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采购2026-2028年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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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2026-2028年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2026-2028年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现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相关事项如下:
一、遴选项目名称、内容和选取分配原则
(一)项目名称: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2026-2028年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二)代理服务范围及内容: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2026-2028年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2026-2028年本单位全部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2)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论证;
2)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3)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4)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5)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6)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8)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9)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0)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11)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2)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3)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三)选取原则:选取1名中选人,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确定。
二、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采购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遴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经营异常、严重失信和违法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遴选报名时间及要求
本次遴选公告在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发布。凡符合第二条“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于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四川竹检中心大楼(长宁县长宁镇万顺街179号)406办公室报名并领取遴选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介绍信(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授权委托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加盖鲜章。参选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四、遴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6年3月16日上午10:00分;申请人应于递交遴选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遴选文件送达四川竹检中心大楼4楼406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公告公示内容和网址
本公告及遴选评审结果将在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上公示。
六、参与遴选单位注意事项
(一)本次遴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遴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本次遴选不收取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四)遴选申请书应准备正本一份,明确注明“正本”字样,进行密封包装形成一套文件,文件须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遴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正本每页需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遴选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遴选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参加遴选的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未真实反映情况的。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联系地址: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建设路154号
(三)联系人:***
(四)联系电话:***
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1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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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公告
◆长宁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学雷锋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撰稿人:李春容
编辑人:庾春梅
审核人:陈美池
审签人:王小红
一、遴选项目名称、内容和选取分配原则
(一)项目名称: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2026-2028年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二)代理服务范围及内容: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2026-2028年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2026-2028年本单位全部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2)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论证;
2)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3)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4)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5)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6)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8)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9)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0)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11)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2)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3)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三)选取原则:选取1名中选人,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确定。
二、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采购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遴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经营异常、严重失信和违法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遴选报名时间及要求
本次遴选公告在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发布。凡符合第二条“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于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四川竹检中心大楼(长宁县长宁镇万顺街179号)406办公室报名并领取遴选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介绍信(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授权委托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加盖鲜章。参选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四、遴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6年3月16日上午10:00分;申请人应于递交遴选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遴选文件送达四川竹检中心大楼4楼406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公告公示内容和网址
本公告及遴选评审结果将在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上公示。
六、参与遴选单位注意事项
(一)本次遴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遴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本次遴选不收取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四)遴选申请书应准备正本一份,明确注明“正本”字样,进行密封包装形成一套文件,文件须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遴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正本每页需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遴选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遴选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参加遴选的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未真实反映情况的。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联系地址: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建设路154号
(三)联系人:***
(四)联系电话:***
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1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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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公告
◆长宁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学雷锋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撰稿人:李春容
编辑人:庾春梅
审核人:陈美池
审签人:王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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