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宜宾华润燃气项目光伏工程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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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四川 宜宾市 | 采购单位 |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宜宾华润燃气调抢中心项目光伏工程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公司
宜宾华润燃气项目光伏工程采购
宜宾华润燃气调抢中心项目
泛光照明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采 购 文 件
采购编号:YBHRRQ-GF-01
采购人:中建五局三公司西南公司
采购日期: 2026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四、开标、评标和定标
五、合同的授予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第四章 图纸资料
一、工程施工图纸
二、工程标准图集清单
三、采购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资料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6.踏勘现场
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4.2款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
7.采购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获得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采购文件后当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成为无效投标文件而失去评标资格。
7.2投标人若对采购文件若有疑问,应按照本须知第4.3款中关于提交书面质疑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不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采购人都将按本须知第4.4款所明确的时间和方式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人有关澄清采购文件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都将做为采购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采购文件的修改
8.1采购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采购文件一经采购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采购文件为准,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收到修改后的采购文件的同时应向采购人办理有关签收记录(以传真方式递交给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时,应以确认书方式确认收到的修改后的采购文件)。
8.3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8.4采购人保证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9.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所有投标人应在递交采购文件前,须按本须知5.1条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三部分组成。
10.2投标函部分包括的内容:
投标书(见附录格式);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劳务工资须按月结算并完成支付等各方面的承诺;(投标方须按月完成内部各级结算,并明确结算、收款责任人及银行账号,未执行月结算者采购方有权不付款,且分包须提供增值税专票后付款。劳务工资须按月支付,经劳务公司负责人、专业队长签字确认,由财务直接发放到专业班组长,再由班组长发放至每个作业人员。)
企业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企业的纳税身份证明;
拟投入的资源(包括管理人员及劳务组织架构、工人、自备机具等)及证明材料,该资源应承诺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改。
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工作结算方式为:
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完成该内容所发生的材料、人工、机械、管理费和利润。
1、本工程无预付款,按月度完成产值的70%付款,付款周期为办理完过程结算45-60天内进行支付;
2、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过程付款比例调整为80%。
3、在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与乙方办理完最终结算后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质保期(以发包人实际竣工之日起算)2年满后3个月内无息付清。各投标单位付款承诺不得高于采购文件的拟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甲方以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公寓、商铺、写字楼等不动产)代为支付工程款,抵扣工程款份额比例为合同暂定金额(不含税)的10%。
乙方同意甲方以非现金形式(包括E信通、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支付工程款,非现金形式支付比例为结算金额20%,乙方若提前兑现相关票据,由乙方自行承担提前兑现贴息费用。
分包须提供增值税专票后付款。各投标单位付款承诺不得高于采购文件的拟付款方式。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每次付款前须提供相应发票,若税务政策有变,则按最新的税务规定执行。
乙方确保工人劳务工资必须按月支付,每月支付比例不低于当月应发工资的80%;每年八月份(即冬季开学前)、春节前,工人劳务工资支付比例不低于此前应发工资总额的90%;项目完工或退场时,工人劳务工资100%支付完。分包须提供增值税专票(税率9%,以实际专票税率为准)后付款。各投标单位付款承诺不得高于采购文件的拟付款方式。民工工资发放,需按甲方公司和项目部要求采用造发名册和办理银行卡等方式由甲方统一监管支付。工程正常施工受到干扰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将严格按照我公司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条款执行。
各投标单位付款承诺不得高于采购文件的拟付款方式。
10.3技术部分包括的内容:
投标工作内容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措施(仅针对专业分包);
投标工作内容的进度计划;
配合总包管理、配合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措施;
一个经验丰富的分包商对投标工作内容施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10.4商务部分包括的内容: (采购文件根据分包内容选择)
10.4.1劳务分包(采购文件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工程量清单列项的报价(建筑面积以×××计算,所报单价应包括为完成该工程发生人工费、辅助生产用具和材料、管理费及利润、税金(增值税),为自有劳务人员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以及投标人在报价时预测的风险费,并明确其各自所占比例);
报价内所包括的工作内容;
因设计变更或采购人指令引起工作量增减,各分项工程的单项报价(包括人工费、辅助生产用具和材料、管理费及利润、税金(增值税),为自有劳务人员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以及投标人在报价时预测的风险费);
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进行的其余计时工作的工日单价(包括管理费、利润);
报价内包含的自备设备、零星材料明细表(包括品牌、等级、规格、型号等);
10.4.2专业分包(采购文件编制单位自行编制,并应说明所报单价包括为完成该工程发生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税金(增值税),为自有劳务人员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以及投标人在报价时预测的风险费)
10.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各种措施、计划并不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依据,仅作为采购人评判投标人能力的依据。最终的措施、计划应以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向投标人下达的各种书面指示为准。
11.工程计价(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其余方式)
11.1计价原则:采用11.1.2
11.1.1劳务分包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干价(建筑面积以××计算)
包干价内包含的工作内容:××;具体包括:
测量放线:×××
钢筋工程:×××
模板工程:×××
混凝土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
临时设施:×××
其它工作:投标人应自备机具并随时排除一切之积水、积雪;所有工地围墙内发生的材料二次转运;工作范围内产生的一切建筑垃圾清运至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协助采购人进行检测取样工作及取样部位的善后工作。
11.1.2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原则,投标人所填写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
采购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2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变化而调整。
12.投标保证金
1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退回,不计利息。
12.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2.2.1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有效期为开标后的60天,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有权延长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
12.2.2有明显串标、围标现象的;
12.2.3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4.1条的规定签订协议书。
13.标前会(答疑会)
13.1除非采购人另行通知召开标前会,否则按照本须知第4款的规定办理。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4款有关时间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将按照本须知第4款的有关时间安排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作出澄清和解答。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8.3、8.4款规定执行。
13.2未提出投标质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4.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其签署
14.1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10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贰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正、副本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由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内应附属一份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胶装、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签署人的印鉴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15.2如果投标人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标示清楚,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投标文件递交
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4.5款中规定的时间及地址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人。
16.2投标人在本须知第4.5款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四、开标、评标和定标
17、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主要成员由分公司总经理(或书记)、总经济师、生产(或机电)副总、总工程师、商务经理、工程/机电部经理以及项目班子成员组成。原则上以上人员均须参与,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与,须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在开标记录中进行说明。限额以上的公司相关部门酌情参与,注意评标委员会应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科学、择优”的原则。
18、开标前准备
18.1在确定开标前一天由分公司商务部通知评标委员会成员具体时间和地点,确认每一个成员都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同时,通知各投标方准时到会参与询标。
18.2开标前,由财务负责落实各投标方是否已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并出具书面证明给商务部以备开标时评标委员会核查。
19开标
19.1开标纪律
评标委员会成员将手机关闭后统一交监标人,在评标过程中禁止拔打或接听电话,以保证评标的严肃性、公正性。
19.2开标前介绍
19.2.1由生产(或机电副总)介绍入围队伍情况(比如:新入围队伍的考察情况、原合格分供方名册内队伍的履约项目、履约情况与协作情况、是否有不良行为等),并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当报价一致时有无需要优先考虑的队伍。
19.2.2由总经济师介绍采购文件中已明确的评标原则。
19.2.3开标人通报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如未交纳则作为废标,相应的投标书不予以开标;监标人检查并通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密封,有没有拆开的痕迹,如有痕迹,相应的投标书不予以开标。
19.3开标
开标人逐份打开标书并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报价金额(说明是否含税),承诺事项是否完全响应标书要求(应按标书内容逐项通报)。同时,由主办部门作好开标记录。
20评标与定标
20.1初评报价结果
依据首轮报价及采购控制价情况确定有效报价,将有效报价由低至高排出名次,得出报价的初评结果。
20.2细评报价内容并询标
20.2.1分公司商务部查看报价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附加条件、报价组成中单价是否有明显过高与过低现象;查看相关承诺事项是否完全响应标书要求,如有不响应现象,应作相应记录;检查工程量及计算是否有误,若有误,应对报价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报价作为评选依据。
20.2.2 劳务分包方的评标与中标执行以下基本原则。
(1)、除技术要求特别高或施工组织特别复杂的工程项目外,一般应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选择劳务分包方。
(2)、参与投标的劳务分包方数量需遵循2X+1原则,多标段采购项目按标段数量同样适用。
(3)、执行首轮开标淘汰机制,未设采购控制价(标底)时,首轮开标报价最高的1/3投标分包人(不少于1家)应直接淘汰。
(4)、设采购控制价(标底)的,以我方采购控制价占40%,各投标分包人的投标价均值占60%,加权计算综合评标价,高于综合评标价3%的,或低于综合评标价15%的,应首先淘汰。
(5)、若投标分包人是公司级以上的优秀分供商,或是经项目经理推荐的,可以不予首轮淘汰,多给一次询标报价机会。
(6)、首轮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对入围询标的投标分包人进行询标,询标后直接进行二次或三次报价,并要求被询人对询标过程中的回答予以书面承诺确认。被询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二次(三次)报价应密封交评标工作人员,进行二次(三次)开标。价格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价格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价格最低指总价最低,原则上要求各项目(标段)定标单价一致,各中标候选人分项单价不一致时,由二级机构在总价最低的前提下调整各分项单价,确定定标单价。
(7)、局优秀、公司优秀(含诚信)分包商,评标过程中享有在其自行报价基础上下调2%作为评标报价的权利,最终享有与非优秀分包商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20.2.3 专业分包招议标采购的评标与中标执行以下基本原则。
(1)、专业分包采购原则上应实行“绝对低价法”评标原则。
(2)、参与投标入围的专业分包方数量需遵循2X+1原则,多标段采购项目按标段数量同样适用。
(3)、首轮开标必须淘汰报价最高的1/3投标分包人(不少于1家),但公司级以上的优秀专业分包方可多给一次询价报价机会。
(4)、专业分包招议标的询标、二次(三次)报价、二次(三次)开标流程同于劳务分包招议标。价格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价格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0.2.4询标问话应一视同仁,不能有诱导性的语言。
20.2.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后按废标处理:
(1)、开标前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报价(单价)高于采购控制价(单价)的(经重新核算后认定采购控制价测算严重不合理的除外);
(3)、投标工期不能满足采购工期的要求;
(4)、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5)、投标文件有明显串标围标行为的;
(6)、不响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0.2.6 评标委员会完成开标、评标后,编制定标报告(包括投标队伍情况,开询标报价排名及淘汰情况,中标候选人推荐理由),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确定中标单位,作为合同评审附件。限额以上的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审查,公司总经济师审批后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未接受最低价供方的,必须在报公司审查时,作出书面说明。
五、合同的授予
22.合同的授予和拒绝
22.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综合比较最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2.2投标人应该理解,采购人有权将合同授予任何一位投标人,也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且并不需要就任何原因向投标人作出解释。
23.中标通知书
23.1采购人在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7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21个工作日前确定,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3.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及时向未中标人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投标保质金(如有)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4.1采购人与中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可能的二次协商文件、采购人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分包合同。
24.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24.1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履约保证金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分包人必须先缴纳履约保证金才能签订合同。
附录格式:
投标书
致: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经研究贵公司宜宾华润燃气调抢中心项目光伏工程专业分包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采购文件、合同条款和施工图纸之后,我司愿按照上述要求,以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费方式按如下报价承接该工程的施工。(报价表附后)
一旦我司中标并正式签定合同后,保证在接到贵司开工通知后按贵司要求的时间开始该工程施工,在2026年 月 日前建成并交付该工程,本工程按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建筑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规程、标准验收,达到合格奖验收标准。
如果我司中标,我司将在合同签订前3日内向贵司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我司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投标文件始终对我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签署正式施工合同之前,贵司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我司理解,贵司原则上接受合理低价的投标但不保证接受最低价投标,贵司有权选择任何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而无需向我司作出任何解释及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帐 号:
投标日期:
投标书附录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投标日期:
第二章 合同条款
(备注:各采购单位按公司商务合约部发布的示范文本结合项目特征修订)
第三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一、工程概况
见提供的采购图(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书。
二、工程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资料在分包进场后由项目部提供。
三、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四、主要施工方法、主要节点进度计划、总平面布置(包括机械设备、材料堆场布置等方面)需满足项目部要求。
第四章 图纸资料
一、工程施工图纸
本次采购的工程施工图在分包进场后由项目部提供。
二、工程标准图集清单
各投标单位根据设计图纸文件自购。
三、采购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资料
本次采购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资料在分包进场后由项目部提供。
宜宾华润燃气项目光伏工程采购
宜宾华润燃气调抢中心项目
泛光照明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采 购 文 件
采购编号:YBHRRQ-GF-01
采购人:中建五局三公司西南公司
采购日期: 2026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四、开标、评标和定标
五、合同的授予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第四章 图纸资料
一、工程施工图纸
二、工程标准图集清单
三、采购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资料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 项 目 | 说 明 |
| 1.工程概况 | |
| 1.1工程名称 | 宜宾华润燃气调抢中心项目 |
| 1.2建设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西环线西侧 |
| 1.3工程规模 | 总建筑面积:21221 m2 |
| 1.4总高度 | 主楼:79.05 m;裙楼:18.45 m。 |
| 1.5层数/层高 | 主楼:地上15层,地下1层;裙楼:地上4层 |
| 1.6结构 | 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 |
| 1.7投标上限 | |
| 2.采购范围 | 宜宾华润燃气调抢中心项目光伏安装工程包含:宜宾华润燃气调抢中心项目光伏工程采购图纸内包含但不限于光伏板安装、管线敷设、配电箱安装、线槽敷设、配电箱柜安装等内容。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实现设计功能,配合相关调试及验收。 分包内容:项目为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包含施工所需的材料、人工、机械、管理费及利润。 |
| 3.合格的投标人 | ①投标人已通过采购人的审查; ②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4.采购日程安排 | |
| 4.1领取采购文件 | 2025 年 月 日9:00~17:00在采购人 四川分公司项管部 办公室领取,同时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元,图纸押金 / 元。 |
| 4.2查看技术资料及现场踏勘 | 2025 年 月 日9:00~17:00间 |
| 4.3投标人递交书面质疑 | 2025 年 月 日12:00前 |
| 4.4领取书面答疑书或补遗书 | 2025 年 月 日17:00前 |
| 4.5递交采购文件 | 2025年 月 日10:00前 |
| 4.6开标时间 | 2025年 月 日10:00(暂定) |
| 4.6采购人联系人员及电话 | ***:*** 郑鑫:18570109653 |
| 5.费用 |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 5.1投标保证金 | 万元,递交投标书前交纳(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0%,优秀、良好供方 □ 合同额的1%,合格、基本合格、首次使用供方投标方在约定时间内以本公司的名义(严禁私人名义转账)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云筑网上指定账户: 1)户名:中建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2)账号:531905075210501 3)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 需备注“宜宾华润燃气调抢中心项目光伏工程投标保证金”。 |
| 5.2履约保证金 | 合同金额*公司分供方诚信等级比率 万元,合同签订前3日交纳。 □ 0%,诚信供方、优秀供方 □ 合同额的1%,良好供方 □ 合同额的2%,合格供方 □ 合同额的3%,基本合格、首次使用供方 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前3日交纳至我公司账户: 账户名: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万科支行 账 号:1252 7454 2301 需备注“宜宾华润燃气调抢中心项目光伏工程履约保证金”,请注意,银行转账必须是公对公进行转账,禁止以个人名义转账 |
6.踏勘现场
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4.2款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
7.采购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获得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采购文件后当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成为无效投标文件而失去评标资格。
7.2投标人若对采购文件若有疑问,应按照本须知第4.3款中关于提交书面质疑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不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采购人都将按本须知第4.4款所明确的时间和方式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人有关澄清采购文件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都将做为采购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采购文件的修改
8.1采购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采购文件一经采购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采购文件为准,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收到修改后的采购文件的同时应向采购人办理有关签收记录(以传真方式递交给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时,应以确认书方式确认收到的修改后的采购文件)。
8.3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8.4采购人保证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9.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所有投标人应在递交采购文件前,须按本须知5.1条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三部分组成。
10.2投标函部分包括的内容:
投标书(见附录格式);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劳务工资须按月结算并完成支付等各方面的承诺;(投标方须按月完成内部各级结算,并明确结算、收款责任人及银行账号,未执行月结算者采购方有权不付款,且分包须提供增值税专票后付款。劳务工资须按月支付,经劳务公司负责人、专业队长签字确认,由财务直接发放到专业班组长,再由班组长发放至每个作业人员。)
企业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企业的纳税身份证明;
拟投入的资源(包括管理人员及劳务组织架构、工人、自备机具等)及证明材料,该资源应承诺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改。
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工作结算方式为:
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完成该内容所发生的材料、人工、机械、管理费和利润。
1、本工程无预付款,按月度完成产值的70%付款,付款周期为办理完过程结算45-60天内进行支付;
2、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过程付款比例调整为80%。
3、在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与乙方办理完最终结算后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质保期(以发包人实际竣工之日起算)2年满后3个月内无息付清。各投标单位付款承诺不得高于采购文件的拟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甲方以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公寓、商铺、写字楼等不动产)代为支付工程款,抵扣工程款份额比例为合同暂定金额(不含税)的10%。
乙方同意甲方以非现金形式(包括E信通、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支付工程款,非现金形式支付比例为结算金额20%,乙方若提前兑现相关票据,由乙方自行承担提前兑现贴息费用。
分包须提供增值税专票后付款。各投标单位付款承诺不得高于采购文件的拟付款方式。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每次付款前须提供相应发票,若税务政策有变,则按最新的税务规定执行。
乙方确保工人劳务工资必须按月支付,每月支付比例不低于当月应发工资的80%;每年八月份(即冬季开学前)、春节前,工人劳务工资支付比例不低于此前应发工资总额的90%;项目完工或退场时,工人劳务工资100%支付完。分包须提供增值税专票(税率9%,以实际专票税率为准)后付款。各投标单位付款承诺不得高于采购文件的拟付款方式。民工工资发放,需按甲方公司和项目部要求采用造发名册和办理银行卡等方式由甲方统一监管支付。工程正常施工受到干扰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将严格按照我公司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条款执行。
各投标单位付款承诺不得高于采购文件的拟付款方式。
10.3技术部分包括的内容:
投标工作内容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措施(仅针对专业分包);
投标工作内容的进度计划;
配合总包管理、配合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措施;
一个经验丰富的分包商对投标工作内容施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10.4商务部分包括的内容: (采购文件根据分包内容选择)
10.4.1劳务分包(采购文件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工程量清单列项的报价(建筑面积以×××计算,所报单价应包括为完成该工程发生人工费、辅助生产用具和材料、管理费及利润、税金(增值税),为自有劳务人员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以及投标人在报价时预测的风险费,并明确其各自所占比例);
报价内所包括的工作内容;
因设计变更或采购人指令引起工作量增减,各分项工程的单项报价(包括人工费、辅助生产用具和材料、管理费及利润、税金(增值税),为自有劳务人员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以及投标人在报价时预测的风险费);
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进行的其余计时工作的工日单价(包括管理费、利润);
报价内包含的自备设备、零星材料明细表(包括品牌、等级、规格、型号等);
10.4.2专业分包(采购文件编制单位自行编制,并应说明所报单价包括为完成该工程发生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税金(增值税),为自有劳务人员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以及投标人在报价时预测的风险费)
10.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各种措施、计划并不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依据,仅作为采购人评判投标人能力的依据。最终的措施、计划应以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向投标人下达的各种书面指示为准。
11.工程计价(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其余方式)
11.1计价原则:采用11.1.2
11.1.1劳务分包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干价(建筑面积以××计算)
包干价内包含的工作内容:××;具体包括:
测量放线:×××
钢筋工程:×××
模板工程:×××
混凝土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
临时设施:×××
其它工作:投标人应自备机具并随时排除一切之积水、积雪;所有工地围墙内发生的材料二次转运;工作范围内产生的一切建筑垃圾清运至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协助采购人进行检测取样工作及取样部位的善后工作。
11.1.2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原则,投标人所填写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
采购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2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变化而调整。
12.投标保证金
1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退回,不计利息。
12.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2.2.1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有效期为开标后的60天,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有权延长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
12.2.2有明显串标、围标现象的;
12.2.3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24.1条的规定签订协议书。
13.标前会(答疑会)
13.1除非采购人另行通知召开标前会,否则按照本须知第4款的规定办理。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4款有关时间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将按照本须知第4款的有关时间安排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作出澄清和解答。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8.3、8.4款规定执行。
13.2未提出投标质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4.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其签署
14.1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10款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贰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正、副本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由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内应附属一份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胶装、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签署人的印鉴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15.2如果投标人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标示清楚,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投标文件递交
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4.5款中规定的时间及地址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人。
16.2投标人在本须知第4.5款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四、开标、评标和定标
17、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主要成员由分公司总经理(或书记)、总经济师、生产(或机电)副总、总工程师、商务经理、工程/机电部经理以及项目班子成员组成。原则上以上人员均须参与,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与,须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在开标记录中进行说明。限额以上的公司相关部门酌情参与,注意评标委员会应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科学、择优”的原则。
18、开标前准备
18.1在确定开标前一天由分公司商务部通知评标委员会成员具体时间和地点,确认每一个成员都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同时,通知各投标方准时到会参与询标。
18.2开标前,由财务负责落实各投标方是否已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并出具书面证明给商务部以备开标时评标委员会核查。
19开标
19.1开标纪律
评标委员会成员将手机关闭后统一交监标人,在评标过程中禁止拔打或接听电话,以保证评标的严肃性、公正性。
19.2开标前介绍
19.2.1由生产(或机电副总)介绍入围队伍情况(比如:新入围队伍的考察情况、原合格分供方名册内队伍的履约项目、履约情况与协作情况、是否有不良行为等),并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当报价一致时有无需要优先考虑的队伍。
19.2.2由总经济师介绍采购文件中已明确的评标原则。
19.2.3开标人通报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如未交纳则作为废标,相应的投标书不予以开标;监标人检查并通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密封,有没有拆开的痕迹,如有痕迹,相应的投标书不予以开标。
19.3开标
开标人逐份打开标书并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报价金额(说明是否含税),承诺事项是否完全响应标书要求(应按标书内容逐项通报)。同时,由主办部门作好开标记录。
20评标与定标
20.1初评报价结果
依据首轮报价及采购控制价情况确定有效报价,将有效报价由低至高排出名次,得出报价的初评结果。
20.2细评报价内容并询标
20.2.1分公司商务部查看报价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附加条件、报价组成中单价是否有明显过高与过低现象;查看相关承诺事项是否完全响应标书要求,如有不响应现象,应作相应记录;检查工程量及计算是否有误,若有误,应对报价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报价作为评选依据。
20.2.2 劳务分包方的评标与中标执行以下基本原则。
(1)、除技术要求特别高或施工组织特别复杂的工程项目外,一般应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选择劳务分包方。
(2)、参与投标的劳务分包方数量需遵循2X+1原则,多标段采购项目按标段数量同样适用。
(3)、执行首轮开标淘汰机制,未设采购控制价(标底)时,首轮开标报价最高的1/3投标分包人(不少于1家)应直接淘汰。
(4)、设采购控制价(标底)的,以我方采购控制价占40%,各投标分包人的投标价均值占60%,加权计算综合评标价,高于综合评标价3%的,或低于综合评标价15%的,应首先淘汰。
(5)、若投标分包人是公司级以上的优秀分供商,或是经项目经理推荐的,可以不予首轮淘汰,多给一次询标报价机会。
(6)、首轮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对入围询标的投标分包人进行询标,询标后直接进行二次或三次报价,并要求被询人对询标过程中的回答予以书面承诺确认。被询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二次(三次)报价应密封交评标工作人员,进行二次(三次)开标。价格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价格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价格最低指总价最低,原则上要求各项目(标段)定标单价一致,各中标候选人分项单价不一致时,由二级机构在总价最低的前提下调整各分项单价,确定定标单价。
(7)、局优秀、公司优秀(含诚信)分包商,评标过程中享有在其自行报价基础上下调2%作为评标报价的权利,最终享有与非优秀分包商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20.2.3 专业分包招议标采购的评标与中标执行以下基本原则。
(1)、专业分包采购原则上应实行“绝对低价法”评标原则。
(2)、参与投标入围的专业分包方数量需遵循2X+1原则,多标段采购项目按标段数量同样适用。
(3)、首轮开标必须淘汰报价最高的1/3投标分包人(不少于1家),但公司级以上的优秀专业分包方可多给一次询价报价机会。
(4)、专业分包招议标的询标、二次(三次)报价、二次(三次)开标流程同于劳务分包招议标。价格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价格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0.2.4询标问话应一视同仁,不能有诱导性的语言。
20.2.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后按废标处理:
(1)、开标前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报价(单价)高于采购控制价(单价)的(经重新核算后认定采购控制价测算严重不合理的除外);
(3)、投标工期不能满足采购工期的要求;
(4)、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5)、投标文件有明显串标围标行为的;
(6)、不响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0.2.6 评标委员会完成开标、评标后,编制定标报告(包括投标队伍情况,开询标报价排名及淘汰情况,中标候选人推荐理由),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确定中标单位,作为合同评审附件。限额以上的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审查,公司总经济师审批后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未接受最低价供方的,必须在报公司审查时,作出书面说明。
五、合同的授予
22.合同的授予和拒绝
22.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综合比较最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2.2投标人应该理解,采购人有权将合同授予任何一位投标人,也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且并不需要就任何原因向投标人作出解释。
23.中标通知书
23.1采购人在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7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21个工作日前确定,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3.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及时向未中标人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投标保质金(如有)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4.1采购人与中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可能的二次协商文件、采购人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分包合同。
24.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24.1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履约保证金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分包人必须先缴纳履约保证金才能签订合同。
附录格式:
投标书
致: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经研究贵公司宜宾华润燃气调抢中心项目光伏工程专业分包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采购文件、合同条款和施工图纸之后,我司愿按照上述要求,以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费方式按如下报价承接该工程的施工。(报价表附后)
一旦我司中标并正式签定合同后,保证在接到贵司开工通知后按贵司要求的时间开始该工程施工,在2026年 月 日前建成并交付该工程,本工程按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建筑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规程、标准验收,达到合格奖验收标准。
如果我司中标,我司将在合同签订前3日内向贵司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我司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投标文件始终对我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签署正式施工合同之前,贵司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我司理解,贵司原则上接受合理低价的投标但不保证接受最低价投标,贵司有权选择任何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而无需向我司作出任何解释及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帐 号:
投标日期:
投标书附录
| 序号 | 项目 | 投标人承诺内容 |
| 1 | 履约保证金 | □0%,诚信供方、优秀供方 □合同额的1%,良好供方 □合同额的2%,合格供方 □合同额的3%,基本合格、首次使用供方 投标单位根据以上规定自行计算金额 |
| 2 | 延期竣工赔偿标准 | 同主合同约定 |
| 3 | 质量保修金金额 | 总造价的3% |
| 4 | 质量保修期 | 2年 |
| 5 | 节点工期 | 根据总包进度计划 |
| 6 | 竣工时间 | 根据总包合同 |
| 7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8 | 安全标准 | 同主合同 |
| 9 | 文明施工标准 | 同主合同 |
| 10 | 劳务公司内部结算劳务工资支付 | 满足采购人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好农民工工资卡事宜,若因乙方未办理农民工工资卡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付至乙方专用账户,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
| 11 | 违约承诺 | 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违者没收分包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处于合同额5%的罚款。 |
| 12 | 付款比例 | 过程工程量按实确认,付款方式为:过程工程量每月25日按实确认,进度付款按确认工程量的70%于次月进行支付;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过程付款比例调整为80%。项目与乙方办理完最终结算后六个月内付至最终结算造价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返还时间为两年保修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余下的3%。 |
| 13 | 税金 | 9% |
| 14 | 其他 | 材料合同及劳务合同需上报项目机电部备案,所有材料品牌必须按照主合同品牌要求进行选购。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投标日期:
第二章 合同条款
(备注:各采购单位按公司商务合约部发布的示范文本结合项目特征修订)
第三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一、工程概况
见提供的采购图(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书。
二、工程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资料在分包进场后由项目部提供。
三、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四、主要施工方法、主要节点进度计划、总平面布置(包括机械设备、材料堆场布置等方面)需满足项目部要求。
第四章 图纸资料
一、工程施工图纸
本次采购的工程施工图在分包进场后由项目部提供。
二、工程标准图集清单
各投标单位根据设计图纸文件自购。
三、采购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资料
本次采购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资料在分包进场后由项目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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