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宜宾市翠屏区统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所属地区:四川宜宾市 发布日期: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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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四川 宜宾市 采购单位 宜宾市翠屏区统计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统计局的有力指导下,区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密围绕《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翠府办发〔2025〕41号)文件要求,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全面履行统计职能职责,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全年组织专题学习4次以上,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统计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年初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坚持党组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年内召开法治专题会议2次;带头遵法学法,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健全依法决策与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重大统计调查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科学、程序正当。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核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全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二、聚焦主责主业,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一)法治宣传教育多层次、全覆盖
1.抓牢“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区政府六届65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六届区委常委会第155次会议、区政府六届68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委办〔2025〕3号),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区政府六届71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等8部门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区政府六届78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统计法》《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宜宾市及其下辖5个县(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和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建强“统计队伍”,推动统计人员学法。针对镇(街道)、部门及企业统计人员,举办统计业务与法律知识培训会,累计培训1400余人次。利用各类工作会议开展“嵌入式”普法,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专业能力和法治素养。
3.面向“绝大多数”,推动人民群众学法。结合“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12·8”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法律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开展线下宣传12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营造“诚信诚实 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升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二)统计数据质量防线全方位、严管控
1.加强数据质量制度管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明确专业股室职责、业务流程和风险点,提高数据核查能力。建立健全规范的统计管理制度,印发了《关于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定期核查制度的通知》,制定并完善工业、能源、服务业、贸易、投资和劳动工资等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从事前制度规范、事中审核监控、事后监督检查三个维度,明确各专业、各环节数据质量控制标准和责任,建立覆盖数据采集、处理、评估、发布等全生命周期的管控体系。
2.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严格执行各专业数据质量管控办法,根据《关于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定期核查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对“四上”企业(项目)通过每月抽查、每季度双随机检查的方式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全年共核查约130户企业。利用统计云平台强化数据在线审核与查询,对数据波动异常单位实施“随报随审随纠”,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全年核实查询926条异常数据信息。
3.构建防治统计造假格局。《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办公室、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翠屏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5〕—23),进一步明确辖区、行业部门防治统计造假职能职责。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7个主要经济部门同步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形成全区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大格局。
(三)统计监督与队伍建设双强化、提质效
1.强化跨部门协同配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区统计局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强化协同配合,实现精准对接,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
2.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在编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年内新增持证人员1名。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学习运用“宜宾市服务企业”平台、“天府入企码”小程序,为落实“入企扫码”、规范涉企检查奠定了基础。目前,全局共有5人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执法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统计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部分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变动频繁、身兼多职,业务水平和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影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数据报送质量。
(二)统计法治专业力量仍显薄弱。现有持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员数量(2名)仍显不足,执法队伍的规模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法治工作的深度和精度有待提升。在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执法检查的精细化以及法治任务的过程督导与实效评估方面,尚有优化空间。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全力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与责任落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引向深入,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全力抓好《统计法》学习宣传与贯彻。推动《统计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开展面向政府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全方位、多层次普法活动,为《统计法》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大力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与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强化执法程序和法规条文学习,鼓励更多符合条件人员考取统计执法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统计局举办的执法技能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做到依法办案。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同联动,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四)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与数据质量。持续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常态化培训。健全完善覆盖全面、流程清晰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加大重点领域数据核查力度,以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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