度验收+年度履约考核的验收方式;月度验收重点核查定制瓶装水质量、定制标贴、配送时效、服务质量,食品类合规性及溯源凭证;年度履约考核综合核查全年供货、服务情况,重点核查低价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质量是否与谈判承诺标准一致;月度验收中若发现履约产品与承诺不符,直接判定为月度验收不合格,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或累计3次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终身追责: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终身追责承诺书,承诺无恶意低价、虚假报价、后期降质、食品类违规供货等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追溯相关责任并报财政及相关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八、质疑与投诉机制
响应人对本项目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结果、验收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需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采购单位(康复疗养楼4楼后勤保障部),书面材料须注明质疑事项、客观事实依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时限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对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个工作日内提交;
2.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按本公告“成交候选人公示要求”提交;
3.对月度验收、年度履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需在结果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九、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一)谈判时间
2026年3月***7日***6时00分(北京时间)(二)谈判地点
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康复疗养楼五楼会议室
谈判现场同步开展报价合理性核查、材料核验等工作,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按时到场配合,无专人配合的,视为相关核查不合格,取消其谈判资格。十、公告发布及联系方式(一)发布渠道
本次采购公告及后续谈判结果、成交公示等相关信息,均通过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官方指定渠道(医院官网)发布。(二)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联系人:***
2.联系电话:***5902854927(法定工作时间);
3.联系地址: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康复疗养楼4楼后勤保障部(大邑县大安路2555号)。十一、特别声明★
***.响应人必须自行承担本次响应及谈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准备、现场勘查、交通、通讯、标贴设计样稿制作、授权代表到场等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均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采购单位保留对本公告内容的调整权;如需调整,将通过官方指定渠道发布补充公告,请响应人密切关注。
3.响应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生产/经营许可证、供货渠道证明、业绩合同等;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响应及谈判资格,并按规定报财政及相关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采购和执行过程中,如有国家新标准、新政策及食品监管新规定出台,则按新标准、新政策、新规定执行。
5.响应人参加响应及谈判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通响应,取消其响应/成交资格并报财政及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
-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响应人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
6.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处理。
7.知识产权:供应商保证在本项目中提供的产品、标贴设计等无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若产生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定制标贴相关的知识产权,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传播;供应商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须取得合法授权并报采购人备案,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8.入川信息要求:响应人若获成交资格且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于四川省相关行业监管平台(食品监管平台)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或提交承诺函,明确在合同签订前提交该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响应无效或取消中标资格。
9.成交通知书:采购单位在官方指定渠道发布成交公示后,通过邮箱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响应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响应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拒不签订合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0.核心条款效力:本公告中标注“★”的条款为核心实质性要求,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谈判过程中须完全响应,否则其响应视为无效。
******.响应人数量要求: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并进入谈判环节的响应人不足三家,采购单位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组织采购工作。
***2.报价认定效力:本项目对异常低价、报价不合理、超限价报价的认定均基于生产、定制、配送等客观维度举证判定,无客观依据的报价异议不予采纳;谈判小组对报价合理性、质量匹配性、食品合规性的谈判及评审结果为本次采购的最终意见。
补充说明:本项目定制瓶装水的质量验收核心依据为国标GB***9298及采购人确认的定制标贴样稿,供应商报价时须充分考虑产品生产、标贴定制、配送等全流程成本,严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恶意低价竞标,确保医院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与定制瓶装水质量、合规性双保障;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将重点核查报价合理性及履约可行性,确保成交供应商能按承诺履约。
                      
                  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
                               2026年3月******

剑鱼标讯四川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四川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